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疫情開不了學,浙江大學收了大二學生網絡費1400元,正常嗎?

隨風123956211


不能強制收費!

信息名稱: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高校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信息索引:360A05-11-2006-0203-1生成日期:2006-05-12發文機構: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發文字號:教財〔2006〕2號信息類別:財務與審計

內容概述:學校收費項目、標準、收費資金管理、收費公示制度、監督檢查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高校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教財〔2006〕2號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經有關方面共同努力,高校收費管理工作不斷加強,收費行為日趨規範,亂收費勢頭得到一定遏制。但是,高校收費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隨著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不斷深化,一些新的教育、教學形式的收費政策尚不明確;高校為學生提供服務的收費和代收費等收費行為缺乏必要的規範;部分地方和高校仍存在擅立收費項目和提高標準等違規收費行為。為進一步加強公辦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收費管理,規範高校收費行為,堅決治理亂收費,維護高校和學生的正當權益,保障學校、學生正常的教學及學習生活,促進高等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強對高校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

  高校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學費、住宿費和考試費三類。

  (一)學費 高校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向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招收的各類普通、成人和高等函授教育本專科(高職)生,預科生,專升本學生;第二學位、雙專業、雙學位、輔修專業學位學生;各類國家沒有安排財政撥款的研究生(包括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職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碩士、博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示範性軟件學院工程碩士研究生,委託培養、自籌經費碩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生等);以本碩連讀、本碩博連讀形式學習的本科階段的學生;自費來華留學生;參加高等學歷教育文憑考試、自考助學班、應用型自考大專班學習的學生等收取學費。

  學費應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學生繳納學費後,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高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

  高校學費標準按屬地化原則管理。國家現行高校收費政策有規定的,執行現行規定;沒有規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綜合考慮實際成本、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財政部門審核,並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二)住宿費 高校為在本校接受各類教育的學生提供住宿的,向學生收取住宿費。住宿費應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如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高校應根據其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住宿費。

  住宿費標準按屬地化原則管理。國家有現行規定的,執行現行規定;沒有規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綜合考慮實際成本、住宿條件和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財政部門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進行審核,並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三)考試費 高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代教育行政部門或自行組織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入學考試,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博士學位水平考試,網絡教育學生入學考試,專升本考試,保送生測試,藝術類、體育類學生入學專業測試,高水平運動員以及其他特殊類型學生入學測試,來華留學生申請、註冊和考試等招生入學報名考試(含筆試、複試或面試),向參加考試的考生收取考試費。高校其他教育考試收費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高校考試費收費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現行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批。

  高校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管理,應按現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有關制度規定,抓好落實工作。

  二、規範高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

  (一)服務性收費 高校為在校學生提供由學生自願選擇的服務並收取相應的服務性收費。服務性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即時發生即時收取,不得與學費合併統一收取,嚴禁高校強制服務,或只收費不服務。高校向校外人員和單位提供服務的,也可收取相應的服務性費用。各地規範高校服務性收費管理的具體意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報同級價格、財政部門審核,並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高校以學校或院(系、所、中心等)名義,按照自願原則面向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提供各類培訓服務,向其收取培訓費。培訓費具體標準由高校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的原則制定,報所在地省級教育、價格、財政部門備案後執行。高校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或接受委託承辦的培訓班,向接受培訓的人員收取的培訓費,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二)代收費 為方便學生學習和生活,在自願前提下,高校可以替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相關費用。高校不得強行統一收取代收費,也不得在學生繳納學費時合併收取,並應及時據實結算、多退少補,不得在代辦收費中加收任何費用。高校學生公寓內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學生自主採購,不得強行統一配備。

  各地規範高校代收費管理的具體意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報同級價格、財政部門審核,並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三、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

  各地教育、價格、財政部門和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和《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2006年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監〔2006〕6號)的有關規定,對高校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並嚴格按照原國家計委、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計價格〔2002〕792號)的有關規定,將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向學生和社會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未經公示,不得收費。高校在招生簡章中必須註明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

  四、加強許可證、收費票據和資金的管理

  高校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必須到指定的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高校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時要按照財務隸屬關係使用財政部門印(監)制的財政票據,在收取服務性收費時應使用相應的稅務發票。

  高校行政事業性收費應當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管理和核算,並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財務隸屬關係及時全額上繳財政專戶或國庫,支出由財政部門按預算核撥。服務性收費原則上也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不具備條件的,可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收取,但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進行管理和核算,嚴禁由高校財務部門之外的其他部門自立賬戶進行管理和核算。

  高校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收入應全部用於學校的辦學支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得將學校的收費收入用於平衡預算,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擠佔、截留、挪用學校收費資金。學校要嚴格按照批准的預算,使用收費資金,不得隨意亂髮錢物。

  五、加強監督檢查,堅決治理高校亂收費

  高校要切實落實收費管理“一把手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自覺規範收費行為。各地教育、價格、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學校收費的監督,對高校不按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或違反規定巧立名目亂收費的,要按各自的職責依法進行嚴肅查處,並依照相關法規的規定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學生來內地(祖國大陸)高校接受學歷與非學歷教育的,與大陸學生執行相同的收費政策。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社會生活觀察實錄


浙大本科生在讀,不要亂黑我們學校好麼。我們學校網絡的確分三檔,10元,30元,50元。

第一,從來沒有一次性交的都是每個月扣一次當月的,1400怕是你自己一次往賬戶裡充了這麼多。

第二,大一過來辦手機號的時候會給提速的,10元的套餐就有50元的網速,你告訴我每個月十元貴麼!

第三,疫情一開始學校就啟動了補助計劃,對疫情造成的家庭困難的提供補助,所有人只要疫情導致困難的都能申請。

哦,對再補充一下,杭州移動,電信疫情期間都提供大量的免費流量,還有寬帶升級。

疫情期間學校做的很好了。


凱梓丨


疫情期間開不了學,浙江大學收取網絡費用,這個事,如果不知道內部原因以為這些錢是浙江大學收的,其實這個收費和浙江大學沒有太大關係。

在高校,校園網一般都是教育網絡,和普通網絡是不一樣的,而一般宿舍的網絡就是社會的網絡,主要有三種:移動、電信、聯通,個別可能還有鐵通,三大運營商作為企業,收網絡費用無可厚非,但是你說在疫情期間,這個收費合不合理,我感覺有點欠合理性,不能說不收,而是可以少收1-2個月的網絡費用,畢竟這1-2個月學生基本不在學校,佔用不了網絡流量,而且這個收費不便宜,對於學生來說又是一筆比較大的開支,而網絡費用的收取是一種商業行為,我們一般安裝網絡都是按年收費,有些時候也是每月繳納費用,所以說這個收費完全是一種商業行為,只不過對於學生來說有些不公平。

如果感覺不公平,可以集中同學,向學校反應,讓學校和網絡公司交涉,看能否減免一部分網絡費用,畢竟學生也沒多少錢,能省一點,是一點。





高校老師談教育


疫情未除,大學開不了學,必然會安排網絡學習,自然需要產生網費,這網費誰來掏呢?有一句話叫:羊毛出在羊身上——自然是學生自己掏錢嘍。

不瞭解就裡的網友可能會認為浙大一次收學生網費1400元,實在有點過份了,咱且不說到底收沒收?因為我們看不到題主提供的證據,但是需要讓大家知道的是,這錢並不是浙大收的,而是學生向浙大校園網供應商交網絡使用費。

在平常百姓家用寬帶,包年費用,會因省份不同,具體城市不同而價格有所不同,如現在電信寬帶100M包年大概在1200元左右,如果遇有優惠活動可能包年還不到1000元。那麼浙大校園網的費用是多少呢?請看下圖:

看到上面這張收費截圖後,你是不是感覺校園網的費用比家裡網費要貴不少啊?確實是貴,看來這網絡供應商也真夠狠的,如此收費,浙大學生任何反應呢?下面我們再截圖看看。

浙大同學可能感覺自己學校校園網收費貴,看看上圖和下圖裡,其他大學同學的感慨吧。

通過上面的分析來看,浙大大二學生說要交1400元網費,如果是包年費用,但不知帶寬是多少。建議題主向學校老師瞭解一下,或者你也可以向校園網供應商客服諮詢一下。但不管怎麼說,為了學習這錢肯定得花,尤其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情況下更沒得商量。


寒石冷月


疫情期間,浙江大學收取學生網費1400元,你相信嗎?反正我不相信:因為這根本都不可能!


首先,我在網上查詢了一下相關資料,沒有任何消息證明了在疫情期間,浙江大學收取了大二學生網絡費1400元。這也就是說,消息來源根本就不可靠,或者說“是個假消息”。

浙江大學大部分學生使用的是電信寬帶業務,浙江電信寬帶業務的收費標準是多少呢?大概是50M,一年800元的樣子。這是一年,算下來每個月也就66元左右。

但是,作為浙江大學,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寬帶網絡中收費上應該要優惠一些,當然,它的網速肯定也會差一些:

  • 10元/月,6M,網速大概200kb/s

  • 30元/月,12M,網速大概500kb

  • 50元/月,20M,網速大概1m/s

這當然不是準確數據,實際網速可能還要差一點,這個大家都懂。

不過,有2點是可以確定的,那就是:

1.學生個月使用的網費不過幾十塊錢,再怎麼用也不會用到1400元;

2.學生每個月的網絡費用都是由學生自己上交,不是由學校統一收取。

結束語:

疫情期間,可能學生的網絡費用、流量費用會相應地增加,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浙江大學絕不會在這個時候收取所謂的網絡費,而且還高達1400元之多,由以上分析,我們基本上可以判定:要麼這個消息是假消息,要麼這1400元不是網費,而是其他費用。

【圖片來自於網絡,侵刪】


飛魚勸學


浙江大學這種行為是典型的巧立名目亂收費,並且有發國難財之嫌,應當堅決抵制。

常言說,疫情見真情,也見情懷,比如南開大學疫情期間為學生髮放網絡“流量包”:

向全校29819名學生(其中本科生16152人,碩士、博士研究生13667人)發放每人100元的專項補助,用於補貼疫情防控期間網絡流量,專項補助資金總計近300萬元。

錢雖然不多,但是能夠明顯讓人感覺到南開大學的襟懷和情懷。

浙江大學真是大手筆,出手就是1400元網絡費,我家包年,一年網絡費用也就是600元錢!浙江大學這種行為真是坐地起價,漫天要價,可惜學生還不能討價還價,只有伸頭挨宰的份兒。

清華大學原校長梅貽琦曾有一句名言:所謂大學者,非謂有大樓之謂也,有大師之謂也。

只有有情懷的大師才能建設一流的大學,造就一流的學生,如果一所大學只會在金錢上挖空心思,錙銖必較,多收費,亂收費,鑽進錢眼裡,是很難躋身一流大學之中的。


青衫李探花


最近,關於大學的故事,聽到很多特別暖心的,偷偷給學生打錢,偷偷給學生送流量,助力停課不停學。

中國石油大學送流量了,西安交大送流量了,華南理工大學送流量了,浙江也有,寧波財經學院也送了流量包,很多大學在行動……

除了送流量,還送口罩,反正都挺感人的,每天刷屏,都被感動著。

而今天,冷不丁就看到了這則消息,浙江大學收網絡費了,1400元!不能不感嘆:名校就是不一樣,生財有道!

也許有人說,這錢又不是浙大的,被供應商收去了,幹浙大何事?確實,這錢不是浙大收去的,但是,浙大能為學生做點事,不是嗎?

比如,網絡費必須收的話,能否等疫情過去了,學生開學了,春暖花開了,大家心情都好起來了。這個時候再收,可否?

再比如,那麼多的學生,每人1400元的網絡費,是不是多了點?去菜場買菜,買的多,還批發價呢,浙江大學那麼多學生,運營商會不讓利,弄得這麼貴?這裡面顯然是有人利用有些的不作為來宰學生,而應該為學生據理力爭的人,選擇了沉默或者縱容!

如此而已!


當代師說


疫情期間開不了學,憑什麼向學生收網絡費1400元啊?首先第一個我看到這個消息,覺得就是假的,有沒有浙大的同學來考證一下?

我對這個消息真實性持99%的懷疑!

正是因為疫情導致學生上不了學,學校才開展網絡教學工作。學生使用的寬帶都是自己的,根本沒有佔用學校的網絡資源。

無可厚非,就是平臺的使用費用。但是短時間內平臺使用費用怎麼可能會這麼高呢?

浙江大學作為985、21一雙一流學校,不可能會採取這樣極其不合理的收費,來迫使學生網上學習。


學生們哪來的這麼多錢,況且疫情下各個家庭都面臨著非常大的經濟壓力。浙江大學作為高等學府,首先得積極響應國家的號召,疫情期間為各行各業各種減免政策,減輕了不少從業人員的經濟負擔。

我們再來看三大運營商網絡收費標準



根據圖上可以看到,1400元相當於三大運營商網絡的總和,所以總的來講,這個收費過於昂貴,幾乎是不可能的。

那麼有可能1400元是平臺的使用費用,如果對收費標準不滿意,你要及時的向學校說明情況,同樣學校也需要公佈費用,具體使用情況,做到透明,而不是強制要求學生繳納費用。

從目前網絡授課教育方式來看,幾乎大部分的教學平臺都是零費用

教師的工資是由國家發放,不存在說學生在運行期間上課的費用,需要給老師發工資。

各公辦中小學網絡授課平臺都是零費用,有很多的企業也充分體現了人文關懷,對於學校教學教育工作,充分支持,無償供學校使用教學系統。

所以縱觀以上的分析,浙江大學向大學生收取1400元的網絡學習費用,這個消息99%都是不可能的。

也希望有浙大的同學能夠給我們一個考證。

【結束語】:我是二中數學大川老師,專注教育解讀、數據分析、志願填報

關注我,和我一起解讀教育,剖析更多經典教育案例


二中數學大川


純屬扯淡,你可以問問學校,這1400元是怎麼產生的,具體帶寬費,平臺使用費,還是網絡授課的勞務費。

如果是帶寬費,那麼教師授課使用的是學校提供的專用寬帶,還是自己的家庭寬帶?專用寬帶的話,那麼這部分費用是否在學費和教育財政撥款後包含。

如果是平臺使用費,那麼這麼多免費的直播平臺不用,為什麼使用收費的平臺?這裡面有沒有貪腐問題?

如果是勞務費,那就扯淡了,因為你的學費和國家專項的財政撥款已覆蓋了這部分費用。

總之,一句話,教育行業,特別是公辦院校本身就不是盈利性組織,這也就是為什麼國家要給教師事業單位編制的本質原因。教育是全民族為未來的投資,如果一個人只是想賺錢,那麼不適合搞教育,還有很多行業可以去做。(當然這並不意味這給教師低的待遇,國家財政要加大教育投資,讓更多當教師的人有合適的較高待遇)

最後,如果交錢了,就別忘了開發票。看看是學校的發票,還是某民營公司的發票,如果是某民營公司的發票,建議舉報,這等風氣不可蔓延。


隨便試試看行不行


疫情開不了學,浙江大學收了大二學生網絡費1400元,正常嗎?

這種事情肯定不正常,希望家長在真正搞清楚情況之後,收集好相關證據後,再決定採取正確的處理方式,而不是不明就裡地在網上亂散佈消息,如果不屬實,小心浙江大學可是會告你侵權的哦!筆者覺得,這種事情存在三種可能,請家長務必謹慎從事:


其一、經過調查取證,確定就是浙江大學收取的網絡費1400元,這顯然是違規違紀行為。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教育部門為服務保障防控疫情期間中小學校 “停課不停教、不停學”做了大量工作;教育部也將會以“一師一優課、一課一名師”項目獲得部級獎的課程資源為基礎,吸收其他優質網絡課程教學資源,供各地學校組織學生開展網上學習。同時明確,為豐富網上優質學習資源,教育部還協調北京、上海、四川、浙江等地教育部門和清華大學附屬小學、中國人民大學附屬中學等中小學將本地本校網絡學習資源在延期開學期間免費向社會開放,供廣大中小學生自主選擇使用學習;同時,人民教育出版社也將“人教點讀”數字教學資源庫免費向社會開放。


其二、經調查發現,並不是浙江大學自己的收費行為,僅僅是網絡提供商以浙大的名義收取的網絡使用費,同樣屬於亂收費行為,家長一樣可以收集證據,加以舉報。確實有些不法網絡提供商不顧國家疫情期間的實際,趁著學校要求師生開設網課期間,擅自提價、強取豪奪收取高額的網絡使用費;這實際上已經涉及擾亂物價和社會治安的違法違規行為,家長們可以聯合起來予以堅決抵制,並拿起法律武器進行正當維權!不過,家長接到的是浙大的收費通知書,只要是以浙大的名義,並蓋有浙大的公章,那麼浙大也脫不了干係,當然可以直接向浙大問責!


其三、這個收費通知本身就是欺詐行為,差不多有兩種情況:第一學生及家長諮詢學校有關部門後,發現壓根就不存在這回事,那麼就是有人打著浙大旗號,藉著上網課的名義,進行詐騙錢財,這屬於違法犯罪了,可以直接撥打110報案了;第二孩子自己為了想要錢,藉著上網課的名義,個人私自杜撰出來的這個網絡費1400元,那就是家庭教育問題了,需要對孩子進行正確引到,加強教育。以上兩種情況都和浙大沒有半毛錢關係,就不可以隨意散佈浙大收取網絡使用費的言論了;否則,浙大認真追究起來,這可是嚴重侵犯名譽權的問題,希望各位家長慎言慎行!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家長應該首先把事情搞個清楚明白之後,再決定如何處置,而不是不負責任的在網上亂說;如果卻系浙大所為還有情可原,如果浙大被冤枉了,那也認真追究起來,家長就是散佈謠言,侵犯了浙大的名譽權了,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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