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廊坊中院3月5日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工作


廊坊中院3月5日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工作


廊坊中院3月5日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工作


廊坊中院3月5日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工作


廊坊中院3月5日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工作


廊坊中院3月5日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工作

當前,各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勢逐漸好轉,結合廊坊市城區屬於疫情低危風險區域的實際情況,為進一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又保障涉訴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廊坊中院決定於3月5日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工作。

廊坊中院在發佈恢復開放的同時,提示對非必須現場辦理的事項,繼續倡導“不見面、無接觸”的業務辦理模式,優先通過網上、線上訴訟服務辦理;對必須現場辦理的事項,可提前電話預約(預約電話0316-2609132,2609131),在工作人員的安排下現場辦理;到現場辦理事宜的當事人,應當做好個人防護,配合安保人員進行登記和體溫檢測等工作,儘可能減少現場辦理的人數,原則上“一事一人”現場辦理。

據瞭解,1月31日,廊坊中院曾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勢,為控制疫情的擴散和蔓延,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聚集,嚴格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委、上級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暫時關閉訴訟服務中心、停止接待群眾來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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