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10時25分許,在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方某駕駛寧A牌照的小型汽車沿清和街東側非機動車道行駛至與新華街交叉路口時,被正在此處路檢路查的銀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興慶區一大隊民警攔截。
在交流的過程中民警聞到方某身上有一股強烈的“酒氣”,經現場對其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數值為33mg/100ml,已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
據方某交代,前一天晚上確實和朋友聚餐飲酒至凌晨,回去睡了一覺起來準備開車去上班,卻沒想到體內的酒精還沒消化。目前,方某因實施駕駛機動車不在機動車內行駛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被交警部門處以駕駛證暫扣6個月、一次性記12分並處罰款2050元的處罰。
宿醉後駕車是否屬於酒後駕駛?其實重點不在於前一晚喝了多少酒或者休息了多長時間,而是以體內血液中酒精濃度的測試結果為標準,只要體內酒精含量超標(大於等於20mg/100ml),不論距飲酒的時間間隔多久都仍屬於酒駕範疇。
交警提醒:
銀川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不同體質的人分解酒精的速度略有不同,在“宿醉”後,如果不確定體內的酒精是否完全消解,第二天早晨最好不要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銀川市新聞傳媒集團全媒體記者 王汀 王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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