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 吕梁市纪监委曝光:多名干部违规接受宴请被处分

吕梁市纪监委曝光:多名干部违规接受宴请被处分

吕梁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交口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解宏革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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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9日晚,交口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解宏革及该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侯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龙所负责人史志毅及该局工作人员杨晓文、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股长刘玉明,违规接受交口县金星石料厂法定代表人李某、水头镇上庄村村民郭某,在县城万寿山敬老院内的私房菜馆组织的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解宏革、侯进、刘玉明、杨晓文、史志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汾阳市教科局安全股股长王和庆等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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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7日,汾阳市教科局安全股股长王和庆带领蔡建军、张建海对冀村镇、演武镇的三所幼儿园进行校车安全检查。中午,三人违规在阳光幼儿园法人任某所属的培训学校食堂用餐并饮酒。另外,蔡建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王和庆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蔡建军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张建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孝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兑镇法庭庭长张建国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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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1日晚,孝义市人民法院兑镇法庭庭长张建国,违规接受个体老板安某、闫某等人组织的聚餐。在核查期间,张建国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试图掩盖事实。2019年9月,张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地“三公”消费大幅减少,公款吃喝得到有效遏制,但在一些地方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罔顾禁令,“不吃公款吃老板”。表面看,“不吃公款吃老板”是由企业或个人买单,但那些老板之所以愿意提供“免费午餐”,无非是看中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这些宴请往往都具有一定目的性和交易性,先是吃吃喝喝,再是请你帮忙办事,到头来稍有不慎,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因此,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严格廉洁自律,自觉做到公私分明、崇廉拒腐,时刻注意保持公仆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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