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新華字典”官司:它和它爹都很牛,名字用了算侵權

"新華字典"官司:它和它爹都很牛,名字用了算侵權

莫言獲得2012年度諾貝爾文學獎後,接受訪談時曾經說:小時候書非常少,為了看書,想盡一切辦法通過勞動去換、借書看,後來實在沒書看了,就看新華字典,看新華字典也覺得蠻有意思,讀得很熟,有時候甚至把新華字典的錯誤都可以找出來……

“新華字典”官司:它和它爹都很牛,名字用了算侵權

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莫言

這個跟大家的印象一致吧——小時候無論家裡的書少到什麼程度,但絕對不會少了一本《新華字典》——這個曾經陪伴了過億中國人成長、工作的學習工具。

它來自於一個很牛的出版機構——商務印書館。(商務印書館是中國中歷史最悠久的機構。1897年創辦於,1954年遷北京。與北京大學同時被譽為"中國近代文化的雙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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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印書館舊址

“新華字典”官司:它和它爹都很牛,名字用了算侵權

民國四年由商務印書館發行的《英語週刊》

重點來了。

自1957年至今,商務印書館連續出版《新華字典》通行版本至第11版。2010-2015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新華字典》在字典類圖書市場的平均佔有率超過50%。截至2016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新華字典》全球發行量超過5.67億冊,獲得"最受歡迎的字典"吉尼斯世界紀錄及"最暢銷的書(定期修訂)"吉尼斯世界紀錄等多項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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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新華字典

我國法律已經有了"未註冊馳名商標"的概念,指未在我國註冊但其知名度實際已達到馳名商標程度的商標。

結合莫言老師以及我們自身的印象,"新華字典"符合"未註冊馳名商標"的基本要件是無可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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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第13條規定"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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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由於過去立法不完善,以及"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傳統觀念,商務印書館未刻意保護"新華字典"品牌。截止至2016年,國內已經有諸多"新華字典"、"學生新華字典"、"新編新華字典"出現,亂象叢生。

字典就字典,為什麼一定要叫"新華字典"呢?還不是因為這個名字叫得響,銷路有保障。但是,亂沾光有欺騙消費者的嫌疑,必須糾正。

由於華語出版社出版的詞典類產品起名《新華字典》,商務印書館於2016年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華語出版社,以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要求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法院認為"新華字典"已經在全國範圍內被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已經獲得較大的影響力和較高的知名度,可以認定"新華字典"為未註冊馳名商標。華語出版社在字典上使用"新華字典"構成複製他人未註冊馳名商標的侵權行為,且其字典在裝潢上與《新華字典》相近似構成不正當競爭。最終法院判決華語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消除影響並賠償商務印書館經濟損失300萬元及合理支出2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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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華字典"官司直接通過司法方式認定商務印書館的"新華字典"構成未註冊馳名商標,給予"新華字典"未註冊馳名商標保護。

說到這裡,各位看官明白了"新華字典"有多牛了吧——有個大牛老爹,自己也是個大牛——辭典、字典類出版物只要出現"新華字典"字樣都會涉嫌商標侵權,建議謹慎購買、出版、銷售這類涉嫌侵權的字典(雖然合法出版但也可能涉嫌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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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印書館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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