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 信陽“最牛”物業是怎麼“煉成”的?

信陽“最牛”物業是怎麼“煉成”的?

一張鉅額物業收費清單,咋一看,這其中如此的不同尋常。在信陽142.92平米戶型的房產,收房時需一次性繳納28209元,才能拿到房產。網友向信報樓市諮詢此收費標準是否存在問題。從收費清單上可瞭解到,12項費用中,有3項屬於常規性收費,8項為一次性收費,1項為可退還性費用。

常規性費用

物業費1元/月·㎡,屬於正常標準;公攤電費10元/月,也算在合理費用之內;電瓶車停車費用15元/月,該名目費用勉強也能說得過去。

該清單中,最大的問題,就在於一次性收費之中。

燃氣初裝費2750元

燃氣安裝歸屬於市政工程,相關配套費已含在房產開發成本之中,含在房價裡,信陽市現在已經取消燃氣初裝費。

裝修垃圾清運費3元/㎡

該費用屬於物業單位與業主協調性費用,裝修建築垃圾清運屬於物業二次服務,理應收取相關費用,但物業不能強制收取業主相關費用。業主可根據自己實際需要,決定是否選擇物業相關服務。

裝修期間電梯使用費用500元

電梯屬於業主所有,物業單位不具有收取裝修期間的業主電梯使用費的直接權力。若物業為了有效管理電梯設備,設立該名目費用,也是要爭取全體業主同意。

水卡100元、電卡100元

收房時預存100元費用,也在情理之中。

信報箱100元

信報箱屬於園區配套,屬於建築開發成本項,含在房價之中,若收取該費用,就存在二次收取嫌疑。

維修基金65元/月

該費用應由業主自己繳納至房產管理中心,物業單位不能強制代收。信陽市已經存在多個小區物業收取業主維修基金後,而私自挪用的案例。

水電戶頭10000元/戶

該名目費用,在信陽算是頭一例,水電都屬於建築配套,含在建築成本之中,即含在業主房價中,再收取相關費用,是否有些巧立名目?該費用,估計是物業代開發商收取。

裝修押金3000元

信陽市眾多物業管理小區都在收取相關費用,便於後續管理,只是收取數額多少不同,3000元費用也算在合理範圍之內。

通過與網友進一步溝通,瞭解到該小區為平橋區一小產權房。據該網友所述,開發商回覆:水電、燃氣初裝費、信報箱等配套不含在房價裡。若此小區建築的門、窗、園區綠化、電梯等費用也可以另行收取了,看來這開發商還算“良心”,只是業主買一套房產,就僅僅是一個遮風避雨之所,其他配套都是開發商“良心發現”自掏腰包,前期墊付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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