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9 凤冈检察:公益诉讼诉前建议发力,还六池河水声潺潺

近日,凤冈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成功督促凤冈县交通运输局和凤冈县水务局依法履职,清除公路建设过程中倾倒入六池河河道的大量石渣和泥土,有效恢复被严重污染的六池河。

凤冈检察:公益诉讼诉前建议发力,还六池河水声潺潺

凤冈县“彰石公路”线路全长8.36公里,路基宽10米。该公路经过石径乡龙穿井处时,施工方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将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石渣、泥土倾倒入我县主要河流六池河河道,严重破坏六池河原生河道生态环境,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受到侵害。经该院督促后,县交通运输局和县水务局仍然未依法全面履行交通监管职责和河道监管职责。2018年3月22日,因河道中淤积的石渣、泥土仍未清除,河道生态仍然处于受破坏状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然持续受到侵害。凤冈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开展实地调研、取证,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同年3月28日,分别向县水务局和县交通运输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县水务局与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整改计划和实施方案,责令施工方限期清除石径乡龙穿井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石渣和泥土。同时建议交通运输局和水务局加强交通监管职责和河道监管职责,确保河道生态环境免遭破坏。

凤冈检察:公益诉讼诉前建议发力,还六池河水声潺潺

目前,凤冈县交通运输局及凤冈县水务局已对该检察建议作出回复,双方通过联合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对淤积在河道内的石渣和泥土及时进行了施工清理,同时加强对施工方后续公路建设过程的监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河道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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