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網絡貨運在疫情中有何助力?

無車承運人平臺


在2020年突發性疫情的發生,最近疫情的爆發,因為是飛沫性、接觸性傳播,不管是市區、城鎮、城鄉都要求所有人能不出門儘量不要出門,但是生活還是要照常繼續,那麼最近在深夜最常見的一群可愛的人,那就是快遞小哥的身影,同樣在高速路上奔馳出現的最多的就是各種貨車物流工作者拉送各種物資與生活供需的身影,抗擊疫情,離不開各大物流公司和網絡貨運平臺的鼎力支持,冷鏈物流必定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好夥伴無車承運人


網絡貨運一般不從事具體的運輸業務,只從事運輸組織、貨物分配、運輸方式選擇和運輸路線選擇等工作。已出的政策文件來看,網絡貨運平臺基本需具備以下功能:1、平臺為託運人、實際承運人提供真實、有效的貨源及運力信息,並對貨源及車源信息進行管理,包括但不限於信息發佈、篩選、修改、推送、撤回等功能。

2、平臺能夠在線組織運力,進行貨源、運力資源的有效整合,實現信息精準配置,生成電子運單,完成線上交易。

3、平臺應自行或者使用第三方平臺對運輸地點、軌跡、狀態進行動態監控,具備對裝貨、卸貨、結算等進行有效管控的功能和物流信息全流程跟蹤、記錄、存儲、分析能力;應記錄含有時間和地理位置信息的實時行駛軌跡數據;宜實時展示實際承運駕駛員、車輛運輸軌跡,並實現實際承運人相關資格證件到期預警提示、違規行為報警等功能。

4、平臺應具備核銷對賬、交易明細查詢、生成資金流水單等功能,宜具備在線支付功能。

5、網絡平臺應具備諮詢、舉報投訴、結果反饋等功能。

6、網絡平臺應具備對託運、實際承運人進行信用打分及評級的功能。

7、網絡平臺應具備信息查詢功能,包括運單、資金流水、運輸軌跡、信用記錄、投訴處理等信息分類分戶查詢以及數據統計分析的功能。

8、網絡平臺應具備道路運輸、稅務等相關部門依法調取數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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