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9 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信息化执法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近日,凤冈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应用信息化执法系统完成了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付某某、肖某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一案延长审查期限告知书的远程送达。

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信息化执法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5月28日下午3时,远程告知送达正式开始,办案人员在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室通过远程执法信息系统将提讯证、延长审查期限告知书等法律文书上传,凤冈县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人员在凤冈县看守所远程提讯室将提讯证通过系统打印并办理提讯手续,随后办案人员通过远程视频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权利义务告知,并要求犯罪嫌疑人在系统签字屏幕上签字捺印,凤冈县院驻所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将告知书回传至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室。整个过程用时不到30分钟。

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信息化执法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据悉,远程执法信息系统是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打造的亮点工作,通过与看守所互联互通、专线笔录同步传声、远程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将两地的执法室与提讯室连接起来,实现检察官与嫌疑人远距离“面对面”提讯、告知书送达等,旨在节约诉讼资源和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信息化执法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整个过程中,凤冈县院技术部门全程参与,保障了本次远程送达延长审查期限告知书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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