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賀蘭縣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團隊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過程中,收到了申請人(妻子)的人身安全保護申請。妻子稱:丈夫脾氣暴躁,疑心重,曾先後兩次被毆打,導致耳膜穿孔。夫妻雙方自2018年5月份分居,不僅感情破裂,無法繼續一起生活,而且對自己現實的人身安全有威脅。
收到申請材料後,賀蘭縣法院快速立案受理,承辦法官在第一時間向夫妻雙方及所在轄區公安、社區瞭解核實情況,並嚴格審查了申請人(妻子)所提交證據和有關材料。
經審查核實,申請人的申請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條件。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賀蘭縣法院於48小時內依法作出了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被申請人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該裁定自作出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如被申請人違反,視情節輕重將被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賀蘭縣法院還會同公安、社區等部門聯動,確保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執行。
這份人身安全保護令是賀蘭縣法院家事審判機制改革工作的一件典型案例。
2017年以來,賀蘭縣法院穩步推進家事審判機制改革工作,探索創新,針對家庭暴力量身定製了《人身安全保護裁定適用實施規程》,進一步明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審查和執行程序,提升了反家暴處置能力,有利於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特別是婦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人身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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