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會如何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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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多半承擔的是生產經營類職能,比如賓館招待所、公交公司等。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明確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企,實行事企分開,今後將不再成立此類事業單位。機關、事業單位中,可以由社會服務承擔的職能,一概推向市場,由政府購買服務代替。機構編制部門也明確要求,在2019年6月底前,全部取消自收自支、自籌自定類事業編制,今後不允許各地再自行核定和使用《機構編制管理條例》之外的任何編制類型。

目前,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已經陸續在全國範圍內推進實施,大量工作將在年底前到明年年中進行,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事業單位改革。根據已經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工作的遼寧省等省市縣來看,事業單位精簡率達到50%以上,縣直甚至達到90%以上,不僅是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企,公益類事業單位也將大面積整合。公證、律師、房產交易所、園林綠化市政環衛、農投城投等,全部改企。機構整合、改革,自收自支編制撤銷,人員如果改革呢?從已經完成改革工作的地方來看,這類事業單位中的正式職工,大致有三個出路:

1、分流:改企的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其管理人員和正式職工,包括退役軍人安置人員,將被分流到其他保留、整合的公益類事業單位。由於是正式職工,來源合法,地方政府在人員轉隸過程中,按各單位職能強化、編制空缺等實際情況,將人員分流安置,在確保社會穩定大局的前提下,妥善安置涉改人員。

2、提前退休:機構改革方案規定,涉改人員中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門保障。這部分人員可以按照改革前的機構屬性和人員身份,提前退休,享受相關待遇和養老金保障。

3、隨企改制:單位改企,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所有人員一律隨企改制,由事業人員轉為企業人員,在新的企業中任職。這其中不僅包括一般職工,還包括有管理職級的領導幹部,改革實行“一刀切”。如果不願意在新成立的企業就業,還可以選擇自主創業和自主擇業。

正式職工如此安置,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的合同工、臨時工,就更不用講了。除了隨企改制,還可以實行派遣制,由人社部門派遣到其他需要合同工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當然,也有部分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其職能並非是生產生產經營類職能,有可能是公益一類,也有可能是公益二類,這類事業單位,就會隨職能進行改革,人員也會隨職能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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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顧名思義就是自己創收維持自己開支,這類事業單位改制還得分開來看,不能將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公益三類事業單位或者企業類事業單位混為一談,自收自支只不過是事業單位撥款的一種形式,與單位性質無關。下來聽我細細分析與你:


行政類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比如運政和城管,還有房管局,公積金管理中心等,這些明顯是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但是由於種種原因採用了自收自支形式,但這類單位以後大方向還是轉行政單位或者參公管理,不可能像網上人說的自收自支轉企業。


公益一類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最典型的就是鄉鎮衛生院和疾控中心,鄉鎮衛生院和疾控中心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國家明確將承擔基層公共醫療衛生服務鄉鎮衛生院和疾控中心劃入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但是好多地方,特別是發達地區依然採用自收自支形式。但是這類事業單位以後轉全額有難度,但不會徹底和財政剝離。

公益三類和企業類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像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設計院,勘察院等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有的已經轉企,有的企業化運行,不久將來將全部成為企業,這個是毋庸置疑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歡迎大家討論,最後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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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供養為自收自支性質的,一般都是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已經非常明確: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改企。這是毋庸置疑的。

改企後,原在職在編人員大致按四種方式分流安置:

第一,調離。單位領導如屬組織部門管理幹部,在改制前組織部門一般會找單位領導談話,聽取其個人意見,如個人提出調離,一般會酌情考慮。

第二,分流。少部分在編人員將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原則,隨單位職能劃轉分流到其它事業單位安置。

第三,轉企。絕大部分在職在編人員將隨單位改企,剝離體制身份變為企業人員,實行市場化管理。

第四,提前退休或買斷工齡。為了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部分地區也默許事業單位根據自身情況差異化改革,比如允許工齡滿三十年或者工齡滿二十年、距離退休不足五年的,提前退休;在單位經濟允許範圍內,出於減負更好地市場化管理的目的,在職工自願的基礎上,允許部分50歲以上的老職員買斷工齡,提前交社保接管。

事業單位改革的歷史車輪已經不可逆轉,其中最受衝擊的無疑是自收自支類的事業單位。很多人因此擔心這類事業單位改革後,員工利益得不到保障,甚至面臨下崗風險。在這一點上,大可不必擔心。首先,之前任何一次機構改革包括本輪事業單位改革,國家都有一個總的改革基調“穩步推進”,員工一般都會得到妥善安置,不會讓改革帶來新的社會矛盾。這是大前提。其次,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即便轉企,也是變為國企,而不是私企。轉企後,單位性質雖然變為了企業,但其仍掌握一定政府資源和國有資產,在自身領域或行業有一定的“話語權”,多數不會因為轉企變得舉步維艱。相反,很多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本身效益就好,脫離體制後沒有了太多的政策限制,在員工績效上不僅不會減少,反而還會增加,改革或會職工帶來更多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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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這次改革中,將通過關並轉等方式進行改革,人員安置將根據所處單位的情況而定。

改革背景:

自收自支,是根據單位經費來源主要通過自收自支方式解決而劃定的。既然經費可以自己解決,說明單位具有收費職能或者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之前效益好的單位,職工跟著也幫光,收入可觀。比如之前的公路局,曾經風光一時。

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很多自收自支單位取消了收費職能,但單位性質沒變,於是經費主要靠財政補助、劃轉等方式解決,變成了地方政府的沉重包袱。進行生產經營的自收自支單位,也多數經營不善、舉步維艱。因此本次事業單位改革中,決定大大闊斧地對該類事業單位進行改革。

單位如何改革:

改革的方式就關並轉。關就是取消,也就是劃出事業單位序列,今後不再有這樣的單位。此類主要指那些不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過時”單位。並指單位合併,將職能相近、人數較少的單位進行合併,成立新的單位。轉就是轉為企業,將事業單位中從事經營生產活動的全部轉為企業。

人員如何安置:

改革的定調很清楚,那就是“編隨事走,人隨編走”。對於正式在編人員,單位取消的,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單位合併的,調整到新成立的單位;單位轉企的,尊重個人意願,可以繼續留在改革後的企業,也可以選擇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單位的臨時人員,如合同工、臨時工等人員,則部分人員面臨下崗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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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單位也並不都是改為企業,事業單位改革,主要是根據職責和特點來劃分。

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劃入行政類,從事公益服務的劃入公益類,依靠生產經營、服務收入劃入經營類。

經營類的這部分單位,毫無疑問會改製為企業,具體方式如下:

單位層面:

首先會進行資產清查、評估,核實債權、債務、資產後,按規定註銷事業單位法人,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工商登記,並逐步與原行政主管部門脫鉤。一般會給予5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適當保留一些優惠政策,部分原有費用繼續撥付。

人員層面:

從合肥市的改革情況看,所有人的事業編制會被註銷,不再保留事業單位身份,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1、已退休員工。在改制前,已經退休的人員,退休待遇不變,從基本養老基金中支付。後續如果養老金有調整,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在編員工。可自主選擇去留,選擇自謀職業或與企業簽訂合同。當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與企業簽訂合同,而是保留一定比例。如果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按本人實際工齡每滿一年支付其本人一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工作不滿1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3、編外人員。這個就比較沒有保障了,看具體情況,大多數都不會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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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按照編制、單位性質、經費渠道分四種類型: (不含民營事業單位) 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財政差額(定額)撥款事業單位;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企業化管理管理事業單位。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多為生產經營性的事業單位,自負盈虧,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沒有財政支持,與企業沒有太大的區別。

可執行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或實行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機制及工資福利制度,擁有較為寬泛的工資福利自主權,但必須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因生產經營狀況不同,少數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和退休金可能優於財政全額撥款、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但大多數的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和退休金不如前二種優越。

編制管理相對寬鬆。

自收自支這種類型的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可能要全部退出事業單位管理序列,成建制的轉為企業,編制全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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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財政經費撥款形式把事業單位分為三類:一是全額撥款、二是差額補貼、三是經費自理。這裡說的經費自理,也就是你說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經費自理單位會怎麼改制呢?

有人說這一類單位會全部改制轉企,因為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今後改革的方向就是轉企改制。

其實他們混淆了兩個概念。雖然經費自理事業單位絕大多數是生產經營類的,但並完全都是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比如殯儀館是經費自理,一些地方把工人文化宮等場所定為經費自理,都是公益一類。這些單位顯然是不會,也不能改制轉企的。只有經費自理又是生產經營類的單位才會轉制改企。

換個角度,許多單位即使經費形式是全額撥款或者差額補貼,如果劃歸為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比如一些地方的工人療養院、影劇院,因為效益差,目前都有可能存在經費補貼,但是改制後,這些單位未來還是要轉為企業。

所以,你問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怎麼改,首先還是要判斷好自己的單位到底是屬於承擔行政職能的,還是公益一類、公益二類,或者是生產經營類,再判斷它的改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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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4年5月公佈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並結合2011年4月發佈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間表,我個人認為,事業單位改革己箭在弦上。

我國事業單位太多了,據報載,事業單位總數超過100萬以上、工作人員有4000餘萬人,很多地區財政不堪重負。

更重要的是,從事業單位承擔的職能來看,有行政職能、公益服務、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類別。其中生產經營類中有部分單位和企業幾無差別,就如您提到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屬於經營活動類別,因此,我認為轉企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整體轉企,很多人擔心自己的事業編怎麼辦?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的過往待遇如何保障?以前的鐵飯碗怎麼辦?

由於沒有太明確的政策及實施辦法,只能根據情況進行分析。我個人倒認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改企不會一刀切,企業性質改變但不影響人員身份。

舉個例子說吧,2014年10月份推行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但為了防止新舊制度間銜接出現問題,所以會採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過渡政策的辦法。即,新老劃斷。

也許,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轉企業後,會採用類似的辦法。如:原來的事業編制不變,而新進人員則為企業編制,反正退休時完全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待改制後這批單位的老人全部退休後,就真正不存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了,由時間來化解。


老王觀職場


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和普通事業單位,普通事業單位按其資金來源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此次事業單位改革,將會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大部分會劃分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這個類別。而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的改革是推進轉企改制。轉制單位要按照規定註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工商登記,並依法與在職職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或接續社會保險關係。

目前,大連市的市屬經營性事業單位就是這樣改的,單位併入新組建的企業集團或已有的企業,編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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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怎麼改主要還是要看單位和個人所在的崗位承擔什麼職能,行政職能、執法職能、公益服務職能,還是本來可以推向市場經營的職能。

按照目前各級出臺的一些規定和原因,事業單位改革時,一般情況下,人員會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劃轉,並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原則,對幹部職工的工作和福利待遇妥善安排,不搞斷崖式的精簡分流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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