04.25 王某故意殺人罪,律師五點辯護意見獲死緩!

夫妻之間出現猜疑,一定要多溝通,消除隔閡,不要無事實根據而盲目下結論,主觀臆斷。本案就是因丈夫懷疑妻子與被害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導致的惡果。在信之源刑辯律師梁雨的辯護下,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對其限制減刑。

王某故意殺人罪,律師五點辯護意見獲死緩!

【案情簡述】

郝某因懷疑妻子與同村被害人孫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心懷怨恨,伺機報復,遂讓其朋友被告人韓某找人毆打孫某。韓某當即允諾並聯系被告人王某參與此事。期間三人多次預謀毆打孫某一事,郝某許諾事後給予二人報酬。某晚,被告人王某攜帶事先準備的二根鋼管同韓某至被害人孫某家外。二被告人翻牆進院潛入孫某居住屋內,趁其熟睡之際,王某持鐵棒猛擊陳頭部數下致其當場死亡。事後被告人郝某向趙某、王某二人支付了數萬元報酬。經鑑定,被害人孫某系因被他人以鈍器多次打擊頭部致死。

【辯護思路】

信之源律師事務所主任梁雨接受被告人王某家屬的委託,作為辯護人參加了庭審。通過會見被告人、查閱案卷材料、仔細的調查研究,梁雨律師提出了以下辯護意見:

一、被告人王某當場辨認同案犯郝某,協助公安機關抓捕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現;

二、王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主觀惡性不深;

王某故意殺人罪,律師五點辯護意見獲死緩!

三、屍檢報告沒有鑑定人的簽名和蓋章,不符合對其使用死刑所要求的證據證明標準,但對屍檢報告內容的真實性不持異議;

四、公安機關在案發現場發現王某的指紋予以提取,但沒有提取筆錄;

五、綜上,請求法院對王某從輕處罰。

【判決結果】

法院認為,對於王某本應判處死刑,但考慮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且其家屬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的經濟損失,得到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其尚不屬於判處死刑必須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但因其與被害人素不相識,僅為錢財受僱於他人致被害人死亡,決定對其限制減刑。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對其限制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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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體會】

在辦案過程中,作為其辯護人我多次會見了被告人王某,王某對自己行為後悔不已,為了蠅頭微利,接受他人的唆使,殺害孫某,也因此付出了自由的代價,得不償失。如您有法律及律師方面需求,可以諮詢我們刑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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