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河南出臺輔警撫卹優待辦法:提高撫卹待遇、繳納“五險一金”

12月12日,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近日,省公安廳聯合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出臺《河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撫卹優待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健全完善了輔警職業保障制度。


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緊密結合河南實際和輔警隊伍實際,按照“體例科學規範、政策系統集成、規定有理有據”的原則,旨在建立一套既遵循現行法律政策,又符合輔警隊伍實際的撫卹優待機制。

河南出臺輔警撫卹優待辦法:提高撫卹待遇、繳納“五險一金”

警務輔助人員

《辦法》所稱警務輔助人員,是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發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作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統稱“輔警”,包括文職輔警和勤務輔警。

河南出臺輔警撫卹優待辦法:提高撫卹待遇、繳納“五險一金”

《辦法》指出,警務輔助人員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評定為烈士:在協助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和處置突發事件中犧牲的;搶險救災或者其他為了搶救、保護國家財產、集體財產、公民生命財產犧牲的;其他犧牲情節特別突出,堪為楷模的。警務輔助人員在處置突發事件或者搶險救災任務中失蹤,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擬評定為烈士的,按照《烈士褒揚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分別依據各自職責,負責因工(公)死亡警務輔助人員遺屬的撫卹工作。對因工(公)死亡後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依法評定為烈士,其遺屬享受《烈士褒揚條例》規定的待遇。

河南出臺輔警撫卹優待辦法:提高撫卹待遇、繳納“五險一金”

《辦法》除明確規定烈士、因公傷亡輔警按《烈士褒揚條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撫卹待遇外,還對病故和非因公死亡的情形也予以明確。提高因公(工)死亡輔警撫卹待遇,除規定其遺屬按工傷保險享受相關撫卹優待外,還增加了根據因公(工)死亡的具體情節,發放一次性撫卹金的規定。強化職業保障,明確規定為輔警繳納“五險一金”和為一線或高危險崗位輔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拓寬保障主體,明確將輔警撫卹優待納入省市公安英烈基金會(協會)救助範圍。(河南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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