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行政事業單位提拔處級幹部有年齡限制嗎?

雪中風車


有的,現在社會上老了就不值錢了,沒人看的起了,不信你看你周圍的老頭,是不是特不順眼,話不中聽,所以抓緊時間往上爬。超過三十就完了,除非你有所有人沒有的技能。過去組織部專提撥老同老,應老同志有工作經驗,處理問題穩當,大家都尊老愛幼,而現在是尊幼嫌老,因上級的上級都是年輕人,老人不好使用,有些事上不好說話,所以老了就該滾了,現在省部級幹部都是62年63年的人了,縣處級差不多有80後了,所以年輕是寶。


老鈞頭


行政事業單位提拔處級幹部,肯定是有年齡限制的。鄧公提倡幹部“四化”要求,其中年輕化、知識化是真金白銀,一直都有明確的要求和限制。

年輕化,科級幹部35歲以前,處級幹部45歲以前,否則就沒有優勢了。雖然說沒有硬性規定,處級幹部45歲以後不能提拔,但組織部門在考察任命的時候,會更偏向於考慮更年輕的幹部,在二選一,或者有更多選擇的時候,往往會很吃虧。想當年,朱總理在發改委任職的時候,提拔處級幹部的時候好像已經50多歲了,反正是超過45歲,記不太清了。當時發改委推薦的時候,由於年齡原因,朱總理被否決了,後來經過單位再三推薦,特別強調了綜合能力突出,才被任命的。

知識化,也有明確的限制,提拔科級幹部有中專或者高中文憑就可以了,限制不是很大。提拔處級幹部,必須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否則也是通不過組織考核的。當然,文憑限制並沒有要求必須是全日制學歷,實際上只要有相當學歷的文憑,不管是全日制,還是自學考試、電大、函授、黨校,甚至是農廣校等的繼續教育,都是在認可之列的。

還有一化是專業化,體現在現在的幹部組織工作上,黨政機構是“聘任制公務員”,可以在有行政空編的情況下,對一些有專業要求的特殊崗位,比如行政執法等,通過聘任的方式,引進專業人才,實行合同制管理,可以使用行政編制,也可以使用事業編制,但更多的是不使用編制。事業單位的“人才引進”計劃,也和這個相類似,而且實行範圍更廣,實行時間更長。事實上,公務員凡進必考,各地的人才引進,使用的基本上都是事業編制,崗位也安排在事業單位。這些引進的碩士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才,實習期滿,碩士研究生直接按副科級(管理八級)對待,博士生直接享受正科級(管理七級)待遇。通過人才引進的高學歷知識分子,尤其是博士生,很容易晉升到處級崗位任職,而且普遍都非常年輕,前途遠大。

四化的另一化就不用說了,基本上公務員考試、事業人員考試,和各類公考、公選、遴選考試,甚至是聘用公告上面,都有明確要求,就是前幾項,大家有興趣可以自己去翻。


職言管語


我是一名在行政機關工作多年的公務員,曾經長期從事黨務和人事工作,特別是有著多年的幹部工作經歷。我想從我個人掌握的情況來回答你這個問題。

第一,從現行的法律和政策層面的具體規定來看,行政事業單位提拔處級幹部是沒有年齡限制的。目前我們提拔處級幹部,依據的法律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政策依據主要是《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作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務員法》是管總的,帶有總綱性質,對全體公務員都適用;而《條例》是針對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的,我們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完全是依據《條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無論是過去的舊《條例》,還是從2019年3月起實施的最新《條例》,都沒有對處級幹部的提拔進行年齡限制。這一點是十分明確的。

第二,從實際工作中看,只是在換屆之年出臺的相關文件中會對年齡提出比較明確的要求。由於工作關係,我學習和研究過省、市兩級在換屆之年出臺的關於領導班子配備的相關文件。這些文件中對處級幹部的提拔一般會提出指導性的意見,提法基本是“超過55歲原則上不再提名”,或者說是“新提拔的處級幹部原則上能幹滿一屆”。從這樣的提法來分析,如果在換屆之年年齡超過55歲了,基本上就沒有提拔為處級幹部的可能了。因為大家都知道,處級幹部60歲退休,因此55歲可以說是一個坎了。

第三,從最新的《條例》來看,各年齡段的幹部都有機會,但肯定是年輕幹部更有優勢。最新《條例》明確指出,要“注重發現和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用好各年齡段幹部”。這就為領導幹部的選拔指明瞭方向。相信熟悉機關語言套路的讀者是應該能讀懂這句話的深刻內涵的。

如果有更多關於行政事業單位的問題,儘管向我提問。也可關注“州縣小吏”頭條號,與您分享更多精彩內容!


州縣小吏


這個問題說的稍微有些抽象,我們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原則上來說

按照2019年3月新改版的《幹部任用選拔條例》只要在法定退休年齡以內,具備正常的履職能力和身體條件,都可以任職。具體按照第八條第一款,擔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所以,從原則上來說對幹部的年齡限制要求相對寬泛一些。

現實上來說

事業單位當中由於級別的差異,各家的職務等級有所區別,一個基層事業單位處級幹部很可能就是該單位的班子成員,位列一、二把手;而一個省、市級的事業單位,處級幹部也可能是一個部門負責人甚至是一箇中層幹部。所以,各種層級的機構建制不同,導致任職年齡上要求也各不相同。如果是一級班子成員,按道理男性超過55歲,基本上就不考慮了;女性超過53歲,也基本就不考慮了。如果是一級單位的部門負責人或者非領導職務,那麼男性58歲,女性55歲。女幹部相對特殊一些,正常來講女幹部退休時間相對較早,而且在數量上也少於男性幹部,而由於工作的特殊性,某些層面的幹部比例是有所要求的,所以大多會放寬女幹部的年齡要求。


另外,除了上述兩方面的要求以外,還有一些特殊崗位或者特殊情況下,比如面貌原因、幹部指數原因、專業技術等級等原因,對年齡可能有一些特殊要求,或者結合實際情況放寬要求。所以,對於幹部任職年齡這件事情得因事制宜,不能一概而論!


丁Bar不是銀


嚴格說,沒有年齡限制,有關法規都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在實際操作中,只要不是太大,比如58、59歲。雖然強調領導班子結構,年輕幹部機會更多,但年齡大一些的提拔機會也不少,也從未停止或。

但有時也不是一概而論,單位內部提拔時,如果其他成員年齡都比較大,只能提拔年輕一些,但也不一定非要是35歲左右。

從工作實踐看,一味選拔年輕幹部,對事業發展也不利,相對老一些的人可能更成熟一些。適當提拔老一些的同志也是調動他們積極的重要手段。


公考小助理


大家都知道,自從2019年6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就開始正式施行了,《新公務員法》對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職級運行做出了明確規定,各單位只要按照規定實行就行。那麼,對於行政事業單位的職務提拔,大家還有所爭議,特別是對於處級幹部提拔的年齡限制,大家各執一詞,眾說紛紜。在這裡,錦瑟談職場就和大家深入談談這個問題。

第一,一般情況下,行政事業得提拔處級幹部只有資歷限制,沒有年齡限制,只要在60歲以下,符合任職條件,都可以提拔為處級幹部。

按照2019年3月新改版的《幹部任用選拔條例》只要在法定退休年齡以內,具備正常的履職能力和身體條件,都可以任職。具體按照第八條第一款,擔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年齡在規定的退休年齡60歲以下,都可以得到正常提拔。所以,從原則上來說對幹部的年齡限制要求相對寬泛一些。

第二,根據幹部年輕化要求,一般的行政事業單位還是傾向於提拔45歲以下的幹部為處級幹部,這樣可以有效的保證班子健康運行。

正常情況下,幹部的提拔是要綜合考慮幹部的德、能、勤、績、廉、學共五個方面的內容,特別是幹部的德學方面,因此,對於年齡,並沒有特殊要求。但是對於處級幹部來說,45歲以下是行政事業單位的最佳任期,這時候的幹部經驗豐富,有幹勁,有韌勁,對於單位的長遠發展有很好的促進作用。

第三,特殊情況下,如果幹部特別優秀,可以破格提拔,特別是35歲左右的優秀年輕幹部,更是行政事業提拔處級幹部的最有優勢的年齡。

張愛玲說過:出名要趁早。對於幹部來說,年輕更是一個最大的年齡優勢。特別是擁有博士學歷等高學歷幹部,更應該考慮到他們的專業素養和水平,能提拔就儘早提拔。這樣無論對單位和個人,都是一件不錯的事情。


錦瑟談職場


一般來說,正科級別滿三年,就滿足提拔副處級幹部的基本條件 。但滿足條件和能不能提上是兩回事,差好遠的喲 。

至於有沒有年齡限制,要看各個單位的情況,如果是一個臨近退休年齡的同志,提上來佔一個名額的話,很多單位是不太這麼做的。除非提到副處後馬上退休,把指標再讓出來。

另外,要看是級別的行政單位,廳級還是縣科級單位,一般來說,級別越高,處級幹部的名額越多 。如果只是一個縣的一個局的話,那就是科級單位,副處級別相當於領導班子成員,甚至是局長的,名額有限,那真的很難。


非非538


貌似沒有的,只要你還沒有到達退休年齡都可以!

《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有如下規定:

第二十條 晉升綜合管理類非領導職務須具備下列任職年限條件,應當任縣處級正職領導職務或者調研員五年以上。

(六)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於集中正確意見,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培訓要求的,應當在提任後一年內完成培訓。

(六)身體健康、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講實話。

第七條 提拔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機關事業單位的副處級提拔除應具備規定的政治素質條件外,在年齡上沒有限制:

(一)晉升巡視員職務,各地均有變相的規定),年齡一般過50歲副處級領導職務就不再考慮了,正處領導職務55歲也不再考慮,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做到自重、自省、調研員在實踐中不受限制,善於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省部級黨政領導幹部。

根據上述規定,調研員要擔任副調研員或副處領導職務4年以上,應當任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或者副主任科員三年以上。

(七)提任黨的領導職務的、自警、自勵,還應當努力達到中央對高級幹部提出的各項要求、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經得起各種風浪的考驗,由副職提任正職的,應當在副職崗位工作兩年以上,由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的。

(五)應當經過黨校、行政院校或者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五年內累計三個月以上的培訓;

(三)晉升調研員職務,在社會主義建設中艱苦創業,做出實績。副調研員要擔任主任科員或正科級職務4年以上;

(七)晉升科員職務,應當任辦事員三年以上。

(五)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求實效。

(四)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廳),艱苦樸素,密切聯繫群眾,認真調查研究,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同本地區,應當符合《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的黨齡要求。

特別優秀的年輕幹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在任職年限上,要有5年以上工齡,辦實事。

(二)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

(六)晉升副主任科員職務、司(局)級以上領導幹部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應當具有在下一級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的經歷,當然在實踐中領導職務一般是不會的(非領導職務即副調研員,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依法辦事,清正廉潔,應當任廳局級副職領導職務或者副巡視員五年以上;

(二)晉升副巡視員職務,應當在下級正職崗位工作三年以上,從理論上來講,在60歲退休前都可以提拔。


廣東中公事業單位


我退休前,各部處提了一些年輕的處級幹部,一般在35~45之間。有的是從基層調上來的,還有機關自己培養的。幾乎都是入職7~10年的碩博生。我們處有一個提了5年的博處,被總行借調後提升副司局級幹部。


沽上漁翁


早年提倡幹部年輕化的時候,中組部有文件,年齡超過四十五歲建議不考慮大規模提拔了,應該指處級幹部,後來也廢除了,但是有前例在,所以可地也基本適當放寬了年齡限制,幅度也不會大,三五歲一般都是。文件百度應該能看到部分內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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