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3 個人年休假有幾天,沒有年休假如何補償?

又到一年避暑度假季,炎熱的夏日,你是否想過去冰島過冬天,或是擦好防曬霜躺在沙灘上、聽著海浪聲、看著比基尼美女,又或者是遊歷祖國的秀麗山川、敬覽紅色旅遊景點、歷史遺留古蹟、或是領略異域風情,周遊世界?

世界那麼大,你想怎麼玩?想玩沒假期,不妨看看年休假的計算。

個人年休假有幾天,沒有年休假如何補償?

那麼關於年休假的事兒,你知道多少,瞭解一下不^-^?

年假是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繁重緊張程度每年給予的一定期間的帶薪連續休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

1.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相關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2.國家法定休假日、休假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個人年休假有幾天,沒有年休假如何補償?

帶薪年休假,繼續瞭解一下?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注: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少休假幾天。

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在本年度內,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帶薪年假計算,舉個例子:08年11月入職,入職前連續工作過一年以上,應休08年11月入職日至08年12月31日,09年1月1日至09年12月31日之間的年假。

帶薪年休假計算方法如下:

1、08年11月入職日以後的剩餘日曆天數除以365天,再乘以5,就是你08年的可休年假,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算。

2、09年就是5天可以在2010年的時候休。

3、年假都是休前一年的,按照自然年算,不能透支。

4、如果你3月份離職,那2010年1月到3月的可休年假也要用上面的方法折算。

個人年休假有幾天,沒有年休假如何補償?

看到這兒別急著想多休假,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喲。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注: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那麼各位看官,瞭解了嗎?想度假沒時間,知道怎麼做了不?不用小芒果來教了吧?歡迎留言,說說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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