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制度來了!“人情保”、“關係保”,經辦人近親屬吃低保不再那麼“方便”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盧松

9月11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瞭解到,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人情保”、“關係保”及優親厚友等問題,省民政廳近日下發《關於建立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的通知》,對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兩委成員近親屬享受低保情況進行登記備查,進一步完善低保監管機制,提高低保救助精準度,讓真正生活困難的群眾享受到低保待遇。

按照規定,縣(市、區)民政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受理低保申請、審核、審批事項的工作人員和村(居)兩委成員(以下統稱“低保相關工作人員”),其近親屬已經享受低保待遇的,均實行備案管理。“近親屬”範圍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備案內容包括低保相關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基本情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情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承諾及動態管理情況等。

備案程序具體包括主動申報、逐級上報、重點複核、歸檔管理四個環節。縣級民政部門對低保相關工作人員有近親屬享受低保的情況要進行單獨登記,嚴格核查管理。作為動態管理的重點,在複核時要100%入戶核查,加強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對工作。經複核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應及時退出低保範圍。低保相關工作人員在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等環節,涉及本人近親屬的,應主動申請回避。縣級民政部門建立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專項檔案,分鄉鎮(街道)留存上報資料。鄉鎮(街道)建立低保相關工作人員申報表專項檔案。

按照要求,低保相關工作人員在申報前,要向近親屬核實準確享受低保情況,如實提供信息。對不如實申報的低保相關工作人員,經查證屬實後,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縣級民政部門通報其所在單位或鄉鎮(街道)紀檢監察部門,限期補報備案,並實行重點核查。存在利用職權為近親屬違規辦理低保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工作一年一次,無論是否有變化,每年年底前均需重新填報,重新彙總上報。各地備案執行情況,納入省級民政、財政部門對各地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內容。

據瞭解,針對低保對象“戶保率”低、特困降格入低保等6方面問題,省民政廳紮實開展社會救助專項整治,成立社會救助精準兜底工作專班,逐項制定整治方案,去年以來,已召開4次推進會,各類問題整改均取得明顯成效。

同時,省民政廳在全國率先開展省級層面購買第三方機構核查低保服務,委託24家社工機構對全省16個省轄市31個縣(市)66個鄉鎮的低保工作情況進行核查,核查結果顯示,群眾對低保制度的知曉度和滿意度均在95%以上。

目前,全省有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近400萬人。我省對城鄉低保對象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確保生活困難群眾實現應保盡保。去年以來,全省新增農村低保對象61萬人,退出農村低保對象123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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