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雲南城投“觸雷”!236億關聯重組未了,又被市場監管總局罰30萬

關鍵時刻,掉鏈子!這句話,放在激進擴張中的雲南“城投系”頗為貼切。

9月1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對外發布《市場監管總局發佈對雲南城投集團收購成都會展股權未依法申報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此消息一出,引起輿論高度關注和熱議。

雲南城投“觸雷”!236億關聯重組未了,又被市場監管總局罰30萬

處罰決定書顯示,根據《反壟斷法》《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於2018年2月27日依法對雲南城投集團收購成都環球世紀會展旅遊集團股權涉嫌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進行立案調查。

2016年5月24日,雲南城投集團與成都會展原股東簽署了股權轉讓及增資協議,以59億元收購成都會展34.23%的股權,並再以59億元認購成都會展新增出資15402.6846萬元(餘下款項計入資本公積金),總計取得成都會展51%的股權。

雲南城投“觸雷”!236億關聯重組未了,又被市場監管總局罰30萬

經查,雲南城投集團收購成都會展股權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向雲南城投集團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其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證據、處罰內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要求聽證權。雲南城投集團在規定期限內沒有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或要求舉行聽證。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處罰理由如下:

(一)本案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該交易系股權收購,雲南城投集團與成都會展原股東簽署股權轉讓及增資協議,取得成都會展控制權,符合《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構成經營者集中。

雲南城投集團2015年度中國境內營業額為人民幣(略),成都會展2015年度中國境內營業額為人民幣(略),達到了《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屬於應當申報的情形。

交易各方2016年5月24日簽署股權轉讓及增資協議,2016年6月17日完成交割。在此之前未依法申報,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的經營者集中。

(二)本案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本機關就雲南城投集團收購成都會展股權對市場競爭的影響進行了評估。評估認為,該項經營者集中不會產生排除、限制競爭的影響。

根據上述調查情況和評估結論,本機關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和《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對雲南城投集團處以3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

當前,雲南城投擬以236億元價格收購成都環球旅遊會展旅遊集團100%股權,而交易對方就是雲南城投控股股東——雲南城投集團,其就是成都會展控股股東,對後者持股比為51%。

雲南城投“觸雷”!236億關聯重組未了,又被市場監管總局罰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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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備受市場質疑的是上述交易背後的業績對賭。預案顯示,未來三年,成都會展淨利潤將達63億元,但此前3年其合計淨利潤5.90億元。高業績承諾下,標的資產估值嚇人,成都會展增值率為53.27%。

雲南城投“觸雷”!236億關聯重組未了,又被市場監管總局罰30萬

8月17日,雲南城投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80987 號)。但意見書顯示,收購案涉及諸多疑點,現要求其就有關問題作出書面說明和解釋,並在 30 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受理部門提交書面回覆。

然而,至今答覆函一直未披露。如今,雲南城投集團又遭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出具罰單,可謂時運不濟,是否會換了這場數百億的關聯交易和資產大騰挪,業內人士表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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