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 山西省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有重要變化!

山西省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有重要變化!

近日,省人社廳、省教育廳聯合發佈《關於2018年度全省中小學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

  • 今年起,我省將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評審權下放各市
  • 要求申報人員政治合格、師德過硬、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對師德考核不合格的申報人員將實行“一票否決制”
  • 評審要對長期在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學校、教學點從教的教師給予傾斜。

來看看具體規定吧!

這種情況可給予傾斜

省教育廳、人社廳對全省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條件作了進一步修訂完善,將原“高級教師標準條件”改為“高級教師評價指導條件”,將原“一級教師標準條件”改為“一級教師評價指導條件”。

對長期在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學校、教學點從教的教師,在評價標準制訂和評審過程中給予傾斜。

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評價標準條件按照新修訂的“正高級教師標準條件”執行。

師德不合格?一票否決!

申報人員要求政治合格、師德過硬、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各學校要把師德放在中小學教師評價的首位,制定可操作、可考核的教師師德考核辦法,採取個人述職、考核測評、徵求學生和家長意見等方式對教師進行嚴格考核,對師德考核不合格的申報人員實行“一票否決制”。

教育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推薦參評的非一線教師,必須已在申報單位正式入崗定職,接受本單位全體教職工對推薦過程的監督。所有申報參評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要按照任職資格基本條件的要求,提供詳實的原始實證資料,所提供的教案、案例、論文、論著、課題研究、教改實驗、經驗總結等必須是本人真實的教學成果,能夠全面反映任職以來的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教科研工作成績。

各類證件、獲獎榮譽稱號、表彰獎勵等原始證件,要逐級嚴格審核把關。中小學校校長是本校參評教師申報材料的第一審核人和責任人,如發現並核實參評教師有任何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的,該教師三年內不得申報晉升職稱資格評審,同時追究所在學校校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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