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女子偷完警方查 害怕被抓又“送回”楊宇中隊破獲盜竊手機案

女子偷完警方查 害怕被抓又“送回”楊宇中隊破獲盜竊手機案

符某指認盜竊現場

11月23日,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三亞灣派出所楊宇行動中隊破獲1起盜竊手機案件,依法處理違法行為人1名。

11月22日下午13時許,三亞灣派出所接到某飯店員工報案稱,其放在宿舍身邊充電的1部購價在2400元的手機被盜。接報後,所長馮恆伍安排教導員陳國鈺及楊宇行動中隊馬上開展調查工作。

陳國鈺等人仔細勘查後,發現除宿舍人員外,並無可疑人員進出該宿舍,且該宿舍門窗完好,無撬動痕跡。陳國鈺推斷同住在宿舍內的室友具有作案嫌疑,便一一進行詢問。23日上午9時許,被盜手機在報案人床鋪下被發現,警方立即再次詢問。

起初,6名女子均無人承認盜竊,但在詢問中,隊員們得知其中1名叫符某的女子在事主手機被盜前1天已辦理離職手續但仍住在宿舍內。掌握這一情況後,隊員們對符某進行心理攻心及法律教育,最終其心理防線被攻破。

經查,11月22日凌晨6時許,符某起床上廁所時,看到事主手機正放在床上充電,其心想自己即將離開宿舍,便將手機盜走。警方介入調查後,其擔心盜竊手機的行為被發現,便於23日上午9時許將手機又放在報案人的床鋪下。

經詢問,符某對其盜竊室友手機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對符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因其未滿18週歲,且初次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對其不予執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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