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您的駕駛證在一個違法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那麼您應當在扣留駕駛證後15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或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滿分教育。
無故拒不參加教育的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記分到12分,拒不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2013-2015年駕駛證扣證未參加學習考試人員名單
<table><tbody>請您及時到開化縣交警大隊車管所報名參加滿分教育
那麼問題來了:
駕駛證記滿12分,該怎麼辦?
處理方式:
1.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
①→公安交警部門扣留駕證;
②→駕駛人在15日內到駕證核發地或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7日的學習;
③→考試。
Ps:考試合格的,清分,發還駕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和考試的,公告停止其駕證使用。
2.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
除了上面的扣證→學習外,還要參加科目一、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Ps:參加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記滿12分後,對增駕有哪些影響?
1.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1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2.申請增加中型客車B1準駕車型的,在申請前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3.申請增加牽引車A2準駕車型的,在申請前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4.申請增加大型客車A1準駕車型的,在申請前最近連續5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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