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伽利略
(1)通過理想實驗推翻了亞里士多德“力是維持運動的原因”的觀點
(2)推翻了亞里士多德“重的物體比輕物體下落得快”的觀點
2、開普勒:提出開普勒行星運動三定律;
3、牛頓
(1)提出了三條運動定律。
(2)發現表萬有引力定律;
4、卡文迪許:利用扭秤裝置比較準確地測出了引力常量
5、愛因斯坦
(1)提出的狹義相對論(經典力學不適用於微觀粒子和高速運動物體。)
(2)提出光子說,成功地解釋了光電效應規律。
(3)提出質能方程E=mC^2,為核能利用提出理論基礎
6、庫侖:利用扭秤實驗發現了電荷之間的相互作用規律——庫侖定律。
7、焦耳和楞次
先後各自獨立發現電流通過導體時產生熱效應的規律,稱為焦耳——楞次定律。
8、奧斯特
電流可以使周圍的磁針偏轉的效應,稱為電流的磁效應。
9、安培:研究了電流在磁場中受力的規律
10、洛侖茲:提出運動電荷產生了磁場和磁場對運動電荷有作用力(洛侖茲力)的觀點。
11、法拉第
(1)發現了由磁場產生電流的條件和規律——電磁感應現象;
(2)提出電荷周圍有電場,提出可用電場描述電場
12、楞次:確定感應電流方向的定律。
13、亨利:發現自感現象。
14、麥克斯韋:預言了電磁波的存在,指出光是一種電磁波,為光的電磁理論奠定了基礎。
15、赫茲:
(1)用實驗證實了電磁波的存在並測定了電磁波的傳播速度等於光速。
(2)證實了電磁理的存在。
16、普朗克
提出“能量量子假說”——解釋物體熱輻射(黑體輻射)規律電磁波的發射和吸收不是連續的,而是一份一份的
17、玻爾:提出了原子結構假說,成功地解釋和預言了氫原子的輻射電磁波譜。
18、德布羅意:預言了實物粒子的波動性;
19、湯姆生
利用陰極射線管發現了電子,說明原子可分,有複雜內部結構,並提出原子的棗糕模型(葡萄乾布丁模型)。
20、盧瑟福
進行了α粒子散射實驗,並提出了原子的核式結構模型。由實驗結果估計原子核直徑數量級為10-15 m。用α粒子轟擊氮核,第一次實現了原子核的人工轉變,並發現了質子。
21、查德威克:在α粒子轟擊鈹核時發現中子,由此人們認識到原子核的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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