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羅馬軍團殘忍的“十一抽殺律”,所有文獻記載只執行過四次

歷史上的羅馬軍團曾被譽為"陸戰之王",以軍紀嚴明而冠絕一時,軍隊之中有著多種殘酷的刑罰,

例如殘忍的"十一抽殺律",即每十人中抽出一人被處死,因其過於殘忍,所以只執行過四次。

羅馬軍團殘忍的“十一抽殺律”,所有文獻記載只執行過四次

羅馬帝國(前27——1453年):一個以地中海為中心,跨越歐、亞、非三大洲的龐大帝國。

羅馬帝國存在長達一千多年,羅馬帝國在其鼎盛時期,經濟繁榮,疆域龐大,其疆域西起西班牙、高盧和不列顛,東到幼發拉底河上游,南至非洲北部,北達萊茵河與多瑙河,地中海成為了羅馬帝國的內海。羅馬帝國在其全盛時期,控制了大約50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是世界古代史上國土面積最大的帝國之一。

羅馬軍團殘忍的“十一抽殺律”,所有文獻記載只執行過四次

羅馬帝國的中流砥柱——羅馬軍團

長達一千多年的羅馬帝國史,也是一部羅馬軍團的縱橫馳騁史。羅馬本是起源於臺伯河畔,公元前30年,屋大維(奧古斯都皇帝)平定了羅馬內亂和吞併了托勒密王朝,使羅馬成為了名副其實的地中海霸主。然而羅馬帝國擁有恆久不衰的統治力,主要歸功於它的中流砥柱——羅馬軍團,是它打垮了難以計數的敵國,粉碎了異族無數次的入侵,鎮壓了帝國之內的暴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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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曾經是一個共和制國家,自從斯巴達克斯起義之後,羅馬便進入了軍人掌權的帝國時代。

最初羅馬只有2位執政官麾下的4萬軍隊,但隨著羅馬疆域的逐漸擴大,其軍隊數量也在不斷暴增。而到了帝國的建立者屋大維時期,羅馬帝國麾下的兵力曾經高達50多萬,即以戰技精熟而聞名於世,曾被譽為陸戰之王的羅馬軍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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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軍團是一支由步兵和騎兵組成的多兵種混成戰鬥單位,因此被稱為軍團(LEGION)。

羅馬的一個軍團由10個營組成,總人數為4500—6000,除了重裝步兵和騎兵之外,投石兵、弓兵等輕步兵,同樣被列入了軍團的正式編制。依照慣例,一個正規的羅馬軍團另配有一個附屬國軍團,也稱聯合軍團,這樣就沒有了兵力匱乏之憂,例如在著名的坎尼會戰之中,羅馬被迦太基名將漢尼拔一舉斬殺了6萬大軍,但羅馬仍能迅速地投入25個軍團繼續作戰。

羅馬軍團殘忍的“十一抽殺律”,所有文獻記載只執行過四次

羅馬軍團不但戰技精熟、冠絕一時,而且紀律殘忍,例如懲罰自己人的"十一抽殺律"。

"十一抽殺律"是羅馬軍團獨有的一種刑罰,是對羅馬軍團中的叛亂者,或是對大規模臨陣脫逃部隊施以集體懲罰的一種手段,目的是為了消除部隊中的恐慌與怯戰心理,堅定士兵們作戰的決心。執行"十一抽殺律"並僅不限於叛亂、譁變 大規模潰敗,臨陣脫逃、丟失軍旗、軍徽的軍團,同樣有可能被執行"十一抽殺律"。

羅馬軍團殘忍的“十一抽殺律”,所有文獻記載只執行過四次

"十一抽殺律"即將10人分為一組進行抽籤,抽出其中一人被處死,方法通常是用石頭砸死或者用棍棒打死。

在執行"十一抽殺律"的過程之中,被處罰的軍團全體成員都必需參與抽籤。凡是被抽中之人,無論他的軍銜多高或是此前獲得過何種榮譽,也無論他是否參與了叛亂或是臨陣脫逃,一旦被抽中都是必死無疑。或許是"十一抽殺律"過於殘忍,而且是屬於集體懲罰措施,大規模屠殺自己的親人和朋友,所以有文獻記載的"十一抽殺律",只執行過四次。

羅馬軍團殘忍的“十一抽殺律”,所有文獻記載只執行過四次

"十一抽殺律"最早的文獻記載:公元前471年,在羅馬與沃爾斯齊人的戰鬥之中,羅馬軍團第一次執行了"十一抽殺律"。

公元前71年,羅馬前三巨頭之一的“人屠”克拉蘇,在鎮壓斯巴達克斯起義的執行了"十一抽殺律"。為了消除羅馬軍團對起義軍的恐懼,克拉蘇執行了"十一抽殺律",當時共有4000名士兵被處死,以至於羅馬士兵對克拉蘇的恐懼勝過了對斯巴達克斯起義軍的恐懼,並在日後的作戰中變得英勇無畏。

凱撒大帝的摯友安東尼,在征服帕提亞的作戰之中,對於那些臨陣脫逃的羅馬軍團,馬克·安東尼也執行了"十一抽殺律"。

凱撒也曾被傳聞執行過"十一抽殺律",在對三巨頭之一龐培的作戰過程中,凱撒對第9軍團執行過"十一抽殺律"。其實凱撒大帝只是在執行了幾個首犯之後,將第9軍團就地解散撤編。

羅馬軍團殘忍的“十一抽殺律”,所有文獻記載只執行過四次

事實上,由於士兵們無法直面自己的親人和戰友,不是被敵人而是被自己人的大規模屠殺(貌似只有後世的幾次大清洗),對自己的指揮官失去了信任,對自己的祖國沒有了歸屬。因此,"十一抽殺律"往往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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