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聞所未聞!民生銀行借貸搭售人身意外險 受益人是銀行自己

據南京市鼓樓區法院的判決書顯示,2016年12月9日,徐某在民生銀行南京上海路支行辦理抵押貸款50萬元,該行稱為避免徐某因意外不能還款的風險,推薦客戶購買了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為50萬元。2017年7月27日,客戶徐某被發現死於冶山東王社區夏家橋正北約30米的玉米地裡。後因社區醫院出具證明不是死於意外事故,保險公司拒不賠償。

筆者梳理了一下整個事件,可能是由於少見多怪,對於這樣的事情真是聞所未聞。

聞所未聞!民生銀行借貸搭售人身意外險 受益人是銀行自己

一未聞,銀行“借貸搭售”人生意外險

2012年銀監會發布的《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中明確:“銀行不得借貸搭售;不得在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銀監明確會多次提出的商業銀行“七不準”之一就是不準“借貸搭售”。

民生銀行南京上海路支行明顯違反了這一規定。但是,筆者第一次聽說銀行為防止客戶無法還款,向客戶兜售人生意外險。

銀行要求借款人購買短期人身險產品的行為,既有可能侵害借款人作為金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亦有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另外,即使搭售保險產品取得了借款人的同意,但如果這一附屬交易加重了借款人在貸款這一“交易”中的負擔,則涉嫌侵犯其在接受貸款服務時作為金融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二未聞,保險受益人竟能是銀行。

民生銀行提供的保單中,所列的第一受益人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無第二受益人。根據《保險法》的規定,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合法權利,而銀行擅自將自己作為第一受益人的做法,顯然排除了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指定和變更受益人的權利。

根據《保險法》第19條的規定,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保險合同的,如下條款無效:排除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的。據此,這份保單單方面確立第一受益人的內容已構成無效。另外,借款人作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也可以直接通知保險公司要求變更受益人。

筆者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如果遇到銀行私設此類“門檻”,可以向當地消協及銀監局舉報投訴。不久前,就有3家國有銀行因借貸搭售保險等被重罰480萬。

延伸閱讀:美國富國銀行因借貸搭售保險等被罰10億美元!!!

2018年4月20日,美國富國銀行(WellsFargo)因延長抵押貸款利息鎖定期的收費問題和強制消費者購買不必要的汽車保險,違反了《消費者金融保護法》和《聯邦貿易委員會法案》,被美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和貨幣監理局(OCC)處以10億美元罰款,這意味著富國銀行將增加8000萬美元的非稅前可扣除費用。根據CFPB和OCC分別與富國銀行簽訂的處罰和解協議來看,除繳納罰款外,富國銀行還須賠償消費者損失,並採取措施強化風險及合規管理。這是特朗普上任以來,針對金融服務公司最嚴厲的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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