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廣州舉行許廣平120週年誕辰紀念展,魯迅當年與許廣平同居,卻為何一直也沒有與朱安離婚?

何子茵


這是一個非常沉重的問題,對於魯迅、朱安以及許廣平,都是沉重的。

魯迅,1881年9月25日生於浙江紹興城內東昌坊新臺門周家。魯迅出生醫學世家,但少年時期,家道中落。

1902年1月,魯迅畢業於礦路學堂。同年3月,公費赴日本留學。

1906年6月,魯迅被母親騙回國內與商人家庭出身的朱安結婚。對於母親的包辦婚姻,魯迅雖心有牴觸但始終不接受朱安,在家呆了3天后,魯迅再次去了日本。

1927年9月,魯迅離開廣州赴上海,並與許廣平在上海開始同居生活。

這對於朱安的打擊是巨大的,在事實上已經宣告了魯迅和朱安婚姻的終結,但魯迅並沒有選擇和朱安離婚,這是為什麼呢?“靜夜史”認為主要是因為:

魯迅心理是矛盾的

作為出生於舊時代,接受了新知識的人,魯迅對朱安的感情是複雜的。

首先,朱安小腳,不識字,這完全符合傳統觀念對女性的定義,但是,這對於魯迅而言,就意味著無法溝通,沒有共同語言。但朱安對於魯迅家庭又是非常重要的,作為少年喪父的人,母親對於魯迅就是天,魯迅不敢忤逆自己的母親。

其次,魯迅個頭不高,只有不到160cm,而朱安也不高,魯迅作為醫學世家出身,不可能不知道他們的後代在身高上會受到什麼影響。但是魯迅又不能不傳宗接代,所以他選擇了身高佔優勢的許廣平。

再次,魯迅不喜歡朱安,從心底無法接受比自己大三歲的妻子,但是母親需要照顧,魯迅自己出門在外遊學,只有朱安能代替自己照顧母親。

最後,魯迅不接受妻子,但是一旦選擇休妻,這對朱安的打擊是巨大的,在當時的紹興地區,女性被休是莫大的恥辱,很多女性寧死也不願被休。魯迅如果休妻就意味著將朱安送上絕路。

魯迅的矛盾不是個例,這是千千萬萬新青年在面對新舊交替的猛烈動盪時,產生的矛盾心態,這樣的心態不僅讓魯迅們糾結不已,更害了千千萬萬由舊到新的封建女性,包括朱安。

所以,魯迅選擇了腳踏兩隻船,用飽受非議保護了朱安,也決定了朱安的悲劇!

多有疏漏,煩請斧正!

我是“靜夜史”,一個酷愛歷史的妹紙!期待關注!


靜夜史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許廣平此女才華是有的,人品就再論。

第一,許廣平和魯迅是師生戀

當年師生戀是非常大的忌諱,其實即便今天也會傳為醜聞。

許廣平和魯迅恰恰就是師生戀,魯迅為了他還和楊蔭榆打官司,最後將楊蔭榆從大學擠走。

一切原因,都是因為楊蔭榆試圖開除不守紀律的許廣平。


第二,未婚同居,未婚先孕

許廣平未婚同居是板上釘釘的是,甚至還懷孕。

在當年雖然上海等地部分年輕人比較開放,性關係隨便。

但中國中產階級和主流社會,均是非常保守的。

此種行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

第三,擠兌大太太朱安

魯迅早在清末就娶了母親制定的紹興女孩朱安。

朱安相貌平平,為人賢惠,但沒文化,又膽小怯懦,魯迅對她很冷淡,結婚幾天後就離開家去日本。

後幾十年,魯迅回憶和朱安幾乎是路人,每年在一起過夜不過幾次。

雖然如此在當時社會,朱安仍然是正兒八經的大夫人。

而許廣平雖然為魯迅生了孩子,但仍然是個小妾。

妻妾有別,妾的地位和社會名聲都是不好的。

有意思的是,許廣平卻根本不把朱安放在眼裡,處處以魯迅夫人自居。

朱安是個善良的人,並沒有抱怨,反而對許廣平和魯迅的孩子特別好。

平時,魯迅和許廣平在上海居住,朱安則在北京照顧魯迅的母親。

魯迅每月寄錢給母親和朱安,他們以此為生。

1936年魯迅去世後,遺囑要求許廣平繼續寄錢,因為在上海的財產都被許廣平接受。

朱安沒有掌握過丈夫魯迅先生的錢財,她若是要求許廣平和她以及周老太太三分魯迅先生留下的錢財,許廣平一定不會同意,而且朱安不知道魯迅先生的來往賬目,也不好要錢。魯迅先生在上海留下的錢財,朱安是無法得到的


而沒有多久,魯迅母親去世。隨後,許廣平藉口兵荒馬亂,郵路不通,不給朱安寄錢。

其實,在魯迅母親沒有去世之前,許廣平就開始耍花樣了。

當時魯迅在上海10年,收入是極高的,留下了大筆財富。

但許廣平按照魯迅遺囑寄給魯迅母親周老太太和朱安的錢,很少。

周老太太不像朱安這麼糊塗沒用,她早就懷疑許廣平拿了魯迅的鉅額存款,她曾經在1939年7月4日給許廣平的信中要求在八、九月多取三、四十元定購冬天的煤。

區區三四十元法幣,在當時根本就不算錢。

許廣平卻這麼回答:“而另外買煤等再借錢,恐媳仍難負擔得起”, 甚至說:“長此以往,賣身也無補矣。”

看看,這是媳婦對婆婆說話的態度嗎?這不就是紅樓夢書裡面的潑婦夏金桂的口吻嗎?

周老太太得到如此回覆自然不快,很是生氣,此後去信在感情上冷淡了許多。周老太太還在在1940年3月9日寫信給魯迅的朋友許壽裳訴說許廣平之推賴。

許廣平知道後大為憤慨,4月1日寫信給許壽裳,訴說自己多麼委屈,公佈魯迅生前死後的收支虧空的情況。

(奇怪的是,魯迅生前以寫稿為生,每月都有五六百元的收入,即不做生意,又不賭博,哪來的虧空?那時的警察一個月工資才8元,五六百元算是很豐厚的收入了。)

當時朱安在北京只有魯迅留下來的房子,別無收入,完全活不下去。

在北京的魯迅弟弟周作人,試圖接濟朱安。但朱安明白周作人是漢奸,而且魯迅生前和周作人決裂,所以拒絕了。

不到1年,朱安連吃飯都困難了。

資料記載:當時朱安的生活狀況拮据到什麼地步呢?魯迅的母親有一隻餵養了十幾年的大花貓,因為太窮,朱安連一隻貓都養不起了,一日早晨,差遣僕人給貓蒙著眼睛,就放到城外讓其自生自滅了。而自己的吃食方面就更加寒酸了,每天吃稀飯度日,拌著一些鹹菜蘿蔔,這是朱安嫁給魯迅之後,從未有過的落魄生活。

萬般無奈下,朱安先是變賣了傢俱,搞得家徒四壁。

到了1944年,實在活不下去,朱安被迫宣佈要變賣一些魯迅生前的藏書。

有意思的是,此時許廣平突然跳出來,寫信怒斥朱安沒有好好保存魯迅的遺物。不是說書信不通的嗎?怎麼突然又通了。

更有甚者:許廣平委託律師在1944年9月10日的《申報》上發表申明:“按魯迅先生終身從事文化事業,死後舉國哀悼,故其一切遺物,應由我全體家屬妥為保存,以備國人紀念。況就法律言,遺產在未分割前為公同共有物,不得單獨處分,否則不能生效,律有明文規定。如魯迅先生在平家屬確有私擅出售遺產事實,廣平等決不承認。”

你算老幾,你不過就是一個妾,真把自己當做魯迅夫人了。

對此,朱安面對來勸告的魯迅朋友,憤怒的說:她說要善待魯迅的遺物,我難道不也是魯迅的遺物嗎?誰善待了我?

後經過朋友協調,許廣平同意還是每月從魯迅遺產裡寄點錢,朱安也就沒有賣書。

朱安是個很有骨氣的人,有了最基本的生活費以後,就是另外一個樣子。

朱安生活困難的消息傳到社會上後,各界進步人士紛紛捐資,但朱安始終一分錢也沒有拿。她寧願受苦,也不肯輕易接受別人的饋贈。一次,有個報館的人願贈她一筆錢,條件是隻要交給他魯迅的遺作。她當場表示“遜謝不收”。同時也拒絕提供魯迅先生的任何遺作。

最終,貧困交加的朱安,在1947年死在北平。死的時候,朱安幾乎身無分文。

總之,薩沙個人認為許廣平這女人人品不佳,對人冷漠刻薄,毫無孝順敬畏之心,反而沽名釣譽。

所謂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呵呵呵。


薩沙


魯迅是我國近代著名的文學家、思想家,是新文化運動重要參與者。他以雜文見長,他的感情故事同樣複雜。

朱安是魯迅的原配妻子,比魯迅年長三歲。魯迅年輕時去日本留學,接受了新思想,對這個傳統的中國女人並沒有多大感覺。但魯迅的母親還是在未徵得魯迅的同意下一手包辦了兩人的婚姻。魯迅只能被迫接受,兩人於1906年完婚。完婚後,兩人並未同房。第三天,魯迅就去了日本。1919年,魯迅在北京買了院子,朱安也搬了過去。雖然在一個院子裡住著,但兩人還是形同路人,朱安獨守空房至1947年死去。


許廣平是魯迅的學生,比魯迅小18歲。魯迅當時是大學教授,衣食無憂,又有才華,許廣平被迷的一塌糊塗。而魯迅雖然有個原配妻子朱安,但毫無感情可言。一來二去,兩人關係迅速升溫。1926年,兩人確立戀愛關係。為了逃避世人的非議,魯迅於1927年去中山大學任教,許廣平以助教的身份同行,並正式同居。1929年,生下獨子周海嬰。1936年,魯迅去世。


魯迅和許廣平的感情,雖然是跨越年齡的師生戀,但因他們志趣理想相同,還是可以理解的。但為何魯迅一直不和毫無感情的朱安離婚呢?

也許是魯迅不忍心吧。在那個年代,女人一旦被丈夫休掉,肯定會受到社會的非議和鄙視。再加上而朱安是個傳統女性,沒有生活來源,魯迅這麼做也許是出於保護朱安的考慮。不離婚,至少朱安還有名分,還能生活。


但是魯迅這麼做也是殘忍的。不離婚,朱安也就沒有了再次選擇婚姻的權利。而且長期的獨守空房、守活寡式的婚姻,對朱安的摧殘也是巨大的。魯迅這麼做,也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朱安的命運是悲慘的,這也是舊社會對婦女迫害的一種體現。但朱安對許廣平母子倆卻未有怨言,魯迅去世後,她把許廣平母子倆接到北京的宅子里居住,對周海嬰十分關愛。許廣平對朱安也不錯。


石頭說歷史


作在世人心中,魯迅作為新文化運動的急先鋒,應當是敢於同封建包辦婚姻作鬥爭的楷模,但他和許廣平的婚姻一直飽受詬病。

那麼魯迅為什麼不同朱安離婚呢,許廣平為什麼又甘居於妾的地位,朱安守著有名無實的婚姻,孤獨終老卻不肯離開呢?

魯迅不於同徐志摩,無情於原配張幼林,他同朱安離婚,符合當時的潮流和價值觀。另一位被魯迅罵的狗血淋頭的林語堂,則擁有幸福到老的傳統婚姻,並且無世人稱道的胡適和江冬秀那般一波三折過程。


△林語堂夫婦

每個人都有掙不脫的時代背景,猶如掙不脫身上的皮膚。魯迅至孝為家中長子,父病早亡的他,從小體味到家道中落帶來的世情冷暖,也心疼寡母的不易。僅管魯迅學醫出洋留學,接觸了新思想新文化,但在他1906年回國成親的時候,別忘了中國還在清朝皇帝統治下,世人都還在留著長辮子。

作為一個封建禮教家庭走出的魯迅,那時的他,還沒有成長為一個文化的革命者。個人的反抗必然被視為叛逆,而這又和親情相糾纏,他的精神還不夠強大,不夠堅決,所以作出了妥協,也是可以理解的。



也許年青的魯迅對母親口極為滿意的朱安,因為不曾見面也還存有幾分幻想的。雖然心不甘情不願,還是順從了母親的心意和朱安結了婚,做了後悔一輩子的這件事。

當魯迅見了新娘之後,感到深深地失望,朱安完全是舊式婦女的代表:一個比他大三歲27歲的剩女,不識字,纏小腳,而且不美,沒有年青女子應有的朝氣。這和他最低的期望也相差甚遠,所以無法接受和朱安親熱,三天後回了日本。

魯迅從此以自己的方式來抗爭,他從未碰過朱安。另一方面也困囿於舊道德規範,自己只要和朱安無夫妻之實,將來她若決定離開再嫁也容易,也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免得揹負上拋妻棄子的罵名。據說魯迅也試圖改造朱安,也曾教她識字讀書,但朱安勉強寫了兩回便放棄了。

朱安的可悲在於,她不僅被纏了小腳,精神也被束縛住了。按老式的思想來講,她明媒正娶進了門,捱上個三兩年,有了娃隨魯迅再娶她也是大房,女人的命就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嘛!所以低眉順眼討魯迅母子歡喜,指望著日久生情,大先生回心轉意。

只是朱安這種消積的態度,讓魯迅越發厭惡,想想相同遭遇的江冬秀,積極學習文化同時熱情示愛,讓胡適也動容了。作為感情壓抑內向的魯迅,朱安再不主動就很難生情了。為了壓抑性慾,魯迅冬天也不穿棉褲,應當說他很有剋制力的。

1919年朱安和魯母到了北京,13年有名無實的婚姻中,朱安如蝸牛蜷縮在牆角,而那時的魯迅已經思想成熟,他們之間差異更遙遠了。即便魯母竭力促好,魯迅和朱安的交流也僅限於每日"嗯,啊”的應答。朱安離婚也無退路了,被丈天休了自己無處安身,她一箇中年小腳女人再嫁也難,回後家的日子還不如侍候魯母,有個空頭的名份。

也許魯迅會給她一點錢,但精明如白流蘇,生在開風氣之先的上海女人,離婚回家都被哥嫂洗白,冷言冷語度日如年,在紹興這樣的小地方更不難想象。"嫁出門的女,潑出去的水”,不是魯迅不離婚,是朱安寧死不肯啊;不是朱安不走,是無處可去啊,不是每個被離婚的女人,都有張幼林那樣的家世,有那樣得力愛她的親人啊。

"無情未必真豪傑,憐子如何不丈夫?”魯迅不忍心逼迫朱安離婚,他寫過《祥林嫂》悲慘的命運,何嘗不知朱安若被休也差不離!但他永遠不會愛朱安,作為母親給的禮物,再不喜歡放一邊不睬不顧便是,決不忍心將之摔碎的。

魯迅不是不會愛,當許廣平真誠而熾熱的愛情面前,他也猶豫過,朱安不退讓,許廣平和自己只算同居,也會成為別人攻訐的把柄。

19歲的許廣平在北師大上大學,就擔任了天津《醒世週刊》主編。她發表了許多關於婦女問題的文章,參加了五四運動,是北師大有名的才女。她是在男女平權新思想影想下,成長起來的新女性。在魯迅的教育啟發下,成長為學生運動的骨幹分子。她和魯迅由師生到戰友又成為戀人,在戀愛中佔有主動。

抵不住真摯的師生戀,兩地書的深情,1926魯迅終於和許廣平同居生子,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許廣平想來也有過委曲,可她理解先生,也不計較名份,那些流言非語又算得什麼?

直到1936年魯迅去世,魯迅一生也只有和許廣平的十年幸福同居生活。他是心軟的,有生之年照顧了朱安的生活。可是隻給了她有名無實的婚姻,何嘗又不是絕情?

1947年孤苦一生,等了一輩子也沒看過愛情一眼的朱安,也離開了人世,也許到死也不明白,她到底應該恨誰……



一🌸一世界。元元,金沙江的小鹹🐟,期待你順手點評,手有餘香哦!

元元的天下


魯迅先生沒有與髮妻朱安離婚,跟與朱安結婚的理由是一樣的:侍母至孝。可以說,按照現代人觀點,魯迅與相愛的女學生許廣平同居且生養了兒子周海嬰是多麼羅曼蒂克的事情。但是,在根本上講,假如與朱安離婚才是徹底的現代派。魯迅先生現代的並不那麼“徹底”。

民國時候的男人,家裡有髮妻,外邊有側室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與古代不同的是,古代稱之為“妾”,“如夫人”,民國時,對這種排序是不承認的。所以,就出現了“一體兩面”的現象。像魯迅先生,因為不休髮妻,對母親和家族,以及朱安本人就有了交代。也就是始終承認她的大房地位。而,對許廣平的交代就是,彼此相愛同居,為了愛情結合。新女性可以不在乎名分。再加上,魯迅與朱安並無婚姻之時,這對許廣平又是莫大的補償和安慰。

反過來,如果離了婚,那麼,魯迅的老派的母親就沒辦法接受兒子休妻的現實。朱安去哪裡呢,按照傳統,被休了的女兒回到孃家也是遭人嫌棄。而,再嫁又不是常規之路。魯迅面對的良心譴責,尤其是傷了母親的心這一點就足以抵消新式婚姻帶來的甜蜜和融洽。

因而,在傳統視角上,給朱安太太地位和身份。家族就允許他在外找側室。而,在現代視角上,給許廣平愛情和實際婚姻,名分許廣平也可不那麼在乎。——這個局面和關係,魯迅先生必是權衡又權衡。我覺得,權衡更多的是,要不要給許廣平同居。而不是要不要休了妻,畢竟他所處的時代,一個男人的髮妻、孝道、家族觀念是不因遇到幾個紅顏知己就能撼動的。也因此,大家在數說朱安命運的悲劇性的時候,也會憐惜:許廣平也應該有足夠強大的心理能量抗拒男權社會加於她的種種不自在。

果然,在各自視角里,大家相安無事。朱安與許廣平姐妹相稱。朱安也非常疼愛魯迅與許廣平的兒子周海嬰。雖然,有新的史料披露,魯迅先生去世後,許廣平待朱安很一般。但是,畢竟,他們從不同角度愛魯迅,做到了所有能做到的犧牲和付出。如果有什麼不平,只能怪,誰讓她們遇到了魯迅了呢——據說,魯迅之後,思想巨擘幾百年能再出一位就很難。做這樣偉人的女人,朱安與許廣平的命運應該說相當平順,比之其他偉人的女人。


老照片


朱安是魯迅先生的原配,整個人生都像一隻絕望的蝸牛。

魯迅因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她結婚,但是沒有絲毫感情而言,但是在找到自己的真愛許廣平後,卻還是沒有離婚,這個和當時特殊的背景是離不開的,我們一起看看吧。

朱安出生於浙江紹興一個書香門第,可是她沒有文化,這個應該是悲劇的起源吧。但是她家世還好,脾氣和順,是魯迅母親眼裡媳婦的最佳人選,於是她不惜在1906年撒謊騙魯迅從日本回來成婚。

據說,結婚那天,轎子裡的繡花鞋掉了一隻,是大凶之兆。

魯迅順從了婚事,可在新婚之夜就睡在書房默默垂淚,然後也無數次與友人說:

“朱安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

他不喜歡這個大嘴,寬額頭,尖下頦的女人,但是魯迅做得還不是很絕情。對於這個母親給的禮物,他選擇:“我只能好好地保養她供養她,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魯迅這樣說也是沒有辦法的,在當時那個年代,選擇休妻的話,朱安是沒有任何生存能力的。魯迅不想做得這麼絕情,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朱安不願意離婚。

他們搬去北京居住的時候,魯迅說過讓朱安離開的話,但是她不同意,加上魯迅的母親很喜歡朱安,三個人就一直這樣奇葩地存在了,在民國這個時期也很正常。

朱安的確是一個傳統的好女人,她在魯迅離開家之後,一直在家照顧老太太,

他因為喜歡大先生,不僅接受了許廣平母子,在魯迅去世後,還託人寫信說想念魯迅和許廣平的孩子周海嬰。

她也有過抱怨,在生活及其困苦的時候,曾經打算賣掉魯迅的藏書,有人跑來說不能賣掉文物。朱安抱怨道:你們總說要好好保存魯迅的遺物,我也是魯迅的遺物呀,為什麼不好好保存我?!

當然在抱怨過後,她選擇將這些文物都送給大先生的兒子處理,同時也謝絕了社會的資助。

1947年6月29日,朱安孤獨地去世了,她守了魯迅一生,希望死後葬在大先生身邊。

她說自己的一生就像一隻絕望的小蝸牛:

“過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地服侍他,將來總會好的。我好比是一隻蝸牛,從牆底一點點往上爬,總有一天會爬到頂的。可現在我沒有力氣了,我待他再好,也沒有用。”

所以說,魯迅當年與許廣平同居,卻一直也沒有與朱安離婚是特定時代下的悲劇。


湘西小木魚


我是清水空流,歷史守望者。期待你的關注好點評。

我們不得不遺憾地指出,許廣平和魯迅在法律上一輩子都不是合法夫妻。但歷史把朱安給泯沒了,這個可憐的。受到封建禮教摧殘的女子徹底消失了。直到現在才逐漸為大家所熟知。

和魯迅的同一代人,基本上都是家裡給找了一個傳統女性。自己出國以後,一定會找一個新女性,家裡的原配自然也就看不上了,處理方式也各有不同,如胡適,迫於壓力,也只有和江冬秀繼續生活在一起,磕磕碰碰一輩子也算幸福,再就是如徐志摩那樣,對原配張幼儀始亂終棄,渣男一個。再就是如顧維鈞。原配張潤娥。結婚以後一起前往美國留學。雖然最終離婚,張潤娥也重新嫁人。可以說顧維鈞的做法無疑是最好的。而魯迅做法就有些“殘忍”。他把朱安安置在家裡。當了一輩子有名無實妻子。說是母親娶的媳婦和禮物,就讓她和母親在一起吧。

朱安很普通。一個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紹興女人,矮小,關鍵還是小腳,談不上漂亮。也不識字。用現在的話來說,與魯迅的三觀不和,但魯迅畢竟也受到了封建禮教的影響,對母親很孝順,長兄如父對兩個弟弟也是很照顧。他答應娶朱安的理由應該是服從母親的願望。所以才有母親的禮物一說。還有一點就是魯迅留學在外,希望有人能夠照顧母親,在這一點上,朱安無疑就是最好的“保姆”。而事實也證明了朱安是一個合格的兒媳婦,婆媳相處的很好,至少魯迅的母親對朱安很滿意。


應該說魯迅和朱安都是封建禮教的受害者,但魯迅最終衝出了牢籠,而朱安卻禁錮在牢籠裡一輩子。魯迅後來結識了許廣平,得到了他的幸福和愛情。而朱安只有一個名義上上合法的丈夫。一個對自己還算不錯的婆婆。在周家朱安很沉默。幾乎不存在。朱安才是這場婚姻最的受害者。魯迅之所以不和魯迅離婚的主要原因應該是母親不答應,魯迅對母親至孝,在這件事情上。如果魯母反對,魯迅是不敢離婚的。再一點就是,如果在那個年代,像朱安這樣的人如果離婚,是沒有生存技能朱安,離婚以後也只有等死。魯迅如此作為也是保護和照顧朱安的方式。


可以說,朱安是封建禮教的犧牲品。她的悲哀那個時代造成的。她值得我們去同情和憐憫。再有些事情就不好說了。


清水空流


回答這個問題相當沉重。

魯迅與朱安是父母包辦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魯迅對母親選擇了妥協,但是對朱安卻選擇了拒絕,這次拒絕,是一生。

面對一場有名無實的婚姻,朱安是痛苦的,她很努力的討取魯迅的歡心,但是每次換來的都是冰冷的臉龐,然而她又對這婚姻抱有一絲幻想,正如她說的“過去大先生待我不好,我想好好服侍他,一切順著他,將來總會好的”,這時的朱安已失去了自我,在“水中月,鏡中花”的美好期許中,逐漸老去。

1906年魯迅和朱安開始了這段有名無實的婚姻,1927年魯迅與許廣平同居,魯迅深知如果這時和朱安離婚,朱安將會無依無靠,相當於要了朱安的命!魯迅可以攤牌,但是於心不忍,只能在這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下,繼續生活。

魯迅和朱安都是封建包辦婚姻的受害者,但是二人都太過執拗!始終沒有認真的將此事挑明,其實魯迅可以選擇笑對,朱安可以選擇放手!


傲世萬年雪


以前的女人很注重個人的名節,一女不事二夫。

朱安她既然是魯迅母親欽點的,三書六禮名媒正娶回來的,她在家裡就做大,能有一子半女更好,即使旡也可堂堂正正安身立命,在舊扗會女人嫁入門後丈夫有三妻四妾也沒辦法,不得寵是常事。

我有個小學中學的同學,是閨蜜,兩人的家分別住在巷頭和巷尾,天天相約上學,課後還相互串門。她就有七個亞嫲,她父親是大嫲所生,在她眾多兄弟姐妹中她是老大,父母把她留下來跟隨大嫲和一老女僕一起過,三個人住一座前後中西合璧兩進深,樓上樓下房間都多到數不清的青磚大宅。我見她大嫲人很和善,衣食旡憂。常一人靜靜地在自己樓上敲經念彿。後來也見她的七嫲來住過。但從未見過她亞爺一面,估計這裡只是他家宅發祥地。因見大廳金漆閣樓上安有很多祖宗牌位。舊社會越是有錢人家像朱安那樣遭遇的女人不少。


小笙常談


這個問題不能用今天的眼光來看。首先民國期間,法律並沒有規定一夫一妻制。男人娶小妾很正常,魯迅跟許廣平在一起,並不一定要與髮妻離婚。其次,在那個時代,女人一旦被休,就要回到孃家,地位和名譽受到極大的傷害,事實上,朱安也沒有孃家可回,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魯迅休掉朱安意味著將她逼上絕路。兩人的感情沒有了,但是朱安畢竟是一個善良的女人,魯迅也絕不願意把她逼迫上絕路。

感情之事,或許只有局中人才能感受其難處。魯迅這麼做,在某種意義上也只能如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