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5 李烈:與羅大佑離婚後,我開始了成就自己的事業

李烈流傳於網上的照片不多,最好看的就是這一張了,秀美、稚氣,似一株嬌嫩的含羞草,善良、堅韌,完全聯繫不到她的名字,她的性格,以及她後來的樣子。

李烈:與羅大佑離婚後,我開始了成就自己的事業

“李烈”這個硬邦邦的名字,是她父親取的。

她後來說,自己的性格多少有名字暗示在,永遠學不會溫婉低迴,而且還急躁、有暴脾氣。

雖說她年輕時候的照片一直都是這麼溫順賢惠的樣子,還在瓊瑤劇《一剪梅》裡演了溫順賢惠的萬秋玲。

李烈:與羅大佑離婚後,我開始了成就自己的事業

生於1958年,生的清秀乖順,李烈性格卻一點都不傳統。

大概是因為從小被家庭保護得好,父母又都不嚴厲,所以她的任性很早開始萌發。

中學以後,她就只讀喜歡的科目,比如國文,並且念得很好,不喜歡數學,就碰都不碰。

後來考入世新大學(黃執中那個學校),唸的是國際新聞編輯採訪專業,一直夢想能當個傑出的記者,卻因偶然在電影《小城故事》裡演了一個角色,很快就以玉女之姿踏進電視圈,《大俠沈勝衣》、《楚留香與胡鐵花》、《含羞草》、《一剪梅》等當時的熱播劇裡都有她的身影。

李烈:與羅大佑離婚後,我開始了成就自己的事業

比較接近她本人性格的角色,我感覺是《她是我媽媽》裡的黎佩華。

黎佩華有一句經典臺詞:“我可以忍受失掉愛情,但不能忍受存在的愛情裡面,含有抱怨跟勉強。

這句話幾乎可以看作是李烈對婚姻態度的自白。

縱然世俗人眼中,對愛情太糊塗或者看的太清楚都不是好事,她也一直是這樣的態度。

她一向大膽敢言,曾經這樣形容過往兩段婚姻:

第一段是“兒戲”,第二段則是一出“荒謬劇”。

李烈:與羅大佑離婚後,我開始了成就自己的事業

她最初擇偶的標準類似嶽靈珊。

二十三歲拍電影《海灘的一天》時,碰到了一個性格跟她父親很像的男人——毛學維,很快兩人墜入愛河。

並不顧母親反對,舍下“玉女”頭銜嫁了。

當時男方剛從外地返臺,沒有穩定收入,靠著李烈的積蓄租房、家用。

其實結婚前一天她已後悔,發現自己根本不愛毛學維這個人,可那時候已經不能不結了。

就這樣一場“兒戲”婚姻,兩年後宣告結束。

李烈:與羅大佑離婚後,我開始了成就自己的事業

此後,李烈復出拍戲,鮮少再談這段婚姻。

拍戲、拍廣告賺了錢,大半給了母親投資房地產,“31歲那年,我做了一個不智的決定,跟朋友投資1000多萬在大連開了家成衣工廠,還在北京、上海、南京、瀋陽設店。”

有六年之久,她經常坐飛機到處跑,下榻不同城市的旅館、飯店,過著“一口皮箱、一個家”的漂泊生活。

努力了好幾年,生意還是垮了,“回臺北那天,我兩手空空、存款簿沒有半毛錢,整個人精力都掏空了,沮喪到了極點。”

於是,她投奔了久違的戀人羅大佑。

李烈:與羅大佑離婚後,我開始了成就自己的事業

認識羅大佑的時候,李烈剛剛二十歲,當時羅大佑還在和張艾嘉談另一場著名的戀愛。

李烈也有心上人,所以兩人當時並沒有來電。

當羅大佑簽約滾石,發行第一張專輯,好評如潮的時候,李烈正在第一次婚姻的失敗中掙扎。

1985年羅大佑去紐約,再回來,約李烈敘舊,兩人漸漸從朋友敘成了其他。

就這樣,她投奔了羅大佑,一個20多歲就認識,30歲在香港重逢、相戀的情人。

搬進他的花園洋房後,李烈開始過著兩個人的生活。

隨著羅大佑往來美國、香港,進錄音室灌唱片、出專輯,不但扮演羅大佑的同居女友,更成為他的特別助理,照顧著他的衣食起居。

李烈:與羅大佑離婚後,我開始了成就自己的事業

羅大佑一度曾非常迷水族,當時兩人住在香港,香港有一條街全是水族館,羅大佑每天泡在那裡。

他倆的家裡,最高紀錄有九個水族箱,有的養魚,有的養水草,而且還有兩個超大型的。

不過羅大佑的狂熱來得快,去得也快,當他研究透徹之後,就沒了興趣,這些魚和水草,就丟給李烈來善後。

而且,羅大佑是個原則很多的人。

他會把這些原則明明白白地告訴身邊人,如果你明知,還觸犯到了他的原則,就是不可饒恕的“罪行”。

他有聽音樂才能入睡的習慣,所以,他總是把《歌劇魅影》開到最大聲。

作為他的情人,李烈不敢說他,因為他會生氣地回說:“如果我一個人的話,就沒人管我了。

後來,李烈被訓練到音樂再大聲都可以入睡。

李烈:與羅大佑離婚後,我開始了成就自己的事業

跟羅大佑共同生活,李烈一直在壓抑自己的“本性”。

兩人總是吵架,退讓的總是李烈,一退再退之下,李烈的委屈漸深,心想:既然是如此親近的人,怎麼可以這樣對我?

想當初,李烈多麼不屑自己在《一剪梅》中扮演的萬家小姐萬秋玲,她怎麼也沒想到,自己也會有那麼一天,無怨無悔地為一個男人付出。

基本上,兩個人就是“相愛容易相處難”。

剛在一起時聚少離多,格外珍惜相處的時光,也曾經同甘苦、共患難。

李烈在東北的服裝業投資破產,羅大佑眉頭都不皺一下,為她付清全部的債務。

羅大佑父親生病的那幾年,李烈當時陪在他身旁鼓勵他、陪同他一起度日,完全分擔了羅孝順父親的看護工作,陪著他走完餘生。

等到後來感情穩定,兩人生活在一處,反而摩擦不斷,但又覺得“都在一起這麼久了,很多事就算了

”。

李烈:與羅大佑離婚後,我開始了成就自己的事業

1999年,羅說想結婚,他們在紐約簽字結婚。

儘管婚前李烈就覺的“有問題,因為很多感覺都磨損掉了”。

而他們的婚宴根本是辦給外界看的,“我從沒覺得那是個婚宴,雖然都是我設計的,但我是把它當作好玩的派對來辦!

果然次年,兩人就簽字離婚。

這對相愛了十二年的戀人,婚姻卻只維持了一年多。

她當時只簡短說:“因為Something happened”(發生了一些事) ,後來記者一再追問,她才平淡說出了為什麼她非離開那個“家”不可。

從情人、夫妻到發現他像我的孩子,就是這樣,我們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幾乎不再說話,我知道自己再也待不下去了。

如果羅密歐和朱麗葉沒有因為殉情而死去,他們也會吵架,甚至分手、離婚。

30歲以前,我是個不用大腦的女人。

42歲那年,我深深體會這一生不可能找到像父親一樣的男人。

兩次婚姻讓我明白一件事,自己愛自己比任何人愛自己更重要。”

——李烈


離開羅大佑時,李烈身邊基本上沒有什麼值錢的家當。

因為她和羅大佑相處那麼多年,從來沒跟他要過一分錢生活費,他三餐吃什麼,她就吃什麼,也沒買過首飾、珠寶,所以當離婚後她試著為自己找個窩時,還是硬著頭皮跟朋友借了些錢才租到房子。

找到租屋的同時,她也下定了決心實踐自己多年的夢想,和朋友合開一家制作公司,取名“寬頻”,一切從“負債”起步。

從此她開始擔任製作人。

也許是因為累積了二十多年風風雨雨的人生體驗,她製作的第一部電視劇《Mr.com之死》,一舉入圍九項金鐘獎。

2002年,她又製作了《摘星》、《花車假期之戀》、《臺灣靈異事件》等多部電視劇。

一箇中年依舊在打拼事業的女人,白天忙著寫劇本、晚上忙剪接,家裡沒有男主人陪伴,也沒有多餘的錢可以佈置。

這樣的狀態,她很安心也很滿足,“我簡直,簡直就要愛死現在的自己了!

李烈:與羅大佑離婚後,我開始了成就自己的事業

女明星的鎂光燈生涯,早就是她不想回憶的過去式。

不當女明星的日子,她習慣素顏示人,身上穿的,是幾年前買的衣服,逛街購物,也從生活習性裡消失。

講一個秘密的事,我已經大概有6、7年了吧,不用信用卡了,我把我所有的信用卡都退掉了,因為我覺得,當你沒有信用卡的時候,你就不會亂花錢了。

她儉樸節省的生活,不為別的,電影圈一直有句話,“拍電影,讓人變窮”。

李烈:與羅大佑離婚後,我開始了成就自己的事業

活過五十歲,李烈越發活得兩袖清風,一往無前。

2008年,她任製片的電影《囧男孩》賣出了3000萬新臺幣的票房,讓十年沒買臺灣電影的日本NHK,火速買下《囧男孩》日本版權。

2010年,她製作的電影《艋舺》拿下了第四十七屆金馬獎最佳音效、最佳男主角兩項大獎,她本人也因此獲得年度臺灣傑出電影工作者的稱號。

李烈:與羅大佑離婚後,我開始了成就自己的事業

2011年,她製作的電影《翻滾吧!阿信》讓正處事業低谷的彭于晏,憑藉一身肌肉成功翻身。

李烈:與羅大佑離婚後,我開始了成就自己的事業

2013年,她製作的電影《總鋪師》以7000多萬(新臺幣)投資搏回了超過3億票房,在臺灣地區的戲院上映了半年之久才下檔。

臺灣現在也沒什麼資質特別好的小生了,還活躍的“天廷宴”外加楊祐寧,幕後推手都是李烈。

從紅極一時的“青春玉女”、八點檔女主,到淡出熒幕、結婚、失婚、復出、息影,二度失婚,再到幕後女強人,金牌經紀人、製作人,獲封“監製一姐”、“臺灣新電影教母”各種稱號,李烈才是勵志大女主,可以寫《我的前半生》的那種。

能在五十歲重新起步,活出這樣的人生,的確叫人佩服。

李烈:與羅大佑離婚後,我開始了成就自己的事業

現在的李烈,作為帶“小孩子”的經紀人,一手包辦電影大小事的製片人,只要沒通告,她平日裡就不化妝、不穿裙。

一頭短髮,幾十條長褲,都是她辛勤工作的寫照,但這不代表她品味老土,審美過時。

去領獎、走紅毯她都依舊穿著得體,姿態優雅,笑容自然,皺紋坦然。

李烈:與羅大佑離婚後,我開始了成就自己的事業

生活的起伏並未讓她憔悴,她始終懷著很好的心態去繼續。

她從不隱瞞自己已經快六十歲了,這份面對歲月的坦蕩與驕傲,叫人忍不住誇她——

她真的很美,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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