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這些景點門票“十一”降價,你想好去哪兒了嗎?

“十一”小長假就要來啦!

趁著秋高氣爽,

你是想去大西北看看沙漠風光,

還是想去海邊抓住夏日的小尾巴?

啥?

景區門票太貴,

“吃土”去不起?

一大批重點景區都降價了,

你真的不考慮一下嗎?

今天,23號小組就來說說旅遊這件事兒,讓你的“十一”旅行計劃更加完備。

這些景點門票“十一”降價,你想好去哪兒了嗎?

1

314個景區降價或免費

這些景點門票“十一”降價,你想好去哪兒了嗎?

為了讓老百姓出門旅遊成本更低,各地都在全力推動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工作。截至8月29日,已有21個省份出臺了157個景區降價或免費開放措施。在“十一”黃金週前,還將有157個景區出臺措施降低門票價格或免費開放。

在這314個景區中,5A級景區有121個、4A級景區有155個。一些著名景區降價幅度明顯。比如,揚州瘦西湖旺季票價從150元降至100元,青島嶗山旺季票價從245元降至180元。

景區門票價格高低對遊客人數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因此,旅遊法規定,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的門票以及景區內的遊覽場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費項目,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嚴格控制價格上漲。擬收費或者提高價格的,應當舉行聽證會,徵求旅遊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

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不得通過增加另行收費項目等方式變相漲價;另行收費項目已收回投資成本的,應當相應降低價格或者取消收費。

公益性的城市公園、博物館、紀念館等,除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珍貴文物收藏單位外,應當逐步免費開放。

這些景點門票“十一”降價,你想好去哪兒了嗎?

2

文明出遊,旅遊者要愛護旅遊資源

這些景點門票“十一”降價,你想好去哪兒了嗎?


這些景點門票“十一”降價,你想好去哪兒了嗎?


近日,網絡熱傳的一段視頻讓人痛心,視頻裡幾名遊客擅自闖入張掖七彩丹霞特級保護區,對地表土層進行破壞。事發之後,警方介入,專家評估,但都無法挽救這六千年的原始地貌。七彩丹霞屬於不可再生資源,一個腳印就需要60年的恢復期。而有人卻肆意踐踏,這長長的一串腳印真是讓人又氣憤又心疼!

“好風景都不可被辜負”,遊客一定要愛護旅遊資源。

旅遊法規定,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遊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遊文明行為規範。

如果恰逢旅遊景區所在地有重大突發事件,被限制旅遊活動,旅遊者應當積極配合。如果旅遊者違反安全警示規定,或者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遊活動的措施、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這些景點門票“十一”降價,你想好去哪兒了嗎?

3

報團旅遊要看清合同

這些景點門票“十一”降價,你想好去哪兒了嗎?

不少人圖省事會跟隨旅行團出遊,在報團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旅行社是不是正規。

正規旅行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取得旅遊主管部門的許可,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必要的營業設施,有符合規定的註冊資本,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導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與旅行社簽訂合同時,有人會選擇包價旅遊合同。這種合同是指旅行社預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過履行輔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飲、遊覽、導遊或者領隊等兩項以上旅遊服務,旅遊者以總價支付旅遊費用的合同。

合同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旅行社、旅遊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遊行程安排;

(三)旅遊團成團的最低人數;

(四)交通、住宿、餐飲等旅遊服務安排和標準;

(五)遊覽、娛樂等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時間;

(六)自由活動時間安排;

(七)旅遊費用及其交納的期限和方式;

(八)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方式;

(九)法律、法規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訂立包價旅遊合同時,旅行社應當向旅遊者詳細說明前款第二項至第八項所載內容。

當然,在訂立包價旅遊合同時,旅行社應當把旅遊者不適合參加旅遊活動的情形,旅遊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旅行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信息,旅遊者應當注意的旅遊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一併告知旅遊者。

這些景點門票“十一”降價,你想好去哪兒了嗎?

4

別圖便宜選擇“低價遊”

這些景點門票“十一”降價,你想好去哪兒了嗎?

近些年,“低價遊”飽受詬病,卻一直屢禁不止、禁而不絕。一些所謂“低價遊”旅行團實際上已變成宰客坑客的“購物團”。

事實上,旅遊法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遊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遊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如果你遇到了被強迫消費付費旅遊項目或者購物的情況,可以在旅遊行程結束後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

這些景點門票“十一”降價,你想好去哪兒了嗎?

5

發生糾紛不要怕,四種途徑幫你解決

這些景點門票“十一”降價,你想好去哪兒了嗎?

高高興興去旅遊,一旦發生糾紛要勇於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旅遊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指定或者設立統一的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受理機構接到投訴,應當及時進行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並告知投訴者。

如果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可以通過四種途徑解決,即雙方協商;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

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旅遊者一方人數眾多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選代表人參加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