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江西将迎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江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毛伟明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王亚联 省政府副秘书长
万庆胜 省统计局局长
郭新宇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万 凯 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祥云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李道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朱烈滨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
吴永明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森昆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何 晞 省委台办副主任
王江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欧阳海泉 省民政厅副厅长
邓奕强 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
张耀霞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吴福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万国根 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黄加文 省外办副主任
沈庆中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白文松 省广电局副局长
王希贤 省民宗局副局长
喻 滨 省统计局副局长
吴国平 省医保局副局长
彭 峰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黄才兰 省管局副局长
陈 辉 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副主任
马海燕 省军区保障局副局长
赵升高 武警江西省总队政治工作部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喻滨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1、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 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的普查资料。
- 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 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2、经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各地要将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3、招聘、借调普查人员
对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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