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資陽雁江檢方對一起涉惡案件提起公訴

  蹲守選擇疑似酒駕人、故意追尾碰瓷、索要財物否則威脅報警,近日,資陽市雁江區檢察院對文某某、張某某等四人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

  2019年1月28日晚11時許,資陽市雁江區某海鮮大排擋外,張某某在四處觀察進出人群,後進入飯店確認付某某飲酒。看到付某某宵夜結束,準備駕車離開,張某某立即發微信給在外等候的文某某、魏某某,告知付某某特徵。付某某駕車離開後,文、魏二人也駕車一路跟隨。行至雁江區濱河路派出所附近時,魏某某故意駕車進行擦掛。付某某雖感覺有擦掛,但覺得問題不大,繼續駕車行駛。但行駛中察覺後車一直尾隨,孤身一人的付某某害怕有事,於是加速行駛。由於一直關注後車情況,加上車速過快導致操控失誤,在行駛至雁江區車城公園外時,車輛撞向路邊的石頭,左側的前後輪胎被撞爆,前面的保險槓被撞壞。付某某下車查看情況時,一直尾隨在後的文某某等三人趕到。

  “賠錢,少了三萬不得行。”“今天晚上不要他跑了,車子上有手銬,拿下來給他銬起。”文某某等人威脅道。由於自己不願意賠錢,又擔心吃虧,急於脫身的付某某隻得電話喊來弟弟,就趕緊離開了現場。因付某某不願意賠償,文某某電話報警。交警在受理報警後,發現文某某等人近期在本地有多起類似報警記錄,民警立即將該線索轉交資陽市公安局雁江區分局開展進一步偵查,本案案發。

  上述事實只是被告人文某某等四人所實施的諸多案件中的一起。經查,被告人文某某在2018年8月13日因駕車時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因飲酒駕車私下賠償了6600元。文某某因此發現可以通過碰瓷酒駕者,抓住對方酒後駕駛不敢報警的心理,要求對方賠錢。發現“商機”後,文某某進而拉攏張某某等其他三人實施違法犯罪。該團伙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通過上述方法實施敲詐勒索14起,敲詐金額33598元,其中多起碰瓷因發現對方並未喝酒而未索得“賠償”。為了斂財,該團伙的作案對象連身邊朋友也不放過。其中對團伙成員張某某的朋友馬某某敲詐8000元,團伙成員吳某某的朋友萬某某敲詐1200元。

 資陽市雁江區檢察院認為,文某某、張某某等四人,以威脅手段,單獨或相互結夥在資陽市雁江區老城區等地多次針對疑似飲酒駕車人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生活、交通秩序,在當地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遂於2019年11月25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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