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母親癌症,岳父母有錢卻不願意出,媳婦也不願意伺候陪護,怎麼辦?

Crystal小彤仔


一:法律上:贍養父母是子女的義務,不是兒媳義務,誰的父母,誰贍養。

二:人情上:你結婚,你父母從頭到尾只給了6萬,說明你父母年輕的時候沒有攢錢,吃光用光花光,醫保也沒買,,說明對生活毫無計劃,無規劃,想著年輕賺錢自己花,老了有兒子養老,,這種自私自利的想法,,才會培養你這種自私自利的兒子,你父母的言行舉止無時不刻在影響你的價值觀,,自己生活不早計劃,出事了怨天尤人。

三:接著說你妻子:嫁給你,什麼都沒有,還倒貼3萬嫁妝,你自己出錢小家庭的車也賣了,,換句話說:你娶老婆,一毛沒花,還得3萬,這樣的老婆哪找去?,,,

四:再說,癌症是個無底洞,(我姑姑也是癌症,她有錢,花了100萬,還是沒挺過一年,哎),從理性來說,沒必要把3個家庭都拖垮,你母親該吃吃,該喝喝,,你有空帶母親出去走走,旅遊美食什麼的,,沒有辦法,有時候真不是錢的事,不要怨妻子,這是你個人的事,你妻子已經做的很好了,能搭把手出力照顧就很不錯了,從經濟上要抱怨,只能抱怨你父母,抱怨你自己,為什麼平時不考慮大災大難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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