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被咬毒狗,判三年案,你怎麼看?

安步當車797


央視的報道,很公正,毒死了狗,但是重點因為投放了氟乙酸類危險物質獲刑!

此人被判刑實屬罪有應得!不用異煙肼非用毒鼠強 氟乙酸等屬於國家明令禁止的劇毒危險物質,違法生產銷售運輸存儲使用都會判刑,用在自己的私人場所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才可能免於處罰。

氟乙酸類鼠藥餌料投放在公共場所判三年,可以說判的非常輕,因為這個罪的起刑點就是三年! 這類涉及危險物質的案件已經作出過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實你就是用了獸用非處方驅蟲藥――硝氯酚都不會判你刑,小狗四片大狗八片,沒有被狗吃掉記得收回來就行,切記定向投餵就是專殺這一條狗,比異煙肼還便宜淘寶隨便買。

通過閱讀裁判文書發現,六條狗狗主逐一作證,篇幅很大,但沒有什麼作用。賠償和他們也沒什麼關係,核心證據是監控,雖然六條狗死了,但(屬於未造成嚴重後果)符合從輕處理,(狗主也沒有獲得賠償)。按照法律的原則來看,出具主張賠償的證據難度極大,難以認定為故意毀壞財物罪,我想這就是公訴人沒有兼顧這方面的原因。

這事若是發生在2018年夏天你用異煙肼肯定沒事!!!!不會判刑!!!!

所以不要用國家管制類毒藥,用香腸切小段塞入人用治療肺結核藥――異煙肼片,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律師邢連超表示,拿人用藥毒狗不構成投毒罪。一是人用藥不算法律意義上的毒物,二是法律只規定了向養殖的家禽、牲畜投毒的情形,對寵物投毒沒有明確規定。但造成有主的寵物狗死亡,記住有證的狗才算有主的,可能會引發民事糾紛。 首先異煙肼不是毒物,那就構不成投毒罪,其次就算民事訴訟,異煙肼的好處就是五個小時後半衰期完畢,狗屍體內殘留為幾十分之一甚至沒有,現有儀器很難撿出,警方辦案也要證據是不?你能證明狗是吃了異煙肼死的嗎?那民事都算不上了。

警方的警情通報說異煙肼一般不會危及到人



用戶93915088203


《家犬管理條例》 第四條、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無標記犬),一律視為野犬,公安人員、民兵以及廣大群眾都有權捕殺,不負任何責任。家大管理條例第二條,縣級以上城市及近郊區、新興工業區禁止養犬。生產(包括牧犬)、科研用犬、警犬必須實施檢疫免疫。發現可疑病犬,要立即捕殺,以保證安全。; 如果死亡的這六隻狗是在縣級以上城市或近郊,是無標記犬 或沒有犬證,或沒注射狂犬疫苗。都屬於合法捕殺,不負任何責任。 合法捕殺又沒規定用什麼方法捕殺。槍殺,棒殺,繩套殺,刀殺,毒殺 魚鉤殺,異煙肼殺,木糖醇殺,都是捕殺,毒殺也是捕殺的一種方法,是合法捕殺,不負任何責任。 憲法明文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沒說尊重和保障狗權。 憲法明文規定。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從憲法相牴觸。

刑法第一條: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犯罪作鬥爭的具體經驗及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第十四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 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一條規定,刑法是保護人民的。不是保護狗民的。 在公共場所遛狗不拴繩或不戴口罩或散放狗,屬於違反刑法14條,狗咬傷人,狗主人應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六十一條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

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

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瀋陽鄒某在小區內投放毒雞肝毒死六隻狗,事實上未對人造成危害後果,其目的是為了毒狗,又不是毒人。沒有主觀故意犯罪情節,只是對人類保護的安全性考慮的不夠完善,只適合批評教育,依法不應該判刑。

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每年世界上因為被狗咬死亡的人達5500萬。而毒狗沒聽說毒死一個人。這說明養犬危害人類生命特別嚴重。而毒殺狗沒有危及到人類的安全。應該判刑的是咬傷人咬死人的狗的主人。而不是毒殺狗的合法公民。


弘揚憲i法依法懟魔怪


好,這就是最好的辦法,被人養的狗狗咬人後狗主人要承擔法律責任。


家門口2


這樣判決我個人覺得搞的有點過了。一 他已被狗咬過,沒有得到妥善處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何況是狗)。二 為避免有下一個人被咬也算為民除害。三 狗屬於六畜之列,不屬於保護動物。四 他毒的是沒有拴狗繩的狗,若牽了繩的狗也不會被毒到。五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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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訴,一,被毒之狗,有沒有狗證,是否符合養狗條例。二,毒餌是準備毒老鼠的,狗屬誤食。三,狗不屬於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在人類與動物界定上,以人為本,狗死六條,人判三年,量刑過重,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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