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4 蒲城:黨費全額返還助推非公黨建發展

近日,蒲城為解決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活動經費不足問題,制定下發了黨費全額返還制度,充分調動了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抓黨建工作的積極性。

規範返還程序。按照“先收繳後返還”原則,由各相關黨(工)委填寫《黨費收繳清單》報縣委組織部審核返還,各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結合黨的活動實際,填寫《返還黨費使用審批表》,報上級黨(工)委申請兌現。

明確使用範圍。返還的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包括召開黨內會議,開展宣傳,進行黨員教育管理,表彰先進,慰問困難黨員,訂閱黨報黨刊,購買資料和設備,維護活動場所及設施等,不得挪做他用。

強化監督管理。各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定期將黨費收繳、返還和使用情況向黨員大會報告,接受監督。各黨(工)委單獨設賬,由專人管理,常態化對返還黨費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收繳、使用和管理規定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查處,確保返還黨費使用規範,用到實處。(樊澤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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