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 員工通訊費補貼需要計入個稅嗎?

導讀:員工通訊費補貼需要計入個稅嗎?這個是有標準的,超過了稅局的標準,就需要計入工資當中計徵所得稅,沒有超過標準就不需要計徵所得稅,具體的請看下文會計學堂小編整理的相關政策內容詳細介紹!

員工通訊費補貼需要計入個稅嗎?

電話費補要不要交個稅要看怎麼發放的.如果是跟工資一起發放的就得交個稅.如果是以費用報銷的名義發放的就不需要交個稅.

只有經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後,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的一定標準之內的公務交通、通訊費用才可以扣除.除此之外或者超出這一標準的公務費用,一律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單位以現金方式給出差人員發放交通費、餐費補貼應徵收個人所得稅,但如果單位是根據國家有關一定標準,憑出差人員實際發生的交通費、餐費發票作為公司費用予以報銷,可以不作為個人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關於通訊費補貼,如果所在省市地方稅務局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規定了通訊費免稅標準的,可以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如果所在省市未規定通訊費免稅標準,單位發放此項津貼,應予以徵收個人所得稅.


員工通訊費補貼需要計入個稅嗎?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是應該併入員工個人的工資薪金一道計繳個稅的.但是,各地執行情況不一.我一般這樣處理:確因聯繫業務需要產生的手機話費,員工憑賬單實報實銷,可以不併入計繳個稅;若每月以固定金額髮放手機話費補貼,不論是以發票來報銷還是現金的形式,都須併入個人工資薪金所得計繳個稅.這樣做的道理在於,實報實銷的話費實際上應由公司負擔,員工只不過墊付了一下,並不是員工的個人收入;而每月固定金額的話費補貼,則多半是以這種名義發放的補貼性收入.

員工通訊費補貼需要計入個稅嗎?這個需要看公司是怎麼發放的,如果和工資一起發放的話,就需要繳納個稅,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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