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由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徐某某走私普通貨物一案,通過遠程視頻庭審系統完成開庭審理。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為減少因辦案導致的人員聚集、交叉感染,丹東市人民檢察院依託法院遠程庭審系統“出庭”支持公訴,實現了公訴人指控、法官審理、被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在家受審的多方異地實時高清音視頻連接。
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的基礎上,整個庭審過程順利開展。公訴人在本單位的電視電話會議室參與庭審,就案件事實、定性及量刑發表意見,被告人表示認罪認罰,各個環節銜接緊湊,沒有受到空間距離和疫情防控的影響,既保證了疫情防控期間各方的人身安全,又提高了檢察辦案的實效性,實現了疫情防控與執法辦案兩不誤,讓正義既不缺席也不遲到。
供稿:第二檢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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