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官場“老油條”周勃為什麼玩不過剛剛登基一個月的漢文帝?

漢文帝剛剛即位時,曾經問右丞相周勃:“天下每年判決的案件有多少?”周勃說:“不知道。”又問:“每年的錢糧出入有多少?”周勃還是不知道,汗把衣服都沾溼了。

官場“老油條”周勃為什麼玩不過剛剛登基一個月的漢文帝?

影視劇中的周勃

文帝轉頭問左丞相陳平同樣的問題,陳平狡猾,說這些有主管的人。文帝不依不饒地問主管是誰,陳平答:“要問審判案件應該找廷尉;要問錢糧出入應該問治粟內史。”文帝這時候也年輕,不太給老同志留面子,就反問:

苟各有主者,而君所主者何事也?

這話擱在現代,很有詰問“你幹什麼吃的?”的味道,《史記·陳丞相世家》記載的“老油條”陳平的回答既卑微、又驕傲:

主臣!陛下不知其駑下,使待罪宰相。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育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

問對一如既往地客氣,自居駑下,又以“待罪”為辭,這也是秦漢時代臣子的常態,居官即“待罪”,但仔細看看他說的職責,基本上就是你是天子可以管我,出了門,國內國際的大事、官員百姓都歸我管了。

這麼說完了,“孝文帝乃稱善。”可見當時人,包括皇帝都沒覺得宰相的大權有什麼不對。

“稱善”實在不算是結果,重要的是“乃”字,結合這次問對的背景:

居頃之,孝文皇帝既益明習國家事,朝而問右丞相勃。

在大朝會上對右丞相、左丞相窮追猛打,本身就帶著不依不饒,所以,當週勃責難陳平時:

官場“老油條”周勃為什麼玩不過剛剛登基一個月的漢文帝?

影視劇中的漢文帝劉恆

陳平笑曰:“君居其位,不知其任邪?且陛下即問長安中盜賊數,君欲彊對邪?

這段描寫,非常有趣,大臣知道皇帝在“找碴”,甚至將這個視作一次考試, 更有意思的是,周勃對陳平的責難是,你怎麼不教我怎麼答?而陳平笑著回覆的則是,你坐這個位子,不知道是幹嘛的?

啞謎打完了,揭曉答案,陳平在“誅除諸呂”、“立漢文帝”的兩件大事中,一直自居次要角色,所以才在文帝初立時,以“謝病”的方式將“首相”的位置讓給了周勃,而自己居於次相,其理由是:

平曰:“高祖時,勃功不如臣平。及誅諸呂,臣功亦不如勃。原以右丞相讓勃。”

這番退讓,完成了對自己在呂氏執政時代“從賊”的罪名洗刷,又將相位與“酬功”掛鉤,待到真的硬橋硬馬的廟堂執政,被頂在前面的周勃就露怯了。事件的結果也很有意思:

於是絳侯自知其能不如平遠矣。居頃之,絳侯謝病請免相,陳平專為一丞相。

周勃自知的這個“不如”,恰恰在於“不知其任”,而妄想居其“尊”,意識到了,趕緊讓位子。

這個“尊”不是虛辭,在北宋司馬光所作的《涑水紀聞 》中寫道:

宰相,自唐以來謂之禮絕百僚,見者無長幼皆拜,宰相平立,少垂手扶之;送客,未嘗下階;客坐稍久,則吏從傍唱“相公尊重”,客踧踖起退。

簡單翻譯一下,就是自唐以來宰相地位尊貴,見客之時,無論老幼都要行拜禮,而宰相安然受禮,只是簡單垂手相扶就已經算是合乎身份了,更不用降階送客,客人多坐一會兒,屬吏就要喊“相公尊重”,以攆人……

這個尊貴超越同為“臣子”的“百僚”,在秦漢,丞相不僅超越“百僚”,與君主的關係也一樣突出了其地位的特殊性。

丞相覲見皇帝的時候,皇帝之前坐著要起立,乘車坐輦要下來迎接;丞相有病,皇帝還要擺開儀仗到家裡噓寒問暖。這樣的待遇放在清朝,別說是沒事兒琢磨在哪塊地磚磕頭聲音大的軍機大臣,就是皇上他爹也享受不到。

以上,可以說解析了漢文帝、陳平、周勃互動的第一層含義,其實還有一層含義,藏在水面之下。

陳平的所謂周勃“不知其任”,還有一層潛臺詞,即丞相之位,具備極強的“特殊性”,並不應該作為“酬功”的贈品,哪怕皇帝給了,你也未必接得住。

官場“老油條”周勃為什麼玩不過剛剛登基一個月的漢文帝?

影視劇中的漢高祖劉邦

追其根本,則在於秦制是以秦律嚴格規定的上下公文所構成的制度體系,絕大部分的政務是在機械化的業務規定範圍內運行的,丞相作為官僚系統的首長,恰恰把持的是帝國日常運轉的政務權力的頂端。

皇帝的權力對於政務的干預,往往僅及於禮儀性、宗教性的任務和高層人事任免,以及其“理論上擁有”的立法權力。

《史記·酷吏列傳》裡杜周的一段話非常說明問題:

客有讓周曰:“君為天子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指為獄。獄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

不過,杜周實際上是漢武帝朝政治氛圍的產物,漢文帝時代,文法吏的代表人物張釋之的態度則大不相同:

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立誅之則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

唯陛下察之。”良久,上曰:“廷尉當是也。

比較一下,刨除道德褒貶的因素,張釋之肯定了人主的生殺大權,即“方其時,上使立誅之則已”,同時強調了法為天子與天下共享的原則,而對天子來說,並不是有守法的義務,而是隨意“改法”會造成法律不為人民所信任,而廷尉作為最高執法機關,又是天下執法者的表率,用今天的話講,遵循程序正義有利於君主的統治。

而杜周的態度則是“虛無主義”的,即根本不存在所謂的“程序正義”,因為律令本身就是君主意志的貫徹,無非是前代君主的意志,還是當代君主的意志,既然如此,遵循上意而非執著於法條,完全是合乎道理的。

秦律和漢律,實際上是刑法和行政法的集合,甚至細緻到了公務員業務操作手冊的程度,在某種程度上,君主是可以做到“垂拱而治”,因為君主什麼都不做,制度體系的執行者們一樣能夠保證帝國的運轉,但前提是執行者必須尊重專業和服從於制度本身。

從這個角度上看,蕭規曹隨也好,文景之治也好,都是治理者某種程度上的自律和放任,而周勃的任官,恰恰就是單純的“酬功”甚至“佔坑”,以為對一群“靖難功臣”的“保障”,他本人的水準,根本不足以擔當相位,見《史記·絳侯周勃世家》:

勃不好文學,每召諸生說士,東鄉坐而責之:“趣為我語。”其椎少文如此。

這個“趣為我語”,有人翻譯為“有話快說、有屁快放”,很是傳神,這個“椎”字,《廣韻》裡解為:

椎,棒椎也。

引申為樸實、愚魯,這樣一個“棒槌”一樣的人物,又如何能夠理解複雜的政務體系呢?

所以,陳平的潛臺詞是:

哥們兒,這坑你守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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