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抱團取暖!江蘇徐州擬將三家小型農商行合併成徐州農商行

江蘇徐州擬將轄內三家小型農商行合併為一家。

或將為“抱團取暖”

12月12日,微信公眾號“徐州發佈”顯示,為進一步推進徐州淮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銅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彭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質量轉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升經營管理和服務“三農”水平,擬在市區三家農商行基礎上,新設合併組建徐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徐州農商行”)。

澎湃新聞記者在徐州銅山農商銀行的官網上,看到了11月27日發佈的一則公告:銅山農商股份有限公司將於12月13日召開2019年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關於新設合併組建徐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暫定名)的提案》《關於新設立的徐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暫定名)繼承原徐州銅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權債務的提案》等12項內容。

談到組建徐州農商行的原因,“徐州發佈”表示,紮根“三農”,支持“小微”,服務實體經濟,是徐州農村商業銀行的宗旨和方向。目前徐州市區三家農商行,規模較小,實力分散,布點重疊,品牌效應偏低。

徐州農村商業銀行組建後,在鞏固原有優勢的同時,將進一步優化經營機制和管理體制,在服務理念、服務功能、金融品種、人員素質、內控制度等方面統籌規劃,運營管理更規範,服務領域更寬廣,品牌效應更明顯,商業化運作水平更高,將有效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在同業競爭中贏得制勝先機,更能有力地策應地方經濟發展戰略目標。

農商行合併近年來並不少見。如今江蘇常州最大的農村商業銀行——江南農村商業銀行就是2009年由常州市五家農村金融機構武進農村商業銀行、溧陽農村合作銀行、常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常州市新北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合併而來的。

8月8日,由佛山農商銀行、高明農商銀行、三水農信聯社合併組建的佛山市市級農商銀行正式宣告成立,資產總額達到1403.4億元。

內控不嚴、腐敗、不良率高企……三家農商行問題頻發

無論是想要“抱團取暖”還是其他原因,事實上,三家農商行的合併與其近幾年令人擔憂的經營狀況有關。

澎湃新聞記者並未在官方渠道找到2018年三家農商行的經營數據。

根據2018年三家農商行同業存單發行計劃,截至2017年9月末,銅山農商行資產總額337.21億元,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季度,營收分別為15.92億元、13.87億元、10.42億元,淨利潤分別為2.05億元、1.97億元、1.71億元。截至2017年9月末,該行不良貸款率3.14%,撥備覆蓋率159.24%。

截至2017年9月末,彭城農商行資產總額112.97億元,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季度,營收分別為4.47億元、4.78億元、3.69億元,淨利潤分別為0.38億元、0.32億元、0.39億元。截至2017年9月末,該行不良貸款率4.93%,撥備覆蓋率156.22%。

截至2017年9月末,淮海農商行資產總額242.99億元,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季度,營收分別為11.09億元、10.73億元、8.12億元,淨利潤分別為0.9億元、1億元、0.28億元。截至2017年9月末,該行撥備覆蓋率123.41%,未公佈不良貸款率。

就在前幾天,12月11日,揚州市紀委監委網站發佈通告稱,徐州淮海農村商業銀行原行長陳尊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而更早一些的6月4日,江蘇省紀委監委通報5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案例。通報中稱,徐州市銅山農村商業銀行(以下簡稱“銅山農商行”)原副行長王如席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案件被查。通報指出,王如席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涉黑組織所送財物,幫助涉黑組織辦理銀行貸款,為涉黑組織違法犯罪活動提供資金便利。

銅山農商行的前身為銅山農信社,2016年才改制完成,是江蘇省最後一家改制的農信社,也是江蘇省第62家農商銀行。

淮海農商行由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改制而來,於2012年1月6日在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

2018年7月17日,徐州市委、市政府召開市區農商行不良貸款清收工作會議。會議通報了市區農商行不良貸款清收壓降方案、任務分解和工作措施;淮海、銅山、彭城3家農商行和相關區政府、部門負責同志作表態發言。這也是少見的由市委、市政府一級專門召開的針對銀行不良貸款清收的會議。

當時,徐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莊兆林在講話中指出,徐州市不良貸款主要集中在農商行,要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將農商行不良貸款壓降作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重要內容,全力以赴抓好落實。

莊兆林指出,要落實責任,多措並舉抓好不良貸款清收壓降工作。全市要用半年的時間,集中力量對不良貸款分類處置,對有資產資金、具備還款能力的企業(個人)所欠貸款儘快清收到位,同時通過司法處置變現、追繳追討等方式清收處置一批不良貸款;對確實無可執行資產、無償還能力的,由農商行負責核銷,確保年底前完成省政府確定的高風險化解任務。各相關農商行要壓實主體責任,成立不良貸款清收工作組,嚴肅工作紀律,加大內部問責和處罰力度,逐筆細化和落實清收壓降任務。市各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落實部門責任,加大司法清收力度,嚴厲打擊逃廢債、騙貸行為,集中開展農商行勝訴案件執行,做好公職人員和企業改制、行業整合等領域的不良貸款清收工作。各相關區政府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成立清收專門機構,抽調精幹力量,會同農商行逐筆清收盤活,積極主動完成壓降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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