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0 南昌城區學校2018年秋季收費標準與去年一致 普高學費270元

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鄭周贇報道:8月20日,是南昌城區和縣城小學新生報名的第一天。開學後,需要交多少學費?8月20日,南昌市教育局印發《南昌市教育局關於認真做好2018年秋季開學收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據悉,今年秋季,南昌市城區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與去年基本相同,其中一般普通高中(含重點建設高中)和重點高中學費分別為270元/人·學期和400元/人·學期。

根據2017年秋季南昌市城區學校收費項目、標準公佈表,各級學校收費項目主要包括學費、服務性收費、代收費、住宿費等。其中,代收費涉及教材費、校服費、電教教材代收費、學生體檢費等。

普通高中學費270元 中學春秋校服不超90元/套

據悉,2018年秋季學期,南昌市義務教育階段各學校繼續執行免雜費、免教科書費政策,僅代收校服費,具體收費標準為:小學生每生夏裝、春秋裝各兩套,夏裝每套高不得超過60元、春秋裝每套高不得超過80元。初中生和高中生每生夏裝、春秋裝各兩套,夏裝每套高不得超過70元、春秋裝每套高不得超過90元。

針對高中教育階段,南昌市規定,一般普通高中學費為270元/人·學期,重點高中學費為400元/人·學期。今年秋季,南昌市職業中專和職業高中學費分別為425元/人·學期、265元/人·學期。學生體檢費參照普通高中標準執行,一般標準住宿費為120元/人·學期,與去年秋季收費基本一致。

在教材費方面,今年秋季南昌市一般普通高中(含重點建設高中)以及重點高中高一教材費為835元/人,高二文、理科教材費均為980元/人,高三文科教材費為480元/人,理科為470元/人。

查處以捐資助學、借讀等名義變相擇校亂收費行為

在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治理方面,南昌市規定,嚴禁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堅決查處以捐資助學、借讀等任何名義變相擇校亂收費行為,切實解決“以錢擇校”問題。

《通知》提到,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必須堅持自願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校或學生購買任何教輔材料,不得進入學校宣傳、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材料。若學生自願購買本地區推薦的教輔材料並申請學校代購,學校要從有資質的發行單位統一代購,做好服務,不得從中牟利。其他類教輔材料由學生和家長自行在市場購買,學校不得提供代購服務。

嚴禁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違規干預、插手教輔材料評議推薦和選用工作。不得在教科書選用目錄、教輔材料評議公告之外向學校、學生推薦、強制訂購圖書、報刊、雜誌等。

“課堂內容課外補”將公開實名曝光

為繼續深化中小學有償補課問題治理,要把“課堂內容課外補”、學校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教師在社會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學校通過社會培訓機構變相開展有償補課、以家長委員會等形式組織有償補課等問題作為治理工作重點。對於確需補課的高中畢業班級,應以答疑、輔導等形式進行,不得違規向學生收取費用。

南昌市要求各校要把治理違規補課及其亂收費問題納入教育督導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將中小學校、在職教師是否組織或參與違規補課及其亂收費,作為考核評優的重要內容。緊盯寒暑假、法定節假日等易發多發期,加大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進行公開實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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