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聽見朋友說,遇到難題了,想找一位好律師,但是什麼樣的律師是好律師呢?這個問題好像沒有人有標準答案。今天小編從3個角度來衡量一個律師的能力,幫助大家尋找一位適合自己的律師。
1. 當然衡量的是律師的專業能力。
律師能力是律師完成辯護工作應具備的能力。主要包括:(1)敏銳的觀察力。(2)敏捷的思維能力。(3)良好的記憶能力。(4)高度的注意力。(5)良好的交際能力。(6)良好的語言能力。(7)準確的判斷力。
2.“唯輸贏論”
簡單來說,盲目的相信“贏官司的才是好律師”,於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找一些數據上勝訴率越搞越好的律師。正是基於普通大眾的這種心理,往往很多律師和非專業律師就利用“常勝”、“勝訴率高達多少多少”這樣的噱頭來攬訴訟。筆者認為可以考慮勝訴率,但不是一定要以勝訴率為標準。
3.執業領域和人脈很重要
執業領域指的不是律師行業,而是究竟該律師擅長打哪一類的官司,不能忽視這個方面,就像你不可能去找一個五官科的老醫師來治你的骨折。 執業領域對口的律師,會在案件明顯各方面客觀條件都體現出你會敗訴的時候,明確的告知你,並幫你想出止損的辦法。
筆者認為,案件最終會怎麼處理,主要還是依賴於案件事實以及證據情況。律師辯護是有作用,但這種作用是建立在案件事實以及證據情況的基礎上,如果缺乏事實基礎和證據支撐,不論律師如何辯護都很難以影響或左右案件的最終結果。認為可以通過律師辯護就可以左右案件最終結局的想法和認識是天真和可笑的,在具體辯護中,事實是基礎,證據是王道。
而且很多案件獲得好的結果,是律師和檢察官、法官合力的結果,任意或者過度地宣傳律師辯護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會對檢察官、法官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有所貶損。說直白點,如果不是檢察官或法官支持和採納了律師的意見,隨便你律師怎麼辯,案件不可能會得到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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