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男子向訛人者索賠1元,老人兒子:他想當白蓮花就當吧,對此你怎麼看?

蔣軍


恕我才疏學淺,竟然不知"白蓮花"是何意,為此專門百度了一下,原意不是字面上的白色蓮花,而是暗諷一個人裝純潔、裝清高的意思。




浙江金華滕先生將一騎電動車摔倒的曹姓男子扶起,本是善意之舉。可是曹姓一家硬說滕先生將人撞倒,並索賠鉅額金錢,好在當今中國天眼密佈,探頭還了滕先生一個清白。曹家人聽說後私下裡給滕先生道歉,但道歉之中竟然說出"白蓮花"這個詞,意在暗諷滕先生是裝清高。我就耐悶這家人是否吃錯藥了!

人家滕先生好心相幫反遭汙陷,本就夠煩心的了。最後探頭還人家清白,你一家理應對人家當面正式道歉,這事就算了了。可是道歉中偏偏迸出個"白蓮花",這事擱誰頭上都說不過去!

老人倒地該不該扶這已是一個社會問題。由於社會上對老人倒地後扶人者反被訛這種事的報道,使得現在人們遇到這種事都處在兩難的地步,一方面是良心的責難,另一方面是害怕被老人訛上脫不了身。不是人們道德品質下降的問題,而是現實社會中多次出現被訛這種事件,人們在心中已形成思維定勢不敢挺身而出。


當今社會中確實有少數老年人壞了整體的名聲。坐車為了座位無底限的行為、街頭碰瓷、不講公德、倚老賣老,使得人們對老年人敬而遠之。即使看見了,也裝做沒看見。這確實讓人心痛。

老人被扶理應感恩,但少數被扶老人有傷病在身,家境一般,想著以後的處境就昧著良心睜眼說瞎話,想著能訛多少就多少的醜惡心理,扶人者反受其害,痛恨自己瞎了眼。一旦被訛一次,我想永遠也不會出手了。

金華的滕先生現在準備將曹家人送上法庭,不為別的,就為當初曹家人的噁心的做法和曹家小子的醜惡的言語。不明情況下訛人不對,情況明瞭後暗地裡罵人更不對!這真應了那句"上樑不正下樑歪"。曹家母子的表現真是醜惡到極點!

支持滕先生的做法,讓法院還他個公道!讓惡人曝光在大眾眼前,這個世界缺少的是感恩!"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為為之",當初南京彭宇案的顛倒黑白導致人們行為取向的嚴重扭曲,加之部分老人的碰瓷和訛詐,使得路人看見老人摔倒也不敢扶,生怕引火燒身。

滕先生的做法值得稱道,人家不求金錢的賠償,自己的誤工和交通費不計較,只圖曹家人當庭向其賠禮道歉,只要一元精神損失費以示對曹家人無良品性的懲戒。媒體應當集中報道,這個社會需要弘揚正氣!


行雲流水1437995


男子扶摔倒者,卻被指撞人。後經過查證,真相出現。才得以解困。 於是男子向訛人者索賠1元。

老人兒子:他想當白蓮花就當吧。

看到這個事後,發現:

首先,社會上第一時間又再一次掀起了“是否要扶摔倒的人”的討論。

“能不能扶?”

“可不可以扶?”

“敢不敢扶?”

……

這樣的問題不斷地出現於人們的大腦中。

不是人們都麻木,

不是人們沒有了同願心,

而是一個這樣的例子足可以將人們的善心都“打怕打散了。”

若是這次警察沒有找到那“證清白”的視頻,騰先生會不會被“麻煩”纏繞呢?



其次:

對於好人騰先生的做法,大家都很贊同的。

騰先生在知道自己的清白得以證實後,再加上摔倒者家人的態度太“惡劣”的情況下,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騰先生的索賠在很多人的眼裡覺得會有點兒小,畢竟誤工費,拖車費,精神損失費等。

騰先生也表示因為現在的訛詐成本太低廉了,他經受了幾天的內心煎熬,最終得到清白的證明。可也有人為自證清白不得,竟會去自殺。 所以騰先生這種做法值得讚揚,要讓全社會都知道正義是不可以隨便地被“訛”的。

也讓更人好人能安心放心搭把手幫一幫有需要的人。

第三,

對於老人兒子:他想當白蓮花就當吧。不用說評說,大家都應該會覺得這一家子都不是什麼“善人”了。

對於別人的幫助不感恩。

對於自己的錯誤行為不反思。

對於知道事情的真實情況,不去致謝,反而放任自己去胡作非為,胡言亂語。

這樣的人在社會上也不少,我們要時刻警惕。

最後,

人們希望通過以司法判例來增加不誠信行為的成本,從而來減少今後發生類似的訛人事件,更多的恐怕只是一種美好的願景。

刑法上的條文,對故意訛人者都依據不同的情形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但這所有的一切都要建立在查清事件事實的基礎上。

所以,我們永遠不要高估了人性,各位在勇於助人的同時也請保護好自己!


沐姬lnlng


近日,浙江金華32歲小夥滕先生因扶騎電動車摔倒的老人,被路人指認撞人,並因老人報警被指為肇事者,老人家屬還要求其墊付醫藥費,並指責其“沒良心”。最終,當地交警通過監控視頻,確認老人摔倒與騰先生無關。

9月12日下午,金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透露,滕先生的扶人行為值得稱讚,將聯繫相關部門,將此事納入徵信系統,給予加分獎勵。然而,真相大白後,騰先生決定起訴訛人者及路人,向訛人者索賠1元。

據瞭解,訛人者之後的態度惡劣,表面上承認這次是一場誤會,但是在道歉方面並不那麼誠懇,並且所謂的道歉和賠償,都是有訛人者的家屬代為提出,並最後留下一句,“他想當白蓮花就當白蓮花好了。”這樣的態度與其說是道歉,更像是想息事寧人。

被指認為肇事者的騰先生,損失了打車費、誤工費和拖車費,總共大概2000元,至於個人名譽和精神損害,則是無形的損失。根據《民法總則》,“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起訴訛人者及索賠1元是小事,但是從這件小事可以反映出一個問題,滕先生是一個體麵人,他要求起訴的決心和態度,不是以對方給出賠償為轉移,而是以對方認錯和道歉的態度為取捨。這樣的權利意識、法律觀念以及人情練達值得肯定。

正如滕先生所說,如果事情就這麼過去了,那麼“訛人的成本就太低了,扶人的成本就太高了”。以往也出現了許多老人訛年輕人的事情,正是這樣的事情在處理過程中都是不了了之,所以才會接連不斷的出現,如果被訛者都像滕先生這樣通過起訴等法律途徑來終結類似的事情,那麼,訛人事件是不是會得到有效的解決呢?


QG千古


9月2日,浙江金華騰先生騎電動車經過一路口時,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沒想到對方反報警稱是被他撞倒。之後交警通過調取事發路段店面監控,證實小夥未撞倒老人。

9月12日,騰先生收集材料準備起訴訛人者,索賠精神損失費1元。

老人的兒子曹先生就此事對記者說:“我也跟他道歉了,說書面道歉或者在媒體道歉都可以,並提出讓他列個清單,我們照賠,沒有不道歉或者不賠償。

他想當白蓮花就讓他當好了。”

有書君認為騰先生此舉並不是不依不饒,大動干戈,而是非常有必要的。

近年來本是助人為樂,卻反過來被訛的事件屢見不鮮。

如今人們即使看見路邊有人倒下,也不敢輕易去扶,“扶不扶”一度成為拷問公德道義的熱點詞彙。

不是人心變冷漠了,而是與人為善也許要承擔一定風險,這樣的現象其實是社會公德之痛。

騰先生看到老人倒下立即去扶,他的善良之舉卻險些被誣陷,做為施善者來說,是種傷害。

為證清白,本著“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騰先生費了很多功夫。

老人的家人在未查清事情真相的前提下,就起訴騰先生賠償,而面對騰先生找出來的證據,只是輕描淡寫地道歉了事,這對騰先生很不公平。

騰先生拿起法律武器,是對訛人者一個有力的回擊,也是對社會公德道義的一種維護。

訛詐成本太低,也是訛詐現象時有發現的原因。

訛人者即使沒有得逞,也不會造成什麼損失,這也是老人兒子得知騰先生要訴諸法律時為什麼會淡定地說:

“他想當白蓮花就讓他當好了。”的原因。

另外,對騰先生只索賠1元錢的主張,很多網友認為不足以讓訛人者引以為戒。

沒有受到相應的懲罰,也就不會深刻意識到自身的錯誤。

在索賠方面,騰先生應該按實際損失要求賠償,事發這段時間所承受的名譽損失、精神壓力都可以計入賠償中。

有書君覺得騰先生之所以只索賠1元錢,不是以對方賠償為目的,而是要求對方道歉和認錯的態度為出發點,同時也是對民眾提高法律意識的一種積極促進。

有書君希望有更多的騰先生用法律保障民眾善舉,使社會上與人為善的良好品德迴歸,社會風氣有所改觀,做好事者不再寒心,看到困難抻出緩手時不再猶豫。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我說一件親身經歷的事情,有次晚上12點多車停路邊車位上,從朋友家出來,前面停了一輛車靠車頭太近,於是,準備倒一把車,剛換倒檔,還沒有開始倒,突然從後面蹦出一個騎電動車的老頭,一邊喊著撞人了,一邊把電動車倒下,然後抱著自己的腿喊哎喲,我下車查看,老頭就一把抓住我的衣服,說賠錢,賠錢,我當時感到好笑,就說,老人家,深更半夜還出來訛人,你是有多缺錢?給100塊走人吧,我說我車有行車記錄儀的,老頭冷笑一聲,別逗了吧,我知道你有行車錄儀,可那東西只能看前面,後面照不到,拿5000塊了難,否則,休想走。聽這話,當時非常氣憤了,一把甩掉老頭抓我衣服的手,就準備開車走人了,可這時,後面大概30米遠的一輛小車突然啟動,開過來擋著我的車。車上下來一30來歲的小夥,一看就知道他們倆是父子,長得很像,氣勢洶洶地,說什麼,撞了人還想跑?交警來了判你肇事逃逸,拿20000萬塊消災吧,我的個乖乖,一下從5000漲到20000,我跟他解釋完全沒用,我拉開車門,讓他看行車記錄儀回放,看了不到一分鐘,倆父子傻眼了,我裝的360全景記錄儀,四周都能拍,小夥子開始賴了,說人家這麼大年紀不容易,給老頭500元辛苦費吧,我說,行,但,必須讓110過來做證,一聽這話,兩父子才灰溜溜的各自開車跑了,大家看看,現在碰瓷的都把這當職業了,一家人出動找目標。


幸福隨行97604919511


我想對小夥說:“你花了時間和勁力去打個這個一元錢的官司,你還不如不打。你只陪一元,而對方譏笑你,還說你是白蓮花,如果官司打贏,也許會說你是。“菊花,桂花”。這也蠻正常的,因為現在道德修養感恩這麼些文明行為,對有的人說起來是不及錢的,無關痛癢。所以道德層面是沒有用的。但這個事,如沒有監控,你的精神,經濟損失會很很大的,特別是精神損失難以想象,為這事你可能會懷疑社會,懷疑人生。所以,你很錯誤,你應該打多點,法律可能不能支持你,但至少對方會給對方一點心理壓力,要說這樣訛人的行為真是太壞太壞了。照道理來說,是應該受到懲罰的,應該怎麼樣怎麼樣的……後面省略100字。說到這,憑我這三腳貓的腦袋也有點說不下去了。好象這事說來說去還是國家法律沒有有細分。所以在此呼籲國家增加個訛人罪。好人們我們一起呼籲,加油


森林煙雨


這是錯誤的,南京彭宇案開啦中國道德敗壞的法律先河,給中國式碰瓷訛詐提供了法律保護。現在社會都在反思,國家也在執法部門開展了法官案件審理終身責任制,但是心如水之源,源清則流清,心正則事正。如果心不正,怎麼運用法律條文就是法官的事了。所以我們隊伍的道德建設,世界觀改造刻不容緩。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修身才是做人的基礎。對於今天這件事就應該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通過這件事向一切邪惡勢力宣戰。


柴達木盆地1


堅決支持小夥子的“不讓違法者的成本太低”的起訴!法律就是法律,在社會道德如此斷崖式下滑,見義勇為者得不到起碼保障的今天,對這種訛詐,敲詐犯罪成本太低的人,法律必須主持公道,不能讓見義勇為者心中流血!聽了摔倒老人兒子的音頻,心中更加的氣憤:老人老糊塗了,難道你也糊塗了?你這是道歉嗎?“要做白蓮花就讓他去做吧”?難道施救者的行為不是“白蓮花”的行為嗎?你家父親能有你家人的全體訛詐就不該被人施救!法律必須嚴懲!訛詐老人年齡不是免罪金牌!


古運河畔28960072


現在這個社會不能做雷鋒。雷鋒精神雖然可佳,但只是適用於四五十年代,現在的社會當雷鋒怕幾千萬身家都不夠的。

為什麼會這樣??要不說壞人變老了,不如說是人的思想變壞了,多了些想不勞而獲,一步登天的想法,又不願意付出勞動,而花點正經理由搶奪別人的錢財這一行為,而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所以,好人不好當,當好人之前三思而後行。


彤喵喵愛媽媽咪


正義不被伸張,讓那些覺得犯罪成本太低而且利益巨大的人怎麼知道畏懼。為什麼要和解?對於這種誠信有問題的人應該讓他們無處藏身,也讓這個社會都變得更真實。別老有這種感嘆,世風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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