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安徽獲國務院12項“激勵”,項數居全國第三,這項工作最突出……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對2017年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幹成效明顯地方予以督查激勵的通報》(國辦發〔2018〕28號),我省獲得了其中12項獎勵。

2016年11月,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出臺24項激勵措施,決定從2017年起,根據每年國務院大督查和日常督查情況,對落實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幹、取得明顯成效的地方採取相應措施予以激勵支持。

2017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組織開展了第一次督查激勵工作,我省獲得督查激勵項數在全國各省(區、市)中名列前茅。今年4月,組織開展了第二次督查激勵工作,相應採取24項獎勵支持措施。我省共獲得24項督查激勵中的12項,獲得項數位居全國第3,其中,省級獲得4項,合肥、宿州、滁州、宣城4個市和肥東、當塗、霍山、東至、寧國、天長6個縣(市)獲得8項。

從省級層面來看,我省財政管理、水利建設、扶貧開發、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成效突出,被國務院督查激勵。其中,財政管理、水利建設、扶貧開發工作連續2年被督查激勵。財政管理工作獲得國家獎勵資金1.1億元,比去年增加2000萬元;水利建設工作獲得國家增加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1000萬元;扶貧開發工作考核成績由去年的全國第6名上升至今年的第3名,獲得獎勵資金5.1億元。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是今年新增獲獎項目,國家將在以工代賑資金安排上對我省予以傾斜支持。

從市級層面看,合肥市獲得3項,居全省第1位;宿州市、滁州市、宣城市各獲得1項。從縣級層面看,寧國市獲得3項;天長市連續兩年因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成效明顯被督查激勵;肥東縣、霍山縣、當塗縣、東至縣各獲得1項。

對於受到國務院督查激勵的合肥等4個市和肥東等6個縣(市),省政府辦公廳也新增了8項獎項措施。

此外,參照國務院辦公廳做法,2017年2月,省政府辦公廳也出臺29項激勵措施,決定從2017年起,根據每年國務院和省政府大督查、日常督查情況,對落實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幹、取得明顯成效的地方採取相應措施予以激勵支持。2017年5月,開展了第一次督查激勵,對16個設區市、48個縣(市、區)進行獎勵支持。今年4月,組織開展了第二次督查激勵工作,15個設區市、53個縣(市、區)獲得激勵支持,其中,合肥市獲得10項督查激勵,位居全省第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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