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山東兩環保局幹部因以權謀私,迫使企業低價出售地磚並接受宴請及錢財受處分

原淄川環保分局崑崙環保支局局長劉永建、原淄川環保分局崑崙站站長宋訓勇以權謀私,迫使企業低價出售地磚問題。

劉永建任淄川環保分局崑崙環保支局局長期間,介紹其朋友到淄川某建陶企業買地磚,並要求該企業按成本價給予優惠。因對企業給予的優惠價格不滿意,劉永建安排宋訓勇頻繁到該企業進行環保檢查,不斷施壓,影響企業正常運營。為緩和與劉永建的關係,該企業最終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將地磚出售給其朋友,並宴請劉永建、宋訓勇,分別送給兩人人民幣2000元。2019年11月,經淄川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劉永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宋訓勇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兩人違紀所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