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按察司丨判决书披露副区长受贿细节 有人花十几万为其摄影爱好“买单”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2月5日讯(记者 李立红)2019年11月19日,聊城中院公开宣判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区政府咨询胡明岗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胡明岗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该案的判决书,披露了更多胡明岗受贿的细节。

按察司丨判决书披露副区长受贿细节 有人花十几万为其摄影爱好“买单”

2009年至2013年,胡明岗担任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政府咨询,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聊城市东昌府区爱心福利院、聊城市东方中学、聊城东方双语小学等单位,在资金拨付、申请慈善助学金等方面谋取利益。

时任东昌府区民政局局长的陈某证实,当时胡明岗分管民政工作,大部分拨付给东昌府区爱心福利院的扶持资金都需要他进行协调,“区民政局协调了诸多资金支持东昌府区爱心福利院和东方中学,包括从省民政厅为福利院争取了400万元的扶持资金,协调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福利院,从慈善总会的慈善资金里面以助学的名义拨款给东方中学,这都是胡明岗安排的。”

为“报答”胡明岗,东昌府区爱心福利院、东方中学、东方双语小学的负责人赵某承诺,可以帮其报销一些不方便报销的费用。之后,胡明岗便多次从赵某这里报销单据,包括饭费、加油票等费用,以打麻将的名义拿钱,让赵某赞助自己出版影集,还为自己支付了一部相机和两个镜头的费用。

聊城一家摄影器材店的店主郭某证实,2013年,胡明岗在自己的店里订购了一部尼康牌D3S照相机和两个镜头,共10万元,后来有一男子到店里,替胡明岗支付了10万元,相机、镜头到货后,胡明岗拿走了。经证实,该男子正是赵某安排的、时任东方教育集团副校长的焦某。

在书证中,一本“账本”详细记录了胡明岗的支出明细,2012年至2017年,胡明岗以报销费用的名义,在赵某处支出费用共计14.2万元。

此外,胡明岗还利用职务之便,安排他人到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工作,为他人在承租聊城市东昌府区商业局、聊城市东昌府区物资局房屋方面谋取利益,并接受其请托和财物。

2019年6月10日,聊城市纪委监委发布了胡明岗被审查调查的消息,此时距离胡明岗退休已过去一年零九个月。两个月后,胡明岗被开除党籍,通报称,取消其退休待遇。

案发后,胡明岗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并在法院审理期间预缴了10万元罚金。

聊城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明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福利院院长赵某,安排后勤科长采用重复报销改造锅炉、打井等费用的方式,贪污了福利院50多万元善款。2019年6月5日,法院以赵某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后勤科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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