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大江東新一輪土徵啟動!涉及河莊、義蓬、新灣、前進……

大江東新一輪土徵啟動!涉及河莊、義蓬、新灣、前進……

徵收土地公告[2018]第107號

浙江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有關規定,批覆同意徵收集體土地110.2368公頃。現將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徵收土地方案》內容中涉及河莊街道、義蓬街道、新灣街道、前進街道相關村(社區)權屬土地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

1、批准機關:省政府

2、批准文號、批准時間:

☆杭州市2017年度計劃第10批次建設用地、浙土字A[2017]-0424、2018.04.20

☆杭州市2017年度計劃第14批次建設用地、浙土字A[2017]-0416、2018.04.18

☆杭州市2017年度計劃第15批次建設用地、浙土字A[2017]-0417、2018.04.18

☆杭州市2017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實施方案、浙土字A[2017]-0415、2018.04.18

二、被徵地村及面積

1、新灣街道創新村16.8514公頃 其中耕地12.8091公頃

2、河莊街道群歡村9.4285公頃 其中耕地7.0841公頃

3、河莊街道江東村0.2763公頃 其中耕地0.2114公頃

4、河莊街道蜀南村1.6876公頃 其中耕地1.6677公頃

5、河莊街道文偉村8.7787公頃 其中耕地5.6412公頃

6、河莊街道圍中村0.2569公頃 其中耕地0.0998公頃

7、新灣街道建華村6.9119公頃 其中耕地5.2304公頃

8、新灣街道建華村0.2492公頃 其中耕地0.2209公頃

9、義蓬街道江盛社區1.0723公頃 其中耕地0.7655公頃

10、新灣街道三新村0.1641公頃

11、義蓬街道火星村2.3837公頃 其中耕地1.6539公頃

12、義蓬街道小泗埠村0.4539公頃 其中耕地0.4220公頃

13、義蓬街道小泗埠村0.6763公頃 其中耕地0.6675公頃

14、義蓬街道小泗埠村0.6894公頃 其中耕地0.2307公頃

15、義蓬街道小泗埠村0.1337公頃 其中耕地0.0957公頃

16、義蓬街道小泗埠村0.0395公頃

17、義蓬街道小泗埠村0.0956公頃 其中耕地0.0554公頃

18、河莊街道民主村0.5218公頃 其中耕地0.4130公頃

19、河莊街道民主村0.0136公頃

20、河莊街道民主村0.1925公頃 其中耕地0.0652公頃

21、河莊街道民主村0.1770公頃 其中耕地0.1631公頃

22、新灣街道建華村2.5148公頃 其中耕地2.2180公頃

23、新灣街道建華村0.6887公頃 其中耕地0.6378公頃

24、新灣街道三新村0.0595公頃 其中耕地0.0571公頃

25、義蓬街道倉北村1.8388公頃 其中耕地1.4973公頃

26、前進街道臨江村18.8546公頃 其中耕地16.1672公頃

27、新灣街道宏波村0.5013公頃 其中耕地0.3246公頃

28、新灣街道創建村2.8025公頃 其中耕地2.5225公頃

29、新灣街道宏波村4.3305公頃 其中耕地3.0062公頃

30、新灣街道建華村0.3611公頃 其中耕地0.3109公頃

31、新灣街道創建村3.8082公頃 其中耕地2.8371公頃

32、新灣街道建華村0.6217公頃 其中耕地0.5985公頃

33、新灣街道馮婁村3.4198公頃 其中耕地2.8317公頃

34、河莊街道向公村0.0476公頃 其中耕地0.0008公頃

35、河莊街道民主村1.6431公頃 其中耕地1.5287公頃

36、河莊街道同二村0.1128公頃

37、河莊街道文偉村6.6667公頃 其中耕地5.9515公頃

38、河莊街道群歡村0.0424公頃 其中耕地0.0275公頃

三、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根據當地街道的實際情況和蕭政發〔2014〕24號文件《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區委辦(2003)56號文件《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徵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障制度的通知》,並由當地街道編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上報。

四、被徵收土地四至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2018年05月15日至2018年05月28日,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國土資源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請相互轉告。

凡從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現場調查之日起,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五、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徵地補償登記將被視為放棄其應有的權益。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的規定,當事人有異議且符合複議受理範圍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七、聯繫單位:杭州市國土資源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分局;聯繫電話:82987653、829879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

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二○一八年五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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