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雷軍發博稱“我仔細看了看3000萬人和小愛同學聊的內容……”,這算侵犯用戶隱私嗎?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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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軍發博稱“我仔細看了看3000萬人和小愛同學聊的內容……”,這算侵犯用戶隱私嗎?你怎麼看?一看到仔細看了看3000萬人的聊天內容,我就有點兒犯暈了,

作為如此大公司老總和勞模的雷軍老闆,如果真有時間去看如此多的聊天內容?真是牛人也!

此話雖然從網絡傳來是雷軍所說,但個人認為並不可真信是仔細看了看3000萬人的聊天內容。為什麼這麼說呢?


3000萬人的聊天內容那得有多少字?一個人聊一個字就有3000萬字,相當於100部30萬字的長篇小說,個人可以試試30萬字的長篇小說要在多少時間可以看完。如果一個人聊10個字就是1000部30萬字的長篇小說,雷老總也是雷勞模每天忙得要死,有如此閒暇的時間去看這樣多的小說?更何況一個人才聊10個字嗎?肯定不止吧。所以,個人認為雷老闆的原意應該是仔細看了看3000萬人聊天的數據分析結果,最主要的就是看到哪些是聊得最多的話題,撩得最多的話題而已。

可能真是雷軍這句不太嚴謹的話題,讓人感到了脊背發涼。我們的聊天內容竟然就這樣被小米深深地知道了?那誰還敢和小愛同學來些情意綿綿情真意切肉麻的話題?甚至因為愛上小愛同學為了表現鍾情中意就把自己所有密碼、賬號通通保存在小愛同學那裡?那不就像變心的枕邊人一樣偷偷把你有多少家產,銀行賬號、密碼、存錢的地方等等秘密通通的流露給外面的野漢子,你的心情是什麼?


如果真是這樣,小米及雷軍也真就成了眾矢之的。這就與侵犯個人隱私打了擦邊球,一不小心可能會損及到公司的聲譽。《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

網絡運營者不得洩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從這裡可以看到即使雷軍看了聊天內容,作為營運者也不算侵犯個人隱私,可以對外聲稱信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

從雷軍的原意來看,應該是仔細看了聊天內容經過處理分析後得到的分析結果,只是作為大數據應用之類的,不存在侵犯隱私的嫌疑。只是雷軍用這樣嚇人的字眼“仔細看了看”讓小愛同學的用戶感到了緊張或者挑動了隱私脆弱的神經,以後還是嚴謹一點兒好,不要為了宣傳效果搞些“嚇人的語言”,不然燒到的可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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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高揚


謝謝你的問題。我認為雷軍發微博,透露小愛同學(人工智能)與人的交互內容,確實有冒犯隱私的風險,但不屬於冒犯隱私。

  1. 小米確實有冒犯隱私的風險。這是人工智能時代的一個很尷尬問題。第一,我們與小愛同學(智能語音助手)之間的對話,是很私密的、一對一關係,對話內容都是隱私。第二,對於智能語音助手的研發者,小米公司有渠道獲得大量的隱私數據,而且這些數據的收集是用戶默認許可的,除非你把APP上傳功能關閉。第三,對於智能語音助手獲取的隱私數據,公司有權保護與合法使用,人工智能也要遵守倫理法綱。第四,小米公司統計智能語音助手獲取的數據,在未經用戶公佈於眾,將結果公佈於眾,一旦把握不好度,就有隱私洩露的風險,這是發展人工智能很忌諱的。

  2. 雷軍發微博不屬於冒犯隱私。第一,澄清一個誤區。有人說,醫生看病歷不算侵犯隱私,那麼雷軍發微博也不算。這是個誤解,因為醫生和病人、智能語音助手和用戶是服務甲乙方,必須基於數據流通,任何一方擅自公佈隱私數據才是冒犯隱私。第二,明確一個觀點。雷軍發微博為什麼不屬於冒犯隱私?因為小米公司對大數據分析,其統計結果是反映社會群體行為和現象,看不出個體是誰,實質就是無法信息主體標識化。比如問智能語音助手“雷軍有多少錢?”,上萬人問,誰知道是張三李四呢?只要不公佈張三說的,張三的隱私權益也是受到保護的。很多市場調查不都是類似的嗎?

  3. 商家應該嚴格保護用戶隱私。在開展智能服務時,商家應該擔負起這個責任,國外的很多智能手機廠商會明確告訴用戶,使用過程中會獲得用戶數據,但是國內智能服務企業在應用中一般是默認的開啟這個功能。這個不僅是經營意識的問題,還反應出法律、社會意識,也是人工智能發展必須克服的問題。比如,蘋果公司很忌諱隱私洩露的問題,手機中的技術也受隱私協議限制,不是技不如人。
    歡迎批評指正。

追科技的風箏


雷軍看的只是統計數據,每家公司都有大數據,和數據分析業務,尤其是互聯網公司,小愛是雷軍的數據獲取端,雖然現在不能產生利潤,但是隨著前端設備和用戶數據越多,經過多年沉澱後,建立的數據模型會越來越精準,將會產生不可估量作用,比如某個地區的人們喜好,生活習慣,學習習慣,感冒之類等等,以後完全可以向第三方公司提供各類數據分析,設置可以指導企業生產,以及宣傳推廣力度等


一筆一劃一世界


我覺得算吧,我個人認為這樣大的數據統計應該是由計算機根據用戶關注點統計完成的,然後再進行大數據統計得出結果的,所以我個人認為還是算侵犯用戶隱私。


紅酒大講堂


蘋果CEO庫克在一次電視節目採訪裡曾說,原話忘了,大概意思是我們可以通過售賣用戶信息而賺錢,但我們不會那麼做,因為我們會用生命來捍衛用戶的隱私權。話說的很漂亮,但同時也意味著,用戶的隱私權是多麼脆弱和不堪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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