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巢湖:綜合實施“水電氣”價格政策助力企業降成本

針對新冠肺炎疫情對企業的衝擊,巢湖市發改委嚴格落實疫情期間各項降本減負政策,降低企業用電成本、降低企業用水成本、降低企業用氣成本,運用價格政策幫助企業戰疫情、降成本、助力復工復產企業穩步發展。

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和減容(暫停)期限;對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容(需)量電費的,超過合同約定最大需量 105% 的部分按實收取,不再加倍收取基本電費;對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用電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全市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現執行工商業及其他單一制和兩部制電價的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網公司在計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對同一用戶下有不同用電類別的,按巳分別計量(裝表或定比定量)的用電量分類確定;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執行日期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各轉供電主體要將電網降低的電費及時足額傳導給終端用戶,不得截留等措施。

中小微工業企業基本用水價格下調10%,期限為3個月(2020年2月1日-4月30日),具體優惠標準: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非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價下調0.19元/立方米,鄉鎮(街道)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下調10%。中小微工業企業用氣價格下調10%,期限為3個月(2020年2月1日-4月30日),具體優惠標準:中小微工業企業冬季用氣高峰期天然氣價格(2020年2月1日-3月31日)下調0.395元/立方米,非冬季用氣高峰期天然氣價格(2020年4月1日-4月30日)下調0.336元/立方米。

下一步,巢湖市發改委將加強監管,督促供電、供水、供氣企業嚴格執行,確保降本減負政策措施落實落地。(有祥、黃慶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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