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按年交20年的商業人壽險該不該繼續買?

劉歡吉


首先你購買的是一份重疾保險!人生72.18%的幾率會邂逅一場大病!只是時間早晚的事!別遲疑趁你能買就買上。

其次你購買的重疾保險最長交費期估計是20年,如果該保險設計最高繳費期為30年,如果你的年齡可以獲得,建議你30年交,原因是保險的分期,與房貸分期完全不一樣!現在的重疾保險產品,設置了重疾,中症,和輕症,一般保險公司在保險條款裡,輕症就可以豁免未交保費!我們說人生患一場重疾,可能會來的有點遲,但是患一場輕症可能就是一次體檢!後期保費不用交,保險保障繼續有效!如果分的期數越長,對於投保人是不是更有益!!!希望建議對你有用!


靜和趣大平哥


你好,我是老蔥,只說大實話的老蔥。

這個問題有兩個關鍵點,一是20年,二是該不該繼續買。

一、從保險設計的角度分析要買20年

1、你買的產品應該是重疾險或增額終身壽險。年金險相對很少有20年的。

保險為什麼要設計成長年期,以30歲男姓為例,如果一次交完總保費,絕大部分產品都要20萬以上,但賠才賠50萬,這樣一來,對於有能力承受的人,範圍會很窄,不利於市場競爭,另外,相當於人們的資金被鎖在保險公司了,可利用的資金減少,三個不利,不利於經濟,不利於保險公司長遠的現金流,不利於投保人分攤風險。因此要設計成不同年期。

2、設計成長年期的保險,對於客戶,更好的應對風險,提升槓桿作用,如果風險發生在投保第一年,最大的槓桿比是1:50,但如果是躉交,是1:2.5,20倍的風險槓桿差值,對客戶也是極不利的。而每個人有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所以設計上,既有短年期,又有長年期。

二、該不該退?

1、你要思考當初買來幹嘛的,如果是被業務員忽悠買的,那就另當別論。可以退。

2、如果是經濟壓力,那也不一定要退,保險很多類型的產品都有一個叫“減額交清”的功能,這個既可以保留你已經交錢對應的保障讓保單不用終止,又可以減輕你目前的交費壓力。

3、如果是急用錢,保單貸款也是可以的。

4、如果是有更更優質的產品,你要思考自己身體情況有無變化,其次是新產品的保障範圍、費用是不是優勢十分明顯。

以上是老蔥的大實話[來看我][來看我]


老蔥的識險視角


您好!很高興能夠回答這個問題,希望我的回答能跟你提供參考。

可以毫不誇張的說,保險是現代人們的生活必需品。因為現代人生活壓力太大了。需要撫養子女贍養老人,還要還房貸車貸。很多年輕人都負債累累,因此他不敢停止工作。但是風險他不會因為你上有老下有小,當中還有房貸車貸而遠離你!老年人最怕的就是給子女增加負擔。所以很多老人有病都不願意看,即使花錢看了也會對他造成很大精神的壓力。更不用說小孩了,他是一個家庭的未來、希望,是不允許出任何差錯的。我們不希望這些事發生在自己身上但並不能事事順心,因此我們要做好萬全的準備。把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買保險是有講究的,並不是買的越貴越多越好,也不是越便宜越好。得根據家庭的經濟狀以及個人況需求來購買,一般性是使用家庭收入的15%左右給家裡人買保障類保險。家庭成員購買順序是按照收入的高低依次購買,例如丈夫-妻子-長輩-子女。險種的順序依次是醫療保險、意外傷殘保險重疾險。

一般性醫療險都很便宜,除非高端醫療。這個可以說是必備的保險。因為它解決的是看病花的錢,也就是說給醫院的錢。屬於事後報銷類型的,只報銷發票上的錢。其他的隱性費用一概不報。建議家庭成員每人備份。

第二是意外傷殘保險,他報銷的是因意外導致的傷殘或身故,安保額等比例報銷。意外傷殘保險有一年期的也有長期的,如果收入可以的話建議購買長期的。

接下來就是重頭戲重疾險,這也是保險組合當中最貴的一部分。它解決的是康復所花費的錢,以及因無法工作帶來的收入損失,還有就是房貸車貸,這些錢並不比看病花的錢少。重疾險五花八門,琳琅滿目,各家保險公司可以說是百花齊放。各有各的優勢,各有各的缺點。經濟允許的情況下儘量選擇大一點的保險公司的產品,其實是大的保險公司它也有適合各消費層次的險種,而且重疾也有長期的,定期的和一年期的。在經濟允許的情況下,可以給家庭成員每人買一份適當保額的終身重疾險。如果給家人全部買終身的重疾險有點困難,那就先給經濟支柱先買。老人跟小孩可以暫時買一年期的。實在不行也可以都暫時買一年期的,保費很便宜。

其實買保險就是一個以防萬一。我們並不能通過保險掙錢。但是當風險來臨的時候就是差這一筆錢。所以我們要提前做好規劃。

看完之後,如果您感覺你的那份保險並沒有對你產生經濟負擔。那就繼續交下去吧,肯定沒有錯的。如果暫時經濟上有問題,可以暫時不交,兩年內經濟能力恢復可以復效。如果不想交了,但是也不想失去保障,可以申請減額交清。最壞的打算才是退保,但退保是有損失的。

感謝您的閱讀,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如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私信我。


小菜說保險


從理性角度而言,保險並不能阻止疾病、傷殘甚至死亡的到來。保險就是一項家庭財務安排,為萬一發生極端情況時,能夠給家庭經濟預留緩衝區,防止家庭受到二次經濟傷害而已。

從感性角度講,保險可以讓親人在鉅額醫療費用面前不用面對人性和壓力,可以得到最好的治療,甚至因為得到及時的治療和好的藥品進而提升生存概率。就算最後萬不得已要離開,也可以給最愛的親人留下一筆孩子的學費、老人的生活費,讓自己所愛的人可以在這個冷酷的世界好好的生活下去。

綜上,買與不買保險和別人無關,只關乎自家的生活。所以說“人生所有的遇見,都是自己曾經選擇的結果!”

如果重視自身的保障,那麼投保應該是按照醫療險—意外險—重疾險—壽險—理財養老險的順序配置。至於題主是否需要購買壽險,取決於你目前的保障程度、工作性質、家庭經濟收支等方面,不瞭解你的情況,不敢妄下斷言!所以,給你幾句忠告吧,聽與不聽在你:

忠告一:從古至今,價格與品質從來都是成正比的,無論是什麼行業。不要被什麼“性價比”迷惑,買對適合自己的保險。

忠告二:選擇一個靠譜的專業人員幫你設計投保險種。保險這個行業“水”太深,由於保險行業崇尚“人海戰術”,致使這個行業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由於監管力度不足,從業人員之間相互惡意攻擊的、欺詐銷售的、誤導歪曲事實的、給予保險以外利益誘惑的、利用信息不對稱詐騙的……各種讓人瞠目結舌的事件層出不窮。

隨著銀保監監管的日益嚴格,不少行業從業者在不斷的打造誠信品牌,樹立自身形象,相信保險行業經過重重洗牌,明天會更美好!



半佛俗人


繳費20年,保險期間為終身指的是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在繳滿20年保險費後,其保險期為終身保險,即在20年後無需繳納保險費,保險公司也要按照保險合同來對被保險人進行保險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小波保單來揭曉


拋開我做保險的身份來講,我還是勸你繼續把錢交完,別說人生無處不在的各種風險了,就當作是存錢了,20年以後就不用交了,人總有一死,死了後人可以得一筆錢。

換另一個角度來說,你的兒子,兒媳知道你年輕的時候買了這個保險,你的老年生活肯定比沒有買的過的好。為什麼呢?因為有財富繼承啊!如果你子女多的話估計還會爭著贍養你,想讓你指定多一點,這是從人性的角度來說的。

還有一點我們也要考慮到,人身壽險是時間越長現金價值越高,你現在退保肯定虧了,虧了就罵保險公司。但是打開保險合同看看現金價值那一頁,哪一年的現金價值比你交的保險費總額高你再退,最起碼有一大筆退休金養老了。

當然你會說我把這些錢存銀行,存20年利息都不止這麼點了,可是如果你沒有這份保險,你就不會強制自己去存這筆錢,我們都是常人,常人的消費觀點就是這樣,這也是人性。所以我想說的是在不影響你的正常生活情況下繼續交是很有必要的。



中國平安趙全平


不知道您的保單是理財的還是保障性的,(重疾意外,終身壽)這個要看你交了幾年了,如果您配置的是理財的,需要看您是定期的還是終身的,定期的,如果經濟壓力不大,就交完,到期後退保,沒有損失。如果是終身的理財,繳費壓力不大的話,就繼續交,繳費壓力大就退保,不能影響正常的生活品質。理財的保險資金安全,穩健增值,缺點就是太不靈活,現金價值一般都不高,她的主要作用就是資產隔離,傳承財富。如果您配置的是重疾險,如果剛交,你遇見了比您之前辦的性價比高的保險,在您身體健康良好的情況下建議退保換成現在的性價比高的,一點要記住新配置的保險要過了觀察期90天或者180天再去退保。總之要不要退保,需要了解您配置的是什麼系列的保險,再根據您的身體健康狀況,經濟狀況,負債,綜合的家庭情況作出選擇。謝謝!


我是倆兒子他娘


若不是另有其他更好的保險保障,或者經濟困難,不建議退保。壽險是對家庭和家人的保障。而且,退保只退還現金價值,會有經濟損失。順分享一篇關於壽險的雜文,或許能讓您真正瞭解壽險。





黃鵬律師15001


首先,壽險定義和分類。

壽險是以死亡或者全殘為賠付條件的保險。按照保障期限不同,分為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


其次,壽險作用。

無論定期還是終身壽險,都是買給自己,賠款留給受益人的。其作用:給需要照顧的人,留一筆錢,作為其後續生活補充。


定期壽險重點在於保障,低保費高槓杆;終身壽險重點在於傳承,同時有遺產稅時,也是最好的稅源儲備。


最後,這個想法出於什麼原因?以及解決辦法。

是保險保額不能覆蓋風險敞口,還是出現繳費困難,還是之前買的產品貴,還是買的產品和自己的需求不匹配?


列出解決方法,您自己對號入座。

1、保額不足:在保留原有保單基礎上,增加保額,賠付時互不影響

2、繳費困難:寬限期60天作為緩衝,保障利益不變;

3、產品貴:若沒交的總保費>新購買的總保費,可以做產品替換,且要做好觀察期銜接

4、產品類型與需求不符:明明需要定期壽險,買成終身壽險了,經濟允許的情況下就持有。否則,就要調整。例如30歲男性,100萬 保至65週歲,每年保費,定期壽險1500左右,終身壽險則要15000左右了。


風險透視


按年交20年保險,樓主買的應該是重大疾病保險吧。

重疾險個人買是非常有必要的,誰也不能保證一輩子不生病,現在癌症心腦血管疾病發病率很高,不管樓主買了那家的保險都不算錯。只是各個保險公司條款不同。

20交應該是保終身的,相對於躉交是相當划算的,因為保險都有豁免,比如中意的悅享安康,賠付2次重疾2次輕症。如果客戶不幸在等待期90天過後患癌,賠付保額,之後的保費就不需要再交了,而且還有一次重疾保障兩次輕症保障。悅享安康是不分組產品,二次賠付比例很高。

舉個例子,客戶買了30w保額悅享安康,不幸得了白血病,確診之後保險公司賠付客戶30W。一年之後客戶需要骨髓移植,這又屬於另外一種重大疾病,器官移植。保險公司再賠付30W。同時輕症合同繼續有效。

保險就是給自己和家人的一種保障,繼續交吧。當然選擇好的保險公司也是相當重要的。

如果你買的這份保險是賠付一次重大疾病的,重疾賠付完輕症合同終止的。(市面上大多數保險條款都是這樣的)20年交也是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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