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源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黎某木等7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提起公訴

日前,源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黎某木等7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一案提起公訴。

經審查查明:以黎某木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謀取非法利益,採用“套路貸”方式,在源城區內從事高利借貸,以獲取高額非法利息,對部分借款人或家屬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實施搶劫、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在源城區轄區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源城區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