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5 变天——保监最新监管文件之老胡解读

变天——保监最新监管文件之老胡解读

五四青年节的下午,保监办下发了2018[19]号文,标示为特急,老胡看完的感受就是保险市场要变天了。

变天——保监最新监管文件之老胡解读

本次整改将全面规范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行为,集中清理整顿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产品,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重点有四项,分别是:

  1. 严查违规开发产品、挑战监管底线的行为。

  2. 严查偏离保险本源、产品设计异化的行为。

  3. 罔顾公平合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4. 严查以营销为噱头、开发“奇葩”产品的行为。

附件1《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分别从产品条款设计、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产品精算假设和产品使用管理五个方面,一共列出了52条需要自查、整改的现象。

  • 在产品条款设计上:

    条款中不能出现对于免除保险人责任义务的条文不统一、不集中,一些约定缺乏法律依据、缺乏合理性的情况;也不能出现个别公司利用“保险+信托”等其他非保险金融产品为卖点进行宣传,将保险产品与信托、银行理财、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混为一谈,混淆保险产品概念。

  • 在产品责任设计上:

    负面清单细化至年金保险、分红保险、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等险种。如要求人身险产品不能出现年金保险产品长险短做,通过生存金快速返还形式,将消费者所交保费大量快速返还,把长期年金保险实际做成短期产品;同时,也不能出现,年金保险产品设计异化,如第一年末现金价值即超过已交保费,同时条款设计灵活的加、减保额功能,实现类万能型保险自由进行账户部分领取功能,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在分红保险产品设计上,不能异化,如产品条款中包含了账户管理、保证利率等概念,与万能型产品类同;投资连结型产品约定犹豫期退保为退还保单账户价值,未区分投保人是否选择在犹豫期内将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的不同情况进行约定

  • 在费率厘定合理上

    负面清单要求,不能为追求营销噱头,在严重缺乏经验数据、定价基础的情况下,盲目设定高额给付限额,并在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终身给付限额”“连续投保”等长期保险概念,夸大产品功能,扰乱市场秩序。

  • 在产品精算假设上:

    负面清单要求,人身险产品不能通过刻意调整投资连结型产品投资安排,使产品投资收益率在一定时间内为固定值,且在销售宣传时明示或暗示产品为“保证收益”,误导消费者,与投资连结型产品投资风险由消费者自行承担相违背。

  • 对于产品申报问题:

    负面清单规定,不能出现已经变更备案的产品,其变更前的老产品仍未停止使用,或部分公司新开发的产品仍使用已经停售的产品名称;不能出现对存量产品清理不及时,对质量效率低,市场认可度、有效性不强的“僵尸”产品清理力度不够、决心不强等情况。

上面是总结,下面就是细项解读了。

变天——保监最新监管文件之老胡解读

负面清单:

(一)条款文字冗长,重点不突出,不通俗、不易懂,不便于消费者阅读理解

(二)条款中对于免除保险人责任义务的条文不统一、不集中,一些约定缺乏法律依据、缺乏合理性

(三)条款中对于保险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应尽义务表述不严谨,存在误导销售隐患

(四)保险条款中保险金额约定不规范,与《保险法》规定的保险金额概念不一致

(五)保险条款中保险金诉讼时效约定,与《保险法》规定不一致。

(六)保险条款中关于保险单现金价值退还的约定,与《保险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不一致。

(七)产品保险条款中约定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范围,与《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不符

(八)保险条款中约定的“社会医疗保险”范围,与《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一致。

这些都是小问题,但是有的时候留下了扯皮的空间,改改更健康

(九)条款中的重要释义不符合消费者通常理解。例如:“癌症”释义中未包括原位癌责任

这条就太吓人的,重疾险全军覆没,难道要把原位癌纳入重疾赔付吗?保司当然可以这么做,但是原位癌这种切掉就可以治愈的疾病,仅仅是个门诊手术的治疗,连放化疗都不需要,对后期生活也没啥影响,如果纳入的话,听上去不错,投保人赔得多了,但是保司是商业机构,是追逐利润的,我想如果真的纳入恐怕只有涨价一条路,保司不涨再保也会要求涨价,这一条真的实施的话,重疾险的价格恐怕难以想象。

(十)人寿保险产品的身故保险金申请材料在要求消费者提供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基础上,还要求提供火化证明、丧葬证明等不合理材料。

改得好,某些理赔材料就是吃饱了撑的。

(十一)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产品,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不全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要按条款约定标准分期给付生存金给保单受益人,变相增加身故保险金给付条件。

保监管得真宽,说白了就是各类信托的给付方式,目前有很多产品是用这个当作卖点的,说得直白点,如果受益人未成年,身故金由监护人领取,就是担心监护人,或者受益人是败家子,所以用这种方式分期给付,这都管也是醉了。

(十四)年金保险产品长险短做,通过生存金快速返还形式,将消费者所交保费大量快速返还,把长期年金保险实际做成短期产品。

(十五)年金保险产品设计异化,第一年末现金价值即超过已交保费,同时条款设计灵活的加、减保额功能,实现类万能型保险自由进行账户部分领取功能,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六)分红保险产品设计异化,产品条款中包含了账户管理、保证利率等概念,与万能型产品类同。

年金产品基本都沾边,差不多也是全军覆没,从产品端减少忽悠的可能?

(十七)医疗保险产品设计异化,无风险保额或保险金额低于保费,严重偏离保险保障属性,同时还提供保险资金投资增值服务。

打着保险旗号的理财,基本上就是交10万保费,象征性的搭点意外、医疗啥的。

(十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对恶性肿瘤责任中的甲状腺恶性肿瘤进行单独处理,责任设计不合理,设置较低的保险金额

目前老胡知道的只有中荷和中英有这样的产品,其实老胡还是蛮欣赏这样的产品的,理由很简单,甲状腺癌的预后非常好,治疗也很简单,虽然也是癌,实在是站在“癌症”里面都不好意思自称为“癌”,港险里面都是放在轻症赔付里面的,鉴于甲状腺癌高发又好治,如果放轻症里面,重疾险的费率据估计可以下降10%,港险便宜有很大的原因就因为这个。

(二十)保单贷款比例约定不清晰,没有约定为不超过现金价值80%。

保单贷款本身倒是没啥,只不过很多销售用这个忽悠客户,是该管管了。

(二十一)长期保险产品条款约定公司保留调整风险保费的权利,公司可以单方调整费率,对消费者不公平。

唉,看来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险是无望了!如果不让保司调价,那我想没有那家保司敢发长期医疗险出来。

(二十二)疾病保险产品条款中不合理约定被保险人确诊所保疾病后,需生存一定期限方可获得保险金给付。

这个不错耶,不过涉及到25种重大疾病的统一定义,要修改的话工程量就浩大了,不过目前执行的是2007年定的标准,已经过了十年了,有些定义是应该改改了。

(二十三)保险产品设置过长的等待期,或通过调整保险金额等方式变相延长等待期,或通过等待期内发生风险事故不全额退还所交保险费变相惩罚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

等待期出险不退保费的目前我知道只有一家,那就是号称国内最大的平安人寿出的重疾险,平安是不是最大我不清楚,反正国寿、太平、太保等等都说自己最大,但是平安的广告费开支确实是最多的,少做点广告把钱留着做产品吧。平安福,保监办叫你回家吃饭了。

通过调整保险金额延长等待期的有好几个产品,比如“和谐健康之享”,次年保额翻倍赔,这次看来也要告别市场了。

(二十四)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为追求营销噱头,在严重缺乏经验数据、定价基础的情况下,盲目设定高额给付限额,并在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终身给付限额”“连续投保”等长期保

险概念,夸大产品功能,扰乱市场秩序

尊享一生类的百万医疗险,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云彩,估计要变脸了。华夏医保通,泰康尊享B,保监办叫你回家吃竹笋炒肉了,很多人买了华夏/泰康的重疾就是为了能买医保通和尊享B,这两个要被叫停了,坑死很多人。

(二十七)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定价未区分社保、非社保

管的真宽,这类产品定价时区分有意义吗?都是理赔时按不同报销比例来区分的。

(二十八)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费率浮动范围超过基准费率30%的限额。

这个不错哦,控制涨幅,但是内中逻辑其实很复杂,有利有弊吧,后续演化可能都能单独写一篇“医疗险涨价机制探讨”,这里就不多说了。

四、产品精算假设

(三十一)违背一般精算原理,通过调整产品现金价值利率等方式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

(三十二)通过设定不合理假设、采用偏离度较大的利润测试因子来实现利润测试新业务价值率不为负。

三十三)万能型产品未按规定进行账户管理、确定结算利率,实际确定的结算利率与账户投资情况无关。

(三十四)重疾险产品的参数调整管理办法中设置调整疾病种类及定义。

(三十五)公司认定为非中短存续期产品,但利润测试的退保率假设前5年已超过60%

(三十六)产品保险期间与利润测试中退保率假设等所反映出的预期存续期不一致。

(三十七)万能型产品条款约定只可以趸交,不允许消费者追加保费,与万能型产品交费灵活的特点相违背。

(三十八)通过刻意调整投资连结型产品投资安排,使产品投资收益率在一定时间内为固定值,且在销售宣传时明示或暗示产品为“保证收益”,误导消费者,与投资连结型产品投资风险

由消费者自行承担相违背。

(三十九)分红型产品分红演示中使用的股东、消费者之间分红比例,给予消费者的比例高于公司实际分红中给予消费者的分红比例,夸大分红利益,误导消费者。

其实啰嗦这么多,就是说你们不要玩数字游戏,搞些朝三暮四的东西出来忽悠,不过嘛我倒是觉得太高看现有产品了,大部分产品都是稳定的低,这部分主要的问题在销售环节,销售误导的情况很多。


这次整改涉及的产品非常多,从消费者角度上来看,大多数要求都挺好,但是有些政策可能会阻碍创新。

可以续保的长期医疗险每年涨点价,只要不太离谱,总好过担心保司玩停售之类的。

甲状腺癌这种搞到轻症里面去多好,可以降低整体保费。

总之,这一次估计有大批产品要下架整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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