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欠款人沒有財產可執行,但別人欠他錢,能申請執行嗎?

東友律師團


現在因為經濟活動加強,債權債務關係也呈現錯綜複雜的情況,提問的情況屬於法律上的代位權糾紛,合同法73條及合同法解釋(一)第11條有比較具體的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和實際處理的案件簡要分析。

因為欠款人沒有財產無法執行,但是對第三方享有債權,債權人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是可以以欠款人名義起訴第三方的,以前這類案件比較少,最近也開始增多。要替代欠款人向第三方主張權利,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首先,欠款人對第三方享有的債權必須合法且已經到期,其次,欠款人怠於行使權利,就是應該要求對方還款卻不積極主張權利,最後,欠款人的債權必須不是專屬於自身的,例如人身損害賠償。

假如欠款人的債權符合以上幾點,那麼債權人就可以欠款人名義積極向第三方主張權利,如果起訴一般定代位權糾紛,只要提供欠款人享有第三方債權的證據,以及自身對欠款人享有債權的證據,一般都是可以得到支持的。前不久處理的一個案件就是某供貨商替代建築公司起訴開發商的,房地產開發商拖欠建築公司工程款,建築公司拖欠供貨商材料費,最終供貨商直接以建築公司名義代位起訴房地產開發公司,幾百萬的費用也是得到支持了,建築公司作為第三人參與了訴訟程序,查明瞭三方確實存在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依法支持了供貨商的訴求。


孤獨1749


在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自己沒有財產,但是其他人欠他錢,那麼作為申請執行人,應該怎麼辦呢?

依據《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發現被執行人有債權,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人民法院執行被執行人對他人的到期債權,可以作出凍結債權的裁定,並通知該他人向申請執行人履行。

註釋:凍結財產要引用正確的法律規定。

2.該他人對到期債權有異議,申請執行人請求對異議部分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關係人對到期債權有異議的,按照案外人異議處理。

註釋:案外人異議救濟程序。

3.對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到期債權,該他人予以否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註釋:區分生效與非生效。


東友律師團


感謝東友律師事務所的邀請,我這個讀者學者,在律師面前那敢胡言亂語,我認為欠款人沒財產,但是其他人欠他錢,成了案外案,不能執行,若能執行,那下一個也是別人欠他的,欠債人一個一個往下推,那欠款執行不是變成討債公司了嗎?我不管法律如何規定,我認為只能給被執行人執行時限,讓他自已申請執行別人所欠他的債務,等他執行回來後,再執行他所欠債務。讓律師見笑了,我的回答不一定正確,供參考。


田汝雲


其它人欠他的錢那是他的權利,他想要可以向他人協商,不成在通過法律執行。如果別人欠你沒有可執行的,別人又欠他的錢叫法官去給別人要錢還你是不負何程序的,法官不會去做,其它可以申請法院把債要回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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