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 砥礪前行,激發員額制改革內生動力

2011年入職,2016年成為一名員額檢察官,在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檢察院,32歲的第一檢察部員額檢察官於汝鑫被同事們稱為“最年輕的員額檢察官”。

  “入額三年來,我最大的感受是員額檢察官在辦案中的主體地位和責任感都在不斷加強,更加註重在辦案中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於汝鑫告訴記者。

  記者採訪獲悉,山東省檢察機關從2016年正式開展員額制改革,先期選擇淄博、聊城兩地4個檢察院開展試點。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山東省檢察機關首次遴選出員額檢察官5369名。2018年,組織開展第二批遴選,遴選出員額檢察官282人。2019年第三次開展常態化公開遴選,遴選出員額檢察官66人,目前已經公示完畢。

  一線辦案力量精英化

  作為山東省首批改革試點基層檢察院之一,淄川區檢察院2019年以來入額院領導共辦理案件164件,其中大要案75件。

  “實行員額制的核心,就是走精英化道路,從現有檢察隊伍中遴選出法學理論功底深厚、辦案經驗豐富的優秀檢察官進入一線辦案,做到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從根本上促進辦案質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淄川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喬秀峰表示,改革後,普通刑事案件批捕權等職權直接授予員額檢察官行使,沿用多年的“三級審批制”檢察權運行模式被徹底改變。

  記者瞭解到,淄川區檢察院辦理的肖某等人票據詐騙一案中,涉案人員多,涉案金額700餘萬元,涉嫌貸款詐騙、偽造、變造金融票據、騙取貸款等罪名,辦理此類重大複雜案件,在司法責任制改革之前,需要履行三級審批,並向上級院層層彙報請示,預計歷時6個月左右。員額制改革後,檢察官獨立辦理,而且捕訴一體,減少了不必要的審批流程,兩個半月就起訴至法院。

  在員額制改革之前,淄川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白亮多數時間都用於本部門檢察官提交案件的審查、審批工作。改革後,他得以從繁瑣的案件審批事項中“減負”。“改革後,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改審批案件為辦理案件,入額院領導全部編入相關辦案組,實行‘隨機+指定’分案模式,自主閱卷,獨立辦案,主動作為。”白亮說。

  “員額制的實行,能夠讓優秀的檢察官在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下,可以專注於辦案,通過提升業務能力和水平,繼而提升檢察官級別,實現職業目標的提升,不必為了提升行政級別而必須轉到其他崗位去豐富履歷。”喬秀峰告訴記者,改革後,淄川區檢察院一線辦案力量增加了21%,使得辦案檢察官可以將主要精力更多地放在案件證據審查、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上,以更嫻熟的業務能力,準確辦理各類案件,更好地實現司法公正。

  最大限度提升辦案質效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凡是進入法官、檢察官員額的,要在司法一線辦案,對案件質量終身負責。”

  入額領導幹部帶頭在一線辦案,是檢察機關落實司法責任制要求的重要舉措之一,也成為員額制改革以來檢察機關提升辦案質效出現的積極變化之一。

  淄川區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許明2019年共辦理案件51件,比上年同期增加60.1%,包括一批疑難複雜案件。

  在由濟南市槐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學文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中,犯罪事實涉及16名犯罪嫌疑人,100多位被害人、證人。該院檢察長郭一星作為組長帶頭成立了辦案組,審閱卷宗、核實證據、引導偵查,形成了200多頁10萬多字的審結報告,歷時一個多月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

  積極探索建立專業化的檢察官辦案組織,針對該地區同一類型的高發犯罪案件交由特定的檢察官辦案組織予以辦理,是最大限度提升辦案質效的方式之一。

  在全面分析案件類型、受案數量的基礎上,淄川區檢察院組建了涉黑涉惡犯罪、食藥環犯罪、輕微刑事案件辦理等7個專業化辦案團隊,特定案件在專業化辦案團隊內隨機分案。

  在淄川區檢察院採訪時,記者看到數份《特殊案件監督管理登記表》《變更承辦人審批表》《辦案事項需提請檢察長審核表》。“這些法律文書對於不捕不訴、羈押必要性審查建議變更強制措施等重點案件,在縱向上充分發揮檢察長、副檢察長、部門負責人監督制約,橫向上充分發揮案管部門、督察部門、紀檢部門的監督制約具有重要意義。

  據統計,2019年,淄川區檢察院在辦案數量較2018年增長20%的情況下,一次退查、二次退查同比下降47%,“案件比”由員額制實施前的1?1.5降至1?1.3;立案監督、抗訴數據較上年同期分別提高100%、20%,9起案件被評為全國及山東省檢察機關優秀案件。

  全面激發制度內生動力

  實行檢察官員額制,是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職業特點的檢察官管理制度的核心內容。在山東誠信德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鄧永東看來,這是檢察官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變革,對於推進檢察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提高檢察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司法辦案水平,具有深遠意義。

  “我們從一起破壞耕地案件中,敏銳地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實現了穿透式監督,並通過調查核實、訴前程序,最終層報山東省檢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推動70餘畝被破壞的耕地得以復墾。”作為一名員額檢察官,槐蔭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孟一姝在接受採訪時表示。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員額制改革後,檢察官在案件辦理中不斷充分調動主觀能動性的同時,感受較深的一點就是彰顯司法溫度的責任意識不斷增強。

  “辦理案件之餘,我會不斷思考如何做好刑事執行檢察方面的工作。比如,從社區矯正檢察監督的角度考慮如何避免社區矯正監管的漏洞,如何將辦案與服務民生、服務社會經濟發展大局相結合。”槐蔭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主任、員額檢察官高傑說。

  對於槐蔭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員額檢察官秦珊珊而言,員額制改革後最大感受是,在每週定期召開的檢察官聯席會議上,由以往個案討論逐漸向類案的專題研討、培訓轉變,不僅專案專辦,而且術業專攻。

  記者瞭解到,槐蔭區檢察院還制定實施了《員額檢察官業務考評辦法(試行)》,對每名員額檢察官的辦案、監督數量、質量、效果、效率、規範化進行全面考評。對監督辦案實行正向激勵,不設基礎分,對於不同監督類別賦予相應分值,在監督質效和規範化的扣分方式上,按照監督得分的一定比例進行扣分的方式,確保監督案件的質量和效果。

  淄川區檢察院制定了“紅黃藍”三色預警機制,根據瑕疵案件、錯誤案件不同程度和情形,實行“紅牌退出、黃牌警告、藍牌提示”制度,倒逼檢察官審慎履職。

  “員額檢察官的績效考評,既不能唯辦案數量,也不能不顧崗位職責的差異對考核標準‘一刀切’。與此同時,員額檢察官的退出機制應遵循程序法定原則,並同時啟動員額檢察官的選任程序,使員額檢察官的數量維持一種動態平衡。”喬秀峰表示,在實踐中,要針對司法責任制改革中出現的問題,進一步完善政策,最大限度激發全面推開司法責任制改革的內生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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