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投資“共享充電樁”,聲稱每天都有固定收益,上百名投資者受騙

上方藍字,關注“海案線”

電動汽車綠色環保又經濟實用,現在已經成為許多人的購車首選,然而,充電樁的建設卻相對滯後。據預測,到2020年,我國要佈局480萬個充電樁,滿足全國500萬輛電動汽車的需求,充電樁行業發展空間巨大。這個巨大的“蛋糕”也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最近,不少人的微信朋友圈不斷轉發著一個“新能源共享充電樁”的投資項目,聲稱投資者可以穩賺不賠。真的有這樣的好事嗎?

黃女士在南寧做生意已經有20多年,今年10月25日,在朋友的推薦下,她瞭解到一個共享充電樁的投資項目,這個項目聲稱向全國一二線城市全面開放,投資者可以穩賺不賠,一次投資幾千元,每天都有固定收益。

投资“共享充电桩”,声称每天都有固定收益,上百名投资者受骗

投資者 黃女士

投資是這樣的,你買一代,是每天返利20元,就是一臺返利20元,兩個就是這樣以此類推。二代的話就是一天返利40,三代就是一天返利80元。

黃女士說,她的這個朋友天天發朋友圈打廣告,聲稱很多親朋好友都投資了這個項目,而且10月25日—10月29日搞活動,購買者折扣優惠。對於這個號稱低投入高回報的投資,黃女士起初有些遲疑,但是朋友的一番話,還是打消了她的顧慮。

投资“共享充电桩”,声称每天都有固定收益,上百名投资者受骗

投資者 黃女士

我朋友說投進去的錢,一個月零幾天就回本了。然後看到朋友經常發朋友圈,已經做了一個多月了。我就沒有這麼多顧慮,本來想這是傳銷的一種方式, 但是我自己頭腦發熱。

在朋友的推薦下,黃女士通過微信添加了暱稱為“客服小劉”的工作人員。隨後,客服小劉發來認購說明和相關投資流程,黃女士看完後,通過掃碼轉賬3837元,認購了3臺二代共享充電樁,收款方是一名姓趙的微信用戶。

投资“共享充电桩”,声称每天都有固定收益,上百名投资者受骗

最後,黃女士收到“客服小劉”發來的電子版產品認購協議書,上面約定每臺每天收益40元,落款的甲方是深圳市矩能科技有限公司。黃女士說,交款成功後,她就被拉進到一個名為“矩能科技二代H4”的微信群,當時群裡有160多名成員。

投资“共享充电桩”,声称每天都有固定收益,上百名投资者受骗

投資者 黃女士

就是收益返利群,群裡面主管要求,每天把收益情況發朋友圈,還要幫這個公司把營業執照副本發

朋友圈,然後跟自己的親戚朋友,講這個投資收入是合理的,是有錢得的,一臺返利是40元,三臺的話一天就有120元的返利。

在10月26日和27日兩天,黃女士按約定收到了群主趙經理發來的240元返利,這讓她徹底踏實了。但是到10月28日晚上,黃女士登錄微信時發現,這個返利群已經被解散了,“客服小劉”也把她的微信拉黑,投資的朋友也打電話來說上當受騙了。

投资“共享充电桩”,声称每天都有固定收益,上百名投资者受骗

投資者 黃女士

所有的收益返利群成員,全部被踢出群了,等於投進去的錢都沒有了,他把我們列入黑名單聯繫不上了。知道自己被騙了以後,就組建了一個群,多數人都去報案了。

黃女士意識到被騙後,仔細回顧了整個投資過程發現,對方提供的認購協議書並沒有合同期限,協議的內容也是漏洞百出。更要命的是,黃女士沒見過對方,甚至連電話號碼都沒有,最終也難以確定“客服小劉”和“趙經理”的真實身份信息。

投资“共享充电桩”,声称每天都有固定收益,上百名投资者受骗

投資者 黃女士

我也沒跟那邊的人聯繫過,就是朋友這樣說,就是他們已經投資一個多月,反正我也不投多,如果被騙了也就算了。

沉迷高投資回報被騙 查實並無共享充電樁項目

黃女士告訴記者,被騙後,一些投資者按照微信上的營業執照地址,找到了深圳市矩能科技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的工作人員明確表示,他們並沒有所謂的共享充電樁項目,也沒有進行此類的投資、融資行為。記者隨後也進行了核實。

深圳市矩能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 張先生

騙子在冒用我公司名義行騙的,有人給我打過電話,不止南寧的,還有全國各地的都有,沒有幾十個也有十幾個吧,這個我們早就報警了。

張先生介紹,從11月初,他們公司就陸續接到來自廣州、南寧等多個城市投資者的投訴

電話,而且人數還在持續增加,考慮到這一情況已經影響到了公司的信譽和正常運行,他們正在走法律流程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目前,黃女士和一些投資者已經組建維權微信群,群內的人數已經超過110人,接下來,他們打算集體抱團向警方尋求幫助,通過法律途徑來挽回損失。

投資者 黃女士

我們知道自己被騙了之後,我們組建了一個群,群裡有的人投資了6萬多,最少也投了1千多元,總共被騙至少20萬左右。

黃女士的投資經歷,再一次警醒我們,天上不會掉餡餅,市民在遇到投資項目時,一定要謹慎更謹慎,反覆查詢核實項目的真實性、可靠性,保持足夠的警惕性。萬一不小心上當受騙,要注意保留好證據,以便公安機關能根據這些線索及時偵辦案件,挽回損失。

記者:周圓曦 黃潤佳

法治社會 普法先鋒

《海案線》與您同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